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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中的绅士读后感750字,2024森林中的绅士读后感750字范文

森林中的绅士读后感750字

  《赤足的绅士》读后感800字   于阳光慵懒的午后邂逅它,在图书馆数不清的书架子上略一低头,便看中了它的作者:默非。我想有那么酷的笔名的人写出的文字应该会是我的“那盘菜”吧!   又在一个枯燥冗长的午后看完了它,其实印象并不是很深刻,因为是跳着看的。总的说来这是一本很小资的书,对,就是“小资”,如果一定要用什么词汇来描述的话。   书中的生活是优雅的、倦怠的,我仿佛看见的是一个叫默非的女子坐在午后星巴克的沙发椅上缓缓地在键盘上敲下这些文字,偶尔品一小口咖啡······书中有一句话我很欣赏“生活的细节远比生活的外壳更重要”。默非笔下生活的细节就很吸引人——阅读、沐浴、素食等。   书大体分为四部分:坚硬的物质主义、精神空间的替补队员、因职业之名和那些柔软的过往。而我最喜欢的的就是她笔下“与宠物共生的幸福生活”和“童话、漫画、卡通”。她说“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习惯,当我们没法好好地爱一个别人,也没法好好地爱一个自己时,我们就去爱一个宠物。当我们既可以爱一个别人,也可以爱一个自己时,我们还需要爱一个宠物”。

她笔下人与宠物的关系和谐的让人艳羡不已,总让我想起这样的一句话——生活淡然,岁月静好。而她在讲漫画时的口吻就更让人想入非非了。她说加菲猫对它的主人乔恩说:“你负责提供食物、住所、关怀和爱,我负责享受······”我想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加菲”情节吧,贪吃、贪睡、贪舒服和偶尔的坏脾气。而我们终其一生寻觅的也不过是那个可以像乔恩对待加菲一样对待我们的人,不是吗?   偶尔也会觉得年龄的增长并没有让我觉得自己心智变成熟,而默非笔下对生活细节的描写往往让人看见的是一个另一个不同的世界。生活的多姿多彩与复杂或许是我们这群象牙塔内长大的孩子不能体会的吧,至少就目前而言。   阅读常常让我浮躁的心宁静下来,读默非《赤足的绅士》更是让我从那一串串生活小细节中读到了生活的乐趣所在,她的笔下生活是 查看全文>>>

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虽然出自名家手笔,但是写作的时代离学生比较遥远 ,要让学生读懂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一篇“指桑骂槐”,明褒实贬的文章,我觉得文章的难点在于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这也是我上这一课时比较失败的地方。

在上课的时候,虽然已经明确地告诉学生,“绅士”和通常指的有素养,有礼貌的人不同,是指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的名门贵族,他们不思进取,苟且偷安,引起了人们的不满。

但是当我问到文中的豪猪有怎样的特点的时候,学生还是会直接按照书里写的来读,选择了“潇洒悠闲”、“强壮有力”、“得天独厚”等褒义词,这时候不得不把原先的话再说一遍,提醒学生注意当时的社会背景,然后考虑作者的褒贬态度,一再朗读评味,才体会出作者明褒实贬的写作意图和幽默讽刺的语言风格。

要六年级的孩子去体会当时社会背景,并且企图一下子就理解作者的意图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特别是距离我们现在比较远的时代,他们可能觉得不可理解,在这个时候老师就应该多介绍一些,创造具体情境让他们沉浸到文本中间去。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过,“大人有时候要蹲下来看小孩子。”作为一个教师,更应该如此,我们应该蹲下来,站在学生

生的角度去看问题,从学生思考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去理解他们,体会他们的困惑,这样才能让他和我们产生共鸣,才能使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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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有人可能会说,狼可是吃人的。但人也会吃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现在因为金钱和权力,对自己的同类甚至家人进行欺骗与计划谋杀,这和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另外,狼吃的东西,人基本全都吃,但人吃的东西有的狼却不吃,比如烟、酒、毒品等,所发可以证明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不要再猎杀它们,让大自然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这些家务事也要多做一做。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光靠体力劳动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认真完成作业,不懂就问,学习更多的知识,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取得优势。少年强,则国强!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祖国的将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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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字读后感范文一

《夏洛的网》这本书令我心潮澎湃,主要讲述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写了小女孩弗恩就下了一只落脚猪,当她把猪养到父母不同意再养时,送到了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那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小猪威尔伯与蜘蛛夏洛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夏洛知道威尔伯的命运将是熏肉火腿时,义无反顾地编织出各种奇异的文字,救下了小猪。从此,威尔伯有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晚年,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无数金钱也是买不到的。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真正的朋友,没有忠诚的友谊,你将会是多么的孤独呀!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蜘蛛夏洛,威尔伯一定不会孤单的。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一只蜘蛛给威尔伯的感觉是凶狠残忍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发现夏洛有一颗善良的心。

在威尔伯歇斯底里的我不想死啊,我不要死啊,救救我!的哀号中,夏洛那一句坚定的你不会死的,我救你,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为了这个承诺,夏洛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其中,直到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她也没有要求任何的回报。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只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就更应该凡事多为朋友着想,建立真正的友谊的桥梁。

为了小猪,夏洛奉献了太多太多。当威尔伯孤单时,是夏洛陪伴他一起走过了无数个漫长、难熬的黑夜,给小猪带来了快乐;当威尔伯面临宰杀时,还是夏洛,用爱编织成了大网,拯救了小猪至今,我依然记得夏洛在临死前编织的谦卑二字,它们在我心中,是在赞美夏洛。夏洛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为了回报吗?不,当然不是,友谊是不需要回报的。为了朋友,夏洛无时不刻不在忙碌着,即使在临死前也在为威尔伯着想。这难道不是人间最纯真的友谊吗?此刻,我的心中不免泛起阵阵波澜。

感动之余,也引起了我的沉思。在如今这个处处充满竞争、人人想成为人上人的社会,这种纯真的友谊还多么?难道过惯了舒适生活的我们已经不习惯这种人世间最平凡的友谊。

750字读后感范文二

《爱的教育》其故事情节,让我深受感动。

书中有几个不同的孩子:派天真无邪,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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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木偶的森林》,那里面的人物有木偶人罗里: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颗长在大森林中会说话的橡树被一个木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来到了城市。日夜思念着大森林的木偶人拥有一颗寒冷的心。他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的行为,于是他招募各种动物成立了马戏团,为了不让动物们都回到属于各自的森林,就用一只白头翁死前教给他的一首歌谱,上半谱能使人忘掉过去,下半谱能使人恢复记忆。企图把人类赶出城市小熊白黑黑:来到城市里想找阿汤先生,就主动加入马戏团,结果被木偶人罗里用魔法歌谱使他忘掉了过去的事情。阿汤先生:一个十分关心动物的工程师。大象班班、狮子毛毛,和白黑黑一样是马戏团的中一员,而且也是被木偶人罗里控制的动物。

读完这本书我觉的不管多坏的人他都会有觉悟的一天,就象书中的木偶人罗里一样,木偶人罗里以前是那么坏,最终他还是觉悟了。

透过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人类不能像故事里那样乱砍伐树木,否则这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现实世界里,沙尘暴也会随之而来,它将覆盖整个世界,人类也会自取灭亡,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所以我们要爱护此刻这个美丽的世界,爱护大自然里的一草一木,让世界变得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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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们看的书名是《木偶的森林》,书里面的人物有阿汤大叔,白黑黑,木偶人罗里,大象斑斑等。

《木偶的森林》主要讲了,阿汤先生在森林里修了一条铁路,因为白黑黑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白黑黑就坐上了通往外面世界的火车。就这样,白黑黑被带进了忙碌城。在那里,白黑黑遇到了木偶人罗里,罗里让白黑黑失去了记忆。因为罗里有了疯狂的想法,他想把人类赶出忙碌城。但是,阿灿姑娘的善良把罗里冰冻的心溶化了,忙碌城和森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像阿灿姑娘学习,因此她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面戴微笑,不怕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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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有关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欢迎大家来阅读!

【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一】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

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

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

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点评:

1.文章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自己读《匆匆》这篇散文后的感受,通过这篇散文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文章引用原文,加以自己的理解并结合自己的学习生

活展开深刻论述,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2.小作者对时间的珍惜和浪费进行了一番彻悟,并借用鲁迅先生的名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结尾发出真挚的呼唤,感情充沛饱满。

【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二】

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后,我受益匪浅,它是我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它使我终身受益。

从中,我知道了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时间犹如钟般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滴答滴答声经常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知道,这是时间正一秒一秒地减少。然而,我们的生命的时间也一秒秒地减少。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二零一一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一二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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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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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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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o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成吉思汗模范狼创造了战术,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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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中的绅士读后感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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