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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吐儿读后感100字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

今年署假,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里面的苦儿雷米特别能吃苦,被卖掉后他一路流浪,不知吃了多少苦,在想想我们,是多么幸福,我们不该向雷米学习吗他不知淋了多少风雨;他是一个弃儿,没有父母;他经历了千辛万苦,学会了坚强。他就是雷米,一个勇敢坚强乐观、刻苦的小男孩。他像卖牲口似的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与动物做伴,踏上了朝天大路。他们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找到他的亲妈妈时,幸福荡漾在每个人脸上。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

我喜欢看《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雷米经过许多困难,最终找到了亲人。在路上他跟主人维达理学习表演喜剧。而在他的主人被抓后,雷米在没有主人的时候遇见了许多好心人。在矿难中学到了学究的冷静和他的思想;在路上碰到了玛迪亚,和玛迪亚成了好伙伴。最后克服了种种困难,遇到了他的家人。我要向雷米学习,学习雷米的善良和坚强。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主人公雷米在贫困交加,挨饿受冻的流浪生活之后,拥有了真正的家,我最喜欢的一段是:因为卡比懂得怎样向赏钱的客人致谢,因而引起了热烈的掌声,白花花的银币一个个掉进帽子里。新郎是最后一个给钱的人,他在卡比的帽子里放了一个五法郎的银币,这本书真好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

文中以一个名叫雷米的孤儿,被一位好心人收养,但好心人的丈夫嫌弃他,把他卖给了一位杂戏班主为开头,描写了他克服困难得到美好生活的故事。他在历途中,有过悲伤,有过幸福;有过快乐,有过痛苦。也就是因为这些,他顽强,勇敢,不怕困难,善良,为读者创造了一个美好的印象。

我喜欢这本《苦儿流浪记》,因为它使我懂得:只有怒力才能获得美好生活。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1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苦儿流浪记》的书。下面,我来讲一下里面的故事吧。

里面的主人公叫雷米他到8岁才知道他是捡来的孩子,后来,他被巴伯兰赶出了家门,路途中认识马西亚、丽丝、米利根夫人,阿瑟等。之后,知道他到家人再找他,就连忙过去。可是,他家人并不热情。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所以,他又出来在街上赚钱买了一头牛回到巴伯兰妈妈那里,再回到米利根夫人那里,和他们幸福的生活着,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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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好书——《苦儿流浪记》

里面的主人公小雷米,他是个弃儿,他的身世不明,心地善良又坚强。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宁静的生活。养父在雷米七岁的时候把他卖给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以小艺人的身份流浪,在新主人不幸入狱后,他又被一位好心的妇人收留,过了一段豪华游船的生活。主人出狱后,他带着雷米开始流浪......

他们曾在漫天风雪夜的森林中被野狼袭;因饥饿而晕倒在花农门前;在矿井里受到洪水的侵袭。然而,不管环境多么恶劣,不管遇到多少危险,他总是自己去征服,他机智,勇敢,不怕困难!

我看完了《苦儿流浪记》,我想:我要学习他的坚强,勇敢,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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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

《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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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读后感150字 今天妈妈从单位带回来一本《莫愁》家教与成才版,是我们小孩子看的。这本杂志真好看,书上有:脑筋急转弯、幽默笑话、美术画画和许多爸爸妈妈怎样教育培养小朋友的文章,我都自入迷了,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把这本杂志看完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最喜欢看这本书了,还有新的吗?到时你给我看呀!妈妈说有,每半个月就有一本了,到时候我会带回家给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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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卢梭于l762年发表的重要著作,该书出版时,曾轰动了整个西欧,影响巨大。这是一部以小说形式出现的论教育的专著。卢核透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进行教育的过程,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教育思想。他认为要建立一个完美的社会,就务必改造个人。为此,他提出了一个如何培养新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新人(摆脱封建影响的人)的教育计划。卢梭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出发,主张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自出发展的自然教育。

卢梭认为,所谓自然教育,包括三方面:第一,自然的教育。实际上包括自然环境对于儿童的影响以及儿童的本性,也就是儿童所具有的遗传素质、身心发展特点等;第二,人为的教育。它包括母亲、保姆、教师等教育者对儿童的教育和影响;第二,事物的教育。

指周围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卢梭很注意上述三方面教育的统一性。在他看来,对儿童施加数育,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丁人,或是受之于事物的教育,就像三个教师对一个学生进行教育一样。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教师的石同教育相互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部趋向同样的目的,他就会自己到达他的目标。怎样使三种教育协调一致呢?卢梭的答案是:人为的教育和卓物的教育,务必服从自然的发展。他说:往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lll=量墨jeli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由我们决定。只万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加以控制的。所以受人支配的两种力量。务必服从那种不受人支配力量的领导。因此,卢梭主张务必依照儿堂自然的发展秩序,以儿童的内在自然为依据,透过恰当的教育。使儿童的身心得以顺利的发展,这就是卢梭自然教育的要义。

在《爱弥儿》中,卢梭关于自然教育的思想具体埃现为以下几个观点。一、儿童天性善良完美的观点卢梭是位性善论者。他在《爱弥儿》中开宗明义:出自造物主2于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里,就全变坎坷了。在他看来,人性的最初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a心的。卢梭坚信人性本善,是腐化的社会使人丧失其天性,由善变忠的,基于这个观点,卢枝提出,教育的任务就应使人回到自然。弃恶扬善,恢复其天性。他认为,教育者的职责就是运用各种手段使jl童避力:社会的习俗、权威、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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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是一本不寻常的教育著作,开篇的第一句就让人觉得这是蕴涵着深邃哲理和沸腾感情的文化结晶。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主张人性本善,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改革教育资料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

卢梭让爱弥儿从游戏、种植、木工劳动中学习,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需要的是感官体验带来的欢乐,游戏便是实现这一欢乐再好但是的手段了。我国伟大的作家鲁迅说过,游戏是孩子最正当但是的行为,在这点上我跟卢梭的看法是吻合的,卢梭也认为一个孩子就应透过游戏持续着活泼的性格。

但是,我们此刻的家庭教育,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过于迫切,要自己的孩子在尽可能比别人少的时间里完成比别人更多的知识的学习,占用了孩子大部分游戏时间。我们学校的教育,无论是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甚至幼儿园教育,似乎就是为了满足考试的需要,迎合社会、家长的一时之需。

卢梭的《爱弥尔》,能够看作是一部对人性的教育。人理解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一向以来我坚信:人理解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幸福。贯穿卢梭论教育的是自然教育的观点,即按照儿童的自然天性进行教育。我们不妨将卢梭的自然教育拿来使用,让孩子顺从自然的发展,不要让他们过早地明白与他们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是让他们尽情地游戏,这样才能到达需要和供给的平衡,才是自然地发展。

我发现此刻的家长似乎把学习成绩认为是与孩子唯一有联系的事情,其它的事你就别担心、别操心,但孩子们真正就应得到的是什么?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就应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够生活。

生活,并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动,那就是要使用我们的器官,使用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们感到我们的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生活得最有好处的人,并不就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虽然年满百岁才寿终而死,也等于他一生下来就丧了命,如果他一向到临死的那一刻都过的是最没有好处的生活的话,他还不如在年轻的时候就走进坟墓好哩。

教会学生去体会生活,去思考,去发现美,去审视丑,能够透过思考发现活着的价值,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即使他将来做铁匠,也要是一位能够理性思考的铁匠。我想这才是我们教育真正的价值所在。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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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是一本不寻常的教育著作,开篇的第一句就让人觉得这是蕴涵着深邃哲理和沸腾感情的文化结晶。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主张人性本善,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改革教育资料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

卢梭的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自由发展。因此,他认为,这种教育的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透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他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反对抽象的死啃书本。卢梭提倡的自然教育,在当时学校附属于教会、以宗教信条束缚儿童的个性发展的状况下,他所渴求的个性解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客观上也是贴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他所主张的实物教育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尽管十分简单,然而也有某些借鉴作用。但是,卢梭是一个唯心主义的自然神论者,他所主张的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的儿童中心论,他所片面强调的要让儿童从个人活动中求得知识,轻视对儿童进行系统的人类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

在《爱弥儿》中,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作者对自由的渴求,因此个性强调教育应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应使教育对象成为天性所造就的人,而不是人所造就的人。但瑕不掩瑜,卢梭以平等博爱的心怀教育他的爱弥儿,这个假想的孤儿幸福地生活在不被强迫的自由世界。

卢梭对教师的要求也是极严格的,他是这样说的:人们也许期望他的教师以前是教过一次学生的,这个期望是太大了;同一个人只能够教一次学生,如果说需要教两次才能教得好的话,那么他凭什么权利去教第一次呢?一个人有了更多的经验,当然能够做得更好些;但他是不可能这样做下去的。不论是谁,如果他相当成功地把这种事业完成一次之后,他就会感到其中的辛酸,因此就无心再从事这样的工作了;至于说他头一次就做得很糟糕,那就能够预断第二次也必须是很坏的。我觉得这个观点对于身为教师的我们来说,是要引起我们注意的。当我们在教育上遇到了问题时,而又苦于找不到解决办法时,有时会采用一些消极的做法,也就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负职责的教师会继续探索解决之道,而一部分人就会避重就轻,绕过这个问题。对于这些来说,教师或许只是我们职业,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工作,但是对于我们的工作对象学生来说,可能我们一时的偷懒,就会在他们的教育上造成一个重大的缺憾,而又没有第二次的弥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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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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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能帮忙我们成长,让我们懂得更多的道理,能给我们完美的启示。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四百多年前英国的故事。

那时的英国正是圈地运动的盛行时期。很多百姓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而且还要时时担心牢狱之灾,但衣食无忧的上层阶级,包括王室,却并不了解民情。一天,一个叫汤姆的贫儿和王子爱德华无意中交换了主角,真正的王子成了贫儿开始四处流浪,在流浪途中吃尽了苦头,之后透过各种方法才夺回了王位。在明白了百姓们的疾苦后,王子开始体察民情,透过努力把自己的国家管理得十分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以后要以一颗仁慈宽容的心来对待我的亲人、我的朋友,让他们爱我、喜欢我,仁慈宽容的力量将是无比强大的。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悟很大: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贫困,都要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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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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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吐儿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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