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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狱中联欢读后感

《狱中联欢》选自长篇小说《红岩》。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像大海的波涛久久不能平静。革命先烈在狱中唱歌,表演节目的情景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篇课文讲述了国民党统治区元旦节那天,革命者虽然身在狱中,却为了新中国的胜利,依然开起了联欢晚会。他们尽情地唱着歌,尽情地扭着秧歌,幽默地写春联讽刺敌人的真实故事。

我被革命先烈临危不惧、顽强地与反动派作斗争的崇高精神所感动。他们不幸被抓进监狱,受尽了反动派的折磨,敌人的机枪时时都瞄准着他们,随时都回夺去他们的生命。可是为了拯救苦难的中华民族,他们纵情高歌,宁愿牺牲个人生命,也要同敌人斗争。这需要多么顽强的毅力,多么崇高的精神啊!

联想到现在,有些人受物左右,丢开人生的理想。除了个人私利,什么信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全都抛在一边。他们忘记了:正是像狱中那些的千万烈士的鲜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我想: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我们必须继承革命先烈顽强、崇高的精神。并且努力学习,为祖国的未来肩负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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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狱》读后感

文/杨惠

这是一个超越时空的生存寓言。一群农民起义者为逃避官府追捕,匿入煤窑挖煤为生,残酷而充斥着血泪的原始积累由此开始。不蓄私银的美好时代结束了,共同的精神崩溃了。以金钱为基础的新秩序在一场场火拼与厮杀中建立起来。

有了雇佣与被雇佣,有了剥削与被剥削,有了暴富与赤贫,有了这块土地的繁荣娼盛。花窑原始积累的残酷不亚于煤窑,金钱的气息充斥在糜烂的空气中,花船上滋生着年轻女人的梦想,煤窑下沸腾着青壮男儿的热血。然而,仍有人顽强地以人的名义生存着,挣扎着,呼唤着公理与正义,期待着革命。

我想,那是一支血性的队伍,迫于生计,无奈地逃离家乡,颠沛流离,直到大漠河边,老团总倒下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注定要在这儿跌宕。同治七年八月的大漠河畔,这群血气方刚的北方侉子,从此在这个小镇桥头镇上安家落户,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当然,也改变了这一普通小镇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

主人公肖太平从曹团的二团总,沦落到全部身家只有十五两二分三厘纹银的侉子头,沦落到白二先生黑窑下背煤的力夫,最后成为桥头镇煤炭大亨,垄断整个镇的煤炭产业。这当中的沉浮、起落,足以让整个镇甚至整个漠河城的人细细品味。

可以说,白二先生是肖太平及其家族命运转折的关键人物,这个桥头镇的风云人物,给了肖太平一个侉子坡,给了他一个破竹筐,从此,这位顽强地侉子头,用一个破竹筐,背出了一个辉煌的煤窑时代。

煤炭业这是一个用血泪和尸体铸就起来的产业,一条条血气方刚的汉子,从此用自己的青春和力气为这个产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佝偻着年轻的背,将一固定的筐筐黑色的财富背出窑洞,为资本家积累更多的资本,然后换取那少得可怜的窑饷,去养活一家人,养活在煤窑下压抑许久的欲望。

桥头镇上不可或缺的人物,十八姐和玉骨儿,这两个传奇的女人,用一条花船发家,成为桥头镇经济的又一大支柱。淫靡之风在三孔桥下,在整个桥头镇上蔓延。她们用可怜的花船姑娘,满足着可怜的窑夫,也满足着自己的财富积累。就算后来十八姐命丧黄泉,玉骨儿也未让这一大产业没落。

我想,这是一个或悲或喜的时代。经济快速发展,原始的资本积累愈演愈烈,而与此同时,建立在劳动力压迫基础上的贫富差距愈拉愈大,道德沦丧,勾心斗角,欺压与迫害的戏码不断上演,这是一个矛盾的时代。

小镇上的传教士詹姆斯,想用上帝的福音来感化这群愚昧的民众,甚至想用西方的文明果实来冲开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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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萝卜头在狱中》这本感人肺腑的书,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一腔对国民党的憎恨,一股对为国尽忠为国牺牲的英勇将士的敬意,在我心底油然而生。

革命回忆录《小萝卜头在狱中》,生动地记叙了1494年重庆解放前夕,小萝卜头在那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革命前辈为榜样,在艰难困苦中成长的故事。

小萝卜头短短的9岁的一生中,没有尝过自由的滋味,他在敌人的魔掌中结束了他的生命,每次读到小萝卜头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吃的和大人一样,也是发霉发臭的牢饭,长期监狱生活把年小的他折磨得面黄肌瘦。这句话,我感到十分愧疚,同样是差不多大的孩子,我生活在温暖美好的家,我有自由,有学校,有吃有穿。可我却时常浪费,时常挑吃拣穿。记的有一次,我们去饭馆吃饭哦,我点了一的桌子饭菜,以为是在外面吃,可以不顾的浪费,有的菜吃到一半就扔在桌子上,虽然那时我还很小,可现在看来那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啊,谁有能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只有那些在牢里真正体验过艰苦的日子以及下地干活的农民才能体会到。

小萝卜头虽然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他学习的机会,发奋图强,每一门课程都学的很好。没有笔和纸,他就用小石子在地上画,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叔叔为他编写。

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的儿童,是多么幸福啊!党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我们的成长。在家里爸爸妈妈照管着,再学校里有老师的指导。我们像小鸟似的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下飞翔。

看过这本书,小萝卜头的印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我一定会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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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平凡的世界》

记得初次阅读描写农村题材的小说是在十年前,同事推荐的,陈忠实的《白鹿原》,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说真话,当时是冲着通篇中几乎不间断地描写无数次男女之事。但一捧起,便不舍放下。小说情节自然而紧张,让人欲罢不能。曾记得自己通宵一气读完,对于土生土长的中国农村娃--我来讲,一切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自然。

这个假期,利用女儿休息的间隙,读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知道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小说,可是无法一气读完,只能时断时续浏览,难免有走马观花之嫌。但是不可否认,即使如此不负责任的阅读方式也给我留下一个个基本的印象,一次次或深或浅的思考。但显然,提笔时我却无法对小说做出评论,这当然是因为水平的原因,这与我也是一件痛苦的事,甚至会怀疑阅读与我是否已与事无补。

每次看到孙玉厚老人,我总是会很自然地想起我的老父亲,一样的木纳,不善言辞,一样的纯朴,与人为善,一样的艰辛,为生计操劳,一样地慈爱,以自己的子女为骄傲。说实话,玉厚老汉在心里时常为自己的子女而骄傲。孩子们一个个都懂事明理,长得茁茁壮壮的。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这就是他活着的全部价值。子女,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和活着的全部价值。

我是农民的孩子,生于七十年代,从小的耳濡目染,我对农民有非常深刻的了解。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他们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安于现状,依靠强健的体魄,凭借辛勤的劳动,承担起生活的责任。面对自然灾害,面对社会政治变革,他们拥有更多的无奈。但他们的坚韧,他们的乐观,在生活的底层,奏响自己生命的壮歌。

孙少平是我比较欣赏的人物形象,很平凡的出身,却有不平凡的精神世界。在第一部讲述的高中求学生涯中,在第二部描写的荒原揽工生活中,无论在多么贫穷、劳累的境况下,孙少平始终读书不辍,学习不止,奋斗不息,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读后感《不是读后感的读后感》。尽管不明白路遥为什么在第三部塑造了一个前后矛盾主人公孙少平,但不影响我对他的喜爱。

在高中学习期间,孙少平遭受第一次感情创伤。我现在认识到,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应该按照普通人的条件正常地生活,而不要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当然,普通并不等于庸俗。我也许一辈子就是个普通人,但我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在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事情中,应该表现出不平凡的看法和做法来,因为,在最平凡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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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终于一口气把《藏獒》看完了。我闭上眼睛,书中的情节时时浮现在眼前,令我挥之不去:那是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狮头公獒,带着七个上阿玛草原的孩子,随着父亲来到仇家——西结古草原,遭到西结古领地藏獒的追杀。但最终冈日森格凭借着自己强壮的体格,聪慧的头脑,娴熟的扑咬能力,坚强的意志,克服了一道道坎坷,经历了九死一生,咬死了獒王,杀败了“白狮子”嘎保森格和饮血王党项罗刹,最终证明了自己是前世救了无数人的雪山狮子,当上了威风的獒王。

那扣人心弦的一幕幕,现在回想起来还令我心有余悸。藏獒的战斗是为了保护弱小,讲求正义,是为了扞卫自己的尊严,而别的动物博杀基本上是为了苟且偷生。藏獒的字典里根本没有窝囊的“退缩”两字,它只懂得勇往直前,而不懂得知难而退。藏獒的一生都忠于自己的主人,从不背叛主人,正是这种精神令我深深地折服。

有一次,岗日森格碰到了仇敌——饮血王党项罗刹,被咬得血如泉涌,还是顽强地反抗着,这种精神是人类所不及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藏獒》封面上的一句话“在我们想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能让狗来珍惜?”

的确,生活中很多人面对眼前的困难会畏手畏脚,有多少人在一道道坎坷面前知难而退;有多少人在比自己强大的对手面前像缩头乌龟似的退缩,和藏獒相比这些人显得多么的渺小。

藏獒,你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二)

在《藏獒》一书中多次提到了藏獒的优秀品德,实际上是我们人类的优秀分子自古以来就孜孜以求的,也是人类很容易丢失的精神财富。

一是爱岗敬业,安守本分。

藏獒是一种既爱岗敬业又安守本分的动物。它们爱岗敬业,扶助主人渡过难关,帮助牛羊抗击野兽;它们安守本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藏獒精神补充人类精神,这不禁让我想到,爱岗敬业是一种职业精神,安守本分是一种职业态度。一个人只有爱岗敬业,才能在职场中取得成功;一个人只有安守本分,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对作为教师的我来说,不但要热爱这一岗位,更要对每一个学生和家长负责,对学校和每一位团队伙伴尽职,带着獒精神和獒文化安守在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奉献。

二是高尚无私,舍己为人。

书中尾声处一段普通文字的描写,着实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957年冬天,西结古草原遇到特大雪灾,寒冷和饥饿夺取了大部分人的生命,许多牧民困在大雪里不知死活。獒王冈日森格带领着狗群迅速的离开了那里,去寻找救援的东西,处在第五胎哺乳期的大黑獒那日留在了一个牧民家。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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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晚上终于把《蜗居》这部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小说看完了,感触很多呢!其实这部小说写的很平淡,也没有太多的高潮迭起跌落,但仔细分析小说中的很多情节和人物,会发现很多。

分析小贝和海藻之间的关系,开始的时候,小贝和海藻是一对幸福的恋人,小贝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海藻,在海藻不开心,发脾气的时候,小贝总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海藻开心,甩开烦恼。虽然小贝工资不高,物质上给不了海藻什么,但是当海藻想要的什么,小贝都会尽力去满足他。而海藻也不要求小贝在物质上给他什么,所以每当他们出去逛街的时候,都只是逛,而不买东西,但海藻很喜欢吃冰欺凌,小贝会毫不吝啬的跑去给他买,当海藻吃完了以后小贝会把盒子上剩下的残渣吃了,当海藻问起的实话,小贝微微一笑说着:“我只是尝尝这里的冰欺凌和别的地方有什么不一样。”在小贝的眼中,海藻就是他的一切,他也坚信他们会走到最后;在海藻的眼中,小贝就是她的最爱,他们以后就会结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这样,小贝和海藻一直快乐幸福的生活,直到另一个男人的出现——宋思明。他们的关系就慢慢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海藻第一次出轨后,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小贝,但当宋思明给他以前发动攻势和给她她以前所没有的光环的时候,她慢慢的失去了底线,失去了自我。说实话,这个社会小贝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咯~~~对于海萍和苏淳,虽然平时海萍对苏淳总是大吼大叫的,但是在关键的时候还是很关心丈夫的。苏淳完全就是一个好丈夫的典型,面对老婆生气,发脾气,总是静静地让老婆发泄,一般是不和她吵的,什么事都顺着她。海萍开始的时候总抱怨自己的老公没本事,都结婚了很久了,连套房子都买不起,没有出息。但当苏淳因泄露商业机密而被抓进监牢的时候,海萍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的离不开苏淳,才发现平淡也是一种福气,读后感《《蜗居》读后感》。到最后海萍说了一句话:“幸福是放心底的东西,是一种信任,愿意生死与共。也许平时并不察觉,但到关键时刻就会跳出来,让你感受。我一直以为我的爱已经被生活磨平。直到苏淳出事才知道,我们俩此生就在一条船上了。同甘姑且不说,共苦一定可以。”这个才叫夫妻,才叫幸福,而不是现在我们所说的恋爱,男生凭口说一句:我以后肯定能给你幸福,我发誓我会怎么怎么样,我会好好照顾你······这些话拿什么来保证呢?就凭一句话吗?肯定不是,唯一靠的就是你以后的发展和能力,只有这些才能保证。

如果一个男的以后没有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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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归纳出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作者描写的主人公简是一位身材矮小,容貌平凡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圣洁、美好的生活。她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唾弃;表姐的蔑视和冷漠;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人格力量。在她的爱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也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但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毅然选择了离开。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正是这样一个状况,使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了幸福。

小说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尊严加爱,虽然有时我会觉得结局过于完美,甚至有点不太真实。但是我依然被这份真情所感动着。在当今社会,人们都似乎位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那样为了爱情,为了人格而抛弃所有。

《简爱》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不计较得失的纯真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着我的心灵,使我深深地爱上这本小说,一起强烈的共鸣。

“不——不——简。你肯定不能离开。不——我已经摸到你了,听到你说话了,感觉到你对我的慰藉——你甜美的安慰。我无法抛弃这些快乐,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必须得到你。世界人会讥笑我——会说我荒谬,自私自利——可这些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在请求你,期望得以实现。”

[关于《简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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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高尔基的《母亲》。

我从小喜欢读俄罗斯大文豪高尔基的书,十分佩服他的不平凡的奋斗历程。他基本上没有进过学校,靠自学掌握了阅读的本领,为了生存,他在俄罗斯大地到处流浪,初入社会底层,生活极不安定,经常濒临绝境,甚至开枪自杀,可后来竟能写出许多杰作,一举成名,不但影响全俄罗斯,其作品还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名震欧州。

《母亲》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是一对母子,母亲身为社会底层,一生饱受了富人的压迫和丈夫的打骂。丈夫病死后,儿子因为受不了富人的欺压,打骂。决定站出来与富人对抗,开始了革命斗争。母亲在儿子的影响下,不断克服自己的胆怯心里,儿子巴维尔不断交朋友,希望别人也参与到这个斗争来,在他的努力下,他成功找到了几个正义的朋友,他们找到印刷厂,把穷人们非常需要的真理打印下来,并由母亲、巴维尔,雷宾等人运送到工厂里去,要知道,这么做的话一旦被发现了就是死路一条。人们看到天上地上的传单以后不由自主地看了起来,传单上面记载着真理,人们看了以后也有了决心,但官府一直阻挡着穷人们看,并烧了传单。但是巴维尔并没有放弃,并且挺身而出,把自己从禁书上面看的那些真理讲给那些穷人们听。巴维尔的几个朋友看到他这么勇敢。与是大胆起来,他们在大街上讲给穷人们听,与官府和警察对抗。但是警察最后还是把他们都抓了起来,在法庭上法官宣判全部流放。巴维尔始终不肯越狱,最后在被流放的路上逃了回来。但好人终有好报,穷人们又把他的其他几个朋友全救了出来。

在巴维尔坐牢的时间里,一直是母亲操控着一切,她大胆勇敢为了救出儿子想尽了办法,全书的最后几句是母亲说的,她是这样说的:真理是用血海也不可淹没的。他们猛敲着她的手,宪兵掐住了她的喉咙,他感到窒息,她发出嘶哑的喊声。

小说里把巴维尔写的正义勇敢的精神,牺牲性命也要和富人与官府斗争到底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巴维尔以身作则,呼吁人们都站起来与富人作斗争,这更能体现出母亲对儿子的爱,她豁上性命也要帮儿子完成心愿,让我感受到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是永远永远也不可磨灭的。人的勇气、能力、智慧在紧张特殊的情况下达到提升。我相信只要克服了恐惧一切都会成功的。

当我读完了这部小说,让我郑重的认识到民主,均富和社会主义是人类的理想,但要达到这个目标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很可能是一个探索而没有终点;在一个国家的经济迅速蓬勃发展时,一定要防止贫富过度分化,因为这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只有爱才是一种建设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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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人人都知道颜回,可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完《论语》,我对颜回也有自己的见解。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思,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这是孔子老人家对颜回的评价,可以概括成“颜回大智若愚。”颜回看起来很笨,可其实他是一个贤明好学的人,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

孔子老师不分贫富,只要是虚心求学的人,他都收下。当颜回进学堂时,只要磕三下头便成了孔门弟子。一开始孔子并没有特别注意颜回,只是发现他上课学习最认真,但从不发表意见。

可日子久了,孔子发现颜回中午放学后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学堂,下午又最早到学堂。孔子觉得很奇怪:颜回吃饭能吃这么快吗?于是他派了几个人去颜回家看看是什么情况。

原来,颜回家非常穷,所以住在贫民区,父母每天都要到田里去种地,只给颜回留下一锅菜汤。颜回回到家后,就把菜汤倒到一个用竹子做的碗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有时菜汤喝不饱,他就跑到井边,用水瓢舀几瓢水喝,然后赶紧回到学堂。

孔子非常欣赏颜回,于是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不仅如此,颜回还很尊师重道。他对孔子无言不悦,以德行著称,孔子都说他“三月不违仁“。可是颜回不注意身体,不幸早逝。孔子为此非常痛心,以至于感叹道:“噫!天丧予!天丧予!”

鲁哀公曾问过孔子:“弟子孰为好学?”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可见颜回对于孔子来说多么重要。

颜回是个肯吃苦耐劳的人。他没有在现状中抱怨,而是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修身养性,成为了大家尊重的人。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例如,这次考试考差了,不要灰心,不要抱怨,因为那都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我们应该分析错题,以后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才能提高成绩。这难道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我们还可以学习颜回身上的另一个优点:尊重老师。老师面对一个这么庞大的班级,毫无抱怨的教授给我们知识,我们不能不尊重老师。但我们不应该面对老师时诚惶诚恐,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建成一个正常的师生关系。颜回在孔子讲错时,他都会很有礼貌地指出来。如此看来,我们上课时,应认真听讲,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老师,吸收老师讲的知识,才能对得起老师的一片苦心。

因此,我觉得颜回是个尊师重道,好学,大智若愚的人。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关于《论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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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梦话读后感

拿起《中学生想象作文》这本书,我读到《梦话》这一篇日记。

作者从“碎得很精致,有角有棱的玻璃光”中展现开想象,虽似梦境,虽为“梦话”,但文章并不给人以荒诞之感,反而显得真实:人们生活在复杂、多样的世界里,分辨不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分辨不清人世间的是是非非;分辨不清自己是生还是死

还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我不是盘古,分不开这混混沌沌的世界。”正因为如此,作者向往那最原始,最真实的、充满慈善的、温馨的美好世界。作者追求那“高雅而不严肃、秀丽而不庸俗”的生活,并愿为之不断拼搏、不断奋斗,哪怕“由此而沾染上世间的尘埃”。

但结尾似乎写得太白,如果能给读者留下一个想象空间,这篇文章可能会更好。

在这篇文章中清楚的写了:人们生活在复杂、多样的世界里,分辨不清楚是好人,谁是坏人;分辨不清人世间的是是非非;分辨不清自己是生还是死……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不能分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人世间的是是非非,自己是生还是死呢?就想我,我不能分辨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假面目,他们用假面目掩饰了自己,又有谁能分辨出来呢?

沉思中……

[关于梦话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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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狱中联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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