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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男友的检讨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背叛的门牙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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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一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背叛的门牙,书里的主人公有皮卡、哥哥皮达、同学刘元、同学祁东亮、同学顾自达。

有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看到有一街的鱼,打鱼的人就叫人们把鱼都装上车,人们就开始行动起来,皮卡也包括在内。人们的手越来越快,皮卡除了眼睛、鼻子、嘴以外,其它地方都是鱼鳞。皮卡不小心滑在车下。皮卡看见有一条水沟里有鱼,皮卡就说:大鱼、大鱼,你快游走,我明天来找你。第二天放学回家,皮卡果然看见了那条大鱼,然后就把它放生了。

一天皮卡放学回家,爸爸叫他写作业,皮卡说:我在学校写完了。到睡觉时才说:我还有作业没写完。补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明天早起到学校。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皮卡看见身旁有一个箱子,一打开里面有个小女孩。这时顾自达来了,皮卡说:顾自达,纸箱纸箱里有个小女孩。啊!不会吧!顾自达惊讶的说。后来,皮卡又把她带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小女孩的妈妈来找他了,皮卡才把她还给了她的妈妈。

一年一度全国统一音乐比赛的日子到了,秦老师是皮卡的主教练。一开始,选李哲为领唱,后来因为李哲在一次训练中,门牙HaHaHaHa地响,Hacha落到了地上。秦老师问:谁的门牙掉了?我的门牙掉了。李哲吞吞吐吐的说。所以又让皮卡领唱。皮卡的声音洪亮,对音乐很熟悉,只要有音乐就知道是什么调,后来皮卡的门牙也掉了,是爸爸跟秦老师说没有人比皮卡更适合领唱了,所以秦老师决定还是让皮卡领唱。

一场大瘟疫来临非典。许多人都因病而死。传说能治非典的药都被一抢而空,就连皮卡的好朋友马飞也得了非典,他经过抢救成功地治好了非典。在抢救过程中,皮卡想硬闯进医院看马飞,可是没成功,但是他日日夜夜都惦记着马飞。

我觉得皮卡非常爱惜动物,很有爱心,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也非常珍惜领唱的机会,努力训练。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500字范文二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引人入胜,我好似身临其境。

这本书讲的是皮卡所在的小学要参加区里面组织的歌咏比赛,而学校在这方面是最拿手的了,差不多有二分之一的奖林在文艺方面获得的。

想当年皮卡学钢琴时,少年宫试唱,老师弹了一段曲子 ,皮卡只听了一次就能哼出来。可见皮卡也算是一个有音乐天赋的人,这令他很得意,可是这次他们班李哲也被选上了,皮卡就得意不起来了。

皮卡和李哲无时无刻在较劲 ,但他们又趣味十分相同,喜欢互相喜欢,讨厌互相讨厌。因为老师选了李哲当领唱,这令皮卡很生气。排练开始了,皮卡老是走神,老师点名了,放学后,李哲邀请他去打乒乓球,皮卡理也不理 就跑掉了。回家后爸爸读如果皮卡能化嫉妒为力量就好了。第二天,皮卡唱得很卖力,在高潮时,李哲的门牙掉了,老师把领唱给了皮卡,可是皮卡牙也松了 ,并因一个不经意的喷嚏掉了。老师最后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比赛结果很是轰动。

我觉得皮卡很是幸运,我有点嫉妒他,有李哲的激励他上进,和他一起成长,我觉得我们就是在生活中的皮卡和李哲,我们也在不断成长。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200字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六年级:521555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350字


《背叛的门牙》读后感350字
暑假里,我看了《背叛的门牙》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搞笑。
故事讲的是皮卡被选入合唱团要去参加唱歌比赛,但是他的对手李哲也被选上,而且还是领唱,可是,李哲因摔了一跤,门牙没了,领唱换成了皮卡。皮卡很是高兴,可是没多久,皮卡的门牙也掉了,好在皮卡的爸爸想了一个主意,让李哲和皮卡一起当领唱。比赛的时候,因为掉了两颗门牙,把幼稚童真的歌声全部唱了出来。
我觉得皮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或是学习上,为自己选一个更强一点的目标,有利于激励自己奋进。还有,我更佩服皮卡爸爸,他既聪明又严肃,如果不是他想出让两个缺牙一起领唱,结局也不会那么美好。
这本书太有趣了,要是还有续集那就更棒了。

读背叛的门牙有感100字


篇一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背叛的门牙》,我最喜欢里面的皮卡,因为他很聪明又活泼,又调皮又可爱,所以我喜欢皮卡。书中我喜欢皮卡和门牙的对话,像两个孩子在交谈,真是太有趣了。我还喜欢皮卡的善良,爱帮助人的本质。

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篇二

我觉得皮卡和它的哥哥皮达都很善良,皮卡非常乐于助人,它不求回报的帮助运鱼的卡车司机捡鱼,后来送它两条鱼表示感谢还不要。

皮卡还非常的有爱心,它捡到一个小女孩,并不嫌她不是亲生的,还把她带回家养,并且抽出好多时间陪她一起玩。只是有些学习和习惯不好,不过我还是要向他学习好的方面。

篇三

今天,我读了《我儿子皮卡》这本书的第一章,游动在大街上的鱼。

一位卡车司机的车厢后挡板脱钩了,鱼都游到大街上去了。真好玩!皮卡跟大伙一起帮助司机把鱼捡到车上。就数皮卡抓鱼最投入,最卖力,也最兴奋。他发现一个中年人偷鱼,就把鱼又拖回来了还给卡车并指出司机,并指出中年人偷鱼。鱼捡完后,司机不住地表示感谢。我看了很受感动,以后在生活中遇到别人有困难,我也要帮。

篇四

今天,我看了《我的儿子皮卡背叛的门牙》。这本书十分好看,我一下就迷上了。

小主人公皮卡是个天真可爱还非常倔强的小男孩,如果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谁也无法阻止他。

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无限的快乐,因为皮卡为了不让同学们看到他的门牙掉了,语文老师喊他回答问题,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任由老师骂也不开口 ,但是被一个笑话给逗笑了。

篇五

《背叛的门牙》之《游动在大街上的鱼》这个故事讲皮卡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一卡车的鱼,不知怎么地全倒在在大街上,四处跳跃。

皮卡就加入抓鱼的人群中,在抓鱼时,他发现了一个偷鱼的人,并勇敢地站出来,向卡车司机揭发。最后和同学一起找到落在水沟里的一条大鱼,来到一条清澈的湖边,把鱼放了。我看到了一个有爱心、有正义感,乐于帮助人的小男孩皮卡。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一)

【忠犬的背叛】是由牧铃着。他的作品涉及人类最关心的环保、人一性一和母一爱一话题,受到大小玖者的衷心喜一爱一和追捧。

看了书名,你可能会问:这条狗叫什么名字?它不是忠犬么?为什么还会背叛,它背叛了谁?那就让我来慢慢给你讲吧。

暴雪是母亲丽莎生的第一只小牧犬,鲁莽而勇一猛。它不知道被蛇咬过多少次,可依然那么冲动,永远都不会害怕。

牧工老曹看中了它这一点,决心训练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和饥饿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上撒盐,因此让它记住被打败的代价,只有打败敌人才不会有疼痛。暴雪可以为老曹牺牲自己的生命,没有老曹的发话它不会吃任何人给的食物,它打败所有牧犬成为老大很快,它成为对主人最衷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保护主人和牲畜,它咬死过毒蛇、才狼和金钱豹,也战胜过母狼但当母亲丽莎在糊涂中咬向主人老曹时,暴雪为了保护主人而咬死自己的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追打这个逆子,暴雪因此也成为丛林里的一只野狗,它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孤独地在荒野中飘荡

我知道,暴雪被赶走后,一定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赶它走,捉捕它,甚至用猎一槍一打它。暴雪一定这样想:难道是我做得不够好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觉得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老曹的错,是他让暴雪太失去自我,而心中没有他人,也有可能是因为老曹把暴雪的一半尾巴给斩断,老牧人说:狗只要斩断尾巴,就会变得六亲不认,自相残杀。哎!它们母子真是可怜啊!你能说这一切不是人为的吗?

一对牧犬母子的悲剧命运,让我们在悲沧落泪的同时,思考人一性一与兽一性一、忠诚和背叛、生存和死亡、人类生存法则和动物生存法则的残酷对抗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然而,在寒假中,一妈一一妈一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做忠犬的背叛。

看这个题目应该能知道这本书大概能讲什么,我就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字叫暴雪的牧犬,暴雪是牧犬丽莎生的第一只牧犬,鲁莽而勇一猛。牧工老曹为了让它成为真正的牧犬用棍棒来训练它,往它被野兽撕咬出的伤口撒盐很快,它成了对主人最忠诚的奴才一样的猛犬之王。为了主人,它咬死了母亲丽莎人们用棍棒来追打这个逆子,暴雪成了丛林野狗,他虽然活着,但灵魂却永远的在荒野中飘荡

玖了这本书,给我的感悟很深,暴雪对老曹那可所谓是忠心耿耿,老曹往东,暴雪从不会往西,可是这样忠心而又凶猛的大狗为何会猛一性一大发,为了主人而咬死母亲?是为了保护主人?还是为了表达对主人的忠诚?还是奴一性一大发?其实我觉得老曹也有责任,如果老曹以前不把暴雪的尾巴切掉一半,又怎会六亲不认,至于最后暴雪成了狼狈不堪的野狗?暴雪这一生弥补不了的错误就是那冲动之下咬死母亲。

这本书讲了许多印象深刻的事情,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忠犬的背叛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忠犬的背叛】。这本书的作者是牧铃。

这本书让人回味;使人悲怆落泪;更加使人受到感悟。有时太过于忠诚,也会使人命丧黄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曹胡子和牧犬暴雪。这个名字野味十足,同时随着这个名字暴雪立下了许多的汗马功劳,把侵略农场的毒蛇给消灭干净了。后来老曹给了暴雪最高荣誉骨制项圈。可没过多久暴雪的母亲生病了,稀里糊涂的,向曹胡子咬去,暴雪飞也似的咬向了母亲。有人说它是不孝子孙,把它赶走了。而暴雪留下的只有那一串骨制项圈了。

我觉得动物更像是能陪伴人一生的伴侣,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忠诚,也因为在动物面前人总是愉快的。珍惜自己与小警物的分分秒秒,这将是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段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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