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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小品读后感800字,2024雅舍小品读后感800字范文

雅舍小品读后感800字

  八十年代以前,内地人最早知道的梁实秋,更多地是站在鲁迅对面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批判的“资产阶级的走狗”。诚然,出生于富足之家的梁实秋在其思想中有别于很多以“唤醒国人”为已任的作家,但其实早期的梁实秋亦有些愤世的,曾与郭沫若、闻一多走到过一齐,只是后来思想趋于平和,近于循世了。   梁实秋是中国现代散文大家,以擅长写幽默风趣的“闲暇小品”而闻名于世,读他的文章是一种美的享受。梁实秋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冰心先生曾这般评价:“一个人应当像一朵花,不论男人或女人。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三者缺一,便不能做人家的一个好朋友。我的朋友之中,男人中只有梁实秋最像一朵花。”   《雅舍小品》能够出四十多版,并被推荐为“一生要读的中国历史100本书”之一,笔者认为,得力于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雅”。《雅舍小品》的“雅”表现在其知识性和思辨性上。梁老可谓一位学贯中西的文学家,有深厚的古典文学和外国文学的修养。   单举一例我们就会清楚:《手杖》中有引自古希腊悲剧的谜,有引自“礼记”,引自杜诗的。短短千把字的小品,引用竟达七次之多。诗、经文、剧本无所不包,学识的渊博令人惊叹。《雅舍小品》中几乎篇篇有引用,尤其中外古典作品极多。作者顺手拈来,形散意远,旁征博引,知识密度极大,增加了作品的欣赏价值,这一点和钱钟书先生有相似之处。   梁实秋对当时的“新生活”运动“刺”得极其隐晦精彩。

如《洋罪》中作者不加“打倒”地举例:1.人数十三谓不吉利;2.划火柴点纸烟,只点二人,不可点三人;3.朋辈对饮有高杯碰杯之谈。还有订婚广告的恶作剧,万愚节的玩弄笑语等所谓的新生活。这里作者不加痛斥,只是让读者在这些可笑的例举中辨别这种一味地搬弄是非的新生活的可笑之处。《退休》中描写了“该退休的不退休”的原因是“何况一旦投闲置散,一呼百诺的炫赫的声势固然不可 查看全文>>>

《雅舍》是梁实秋先生的随笔录。分为雅舍品人,雅舍品世,雅舍谈吃,海外撷英四个部分。

文章给人整体的感觉多是用轻快,一本正经的语气来陈述事例等,却表现出讽刺的意味。有些幽默。总惹来无奈一笑。看得出来作者对于国学和外国文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可以随便拉出《尚书》一类书中的事例,句子,又可以引入外国文人或思想家的话语和做法。

随笔描上写的都是本身所想,实际经历,世间百态。具有浓厚的时代特点,其中所描述的很多现象与揭露的事实一直存至今日。作者选取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在平凡不过的事物,却写出丰富的内涵,看见我们没有看见的东西,做出联想。可见作者思考问题的深入,全面。和对事物的了解之深。

我读《雅舍》并未觉出有多少晦涩难懂,却依旧觉得读得很累,或许是人生履历不够。没读一篇文章都要想许多,其中有问题,还有许多深刻的地方没能理解。

雅舍品人与品世是最深刻的部分。品人中开头就有男人,女人,然后按年龄写,按职业写,再到具体的五个人。基本表达了他对人的看法,有些并不全面,是着重以讽刺去了。如男人这篇,开头一句便是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下一段开头则是对了,男人懒。再如是男人多半自私。

至于品世,作者选取的都是平常事物,说出自己的观点。举得事例是我们熟悉,却又不常用的。写得很真实。如音乐疑问。很是实在,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都有的。看多了那些高雅艺术,什么歌剧,古典音乐会后,只能让人有些许愉悦,可是花了多久的时间,受了多少磨砺才会这样。我呢,没有什么艺术细胞,就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画了什么,我真没啥感觉,连历史书介绍它时都是用的据作者介绍如何如何。如果听不懂,看不懂,就不必逼着自己,音乐和绘画都是宁缺毋滥的。

再到雅舍谈吃,就多是一些没事的出处,做法以及世人对其的观点,还联系了许多生活上,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想想,也许作者是在怀念友人,回忆当初。看着,还觉得作者是享受生活之人,在入内就读不出许多了。

至于海外撷英,多是写作者在美国的所见所闻,语言风趣幽默。一豆腐干风波为例,描写的是作者踏上美国本土,与美国海关的一些故事。把当时美国人对中国的不了解写了出来。至于有个美国作家写的那本书,就像是个笑话,作者也仅是说自己孤陋寡闻而一笑而过了。有很典型的美国人形象。对于美国人的人情味,则有一种反讽的意味。

这本随笔,对人生,对世间百态的看法。有许多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也许再过很多年再去读,味道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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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旅行,灵魂与身体总要有一个在路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梁实秋雅舍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梁实秋雅舍读后感1

我的书架上经常摆几本自己喜欢看的书,名人传记、历史小说、杂文趣事、唐诗宋词之类。不知何时梁实秋的散文,也跑到书架上来凑热闹,也许是被鲁迅骂得无处藏身了吧!也好,使我大饱眼福,一睹大家的风范。说来,敢和鲁迅对阵的梁先生也真算不简单,文章写的朴实无华,既无哗众取宠之意,又无刀削斧斫之痕;讽刺诙谐、妙趣横生,家常小事,娓娓道来,令人耳目一新;观察人物是那么细致,阐述观点是那么独到,引经据典不雅于鲁迅,真可谓是博学多才。

梁实秋的《雅舍》让我想起刘禹锡的《陋室铭》何陋之有?比之,似乎有点不雅,况且,雅舍还并非梁先生所有,梁实秋只是客居而已。请看梁实秋的雅舍: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如此说来,还不如刘禹锡的陋室。说梁先生不简单,还因为,就凭寄居在这雅舍几日,竟然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大作。

今天,恐怕无处寻觅雅舍了,难怪很多人住在舒适的高楼大厦里,写不出好的文章来,是因为再也没有雅舍那样好的环境了。虽然,我也有意识想多读点好的文章、好的散文,来补充点先天不足的文学素养,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雅舍似的理想处所,怪哉?说怪,是因为自己曾几何时,自叹条件不好,而影响了写作的兴趣。那时,几点热血,几点激情,怦然心动,理想憧憧,大有作为之势,参加过春风函授文学讲作学习班,学过作诗、写文章,但是,叹息没有舒适的书房,感慨没有像样的书桌,甚至,没有台灯都能成为放弃的理由,还时时告诫自己,将来有了!一定能写出几部,不,几篇、几首像样的文章、小诗。后来,一切都有了,又没有时间了,等等吧,一等就是几十年,随着时光的流失,已到中年,半百已过,人的年轮一圈一圈地在增加,时间有了,台灯、书桌,甚至书柜都有了,可称得上书房了吧!为什么单单又没有了雅舍呢?真是见怪不怪。

梁实秋雅舍读后感2

最近中我有幸阅读了梁实秋的散文集《雅舍》,一下子被梁实秋清新的文笔、优雅的语调所吸引。几个下午,坐在朝南的落地窗前,一边享受冬日的温暖的阳光,一边品味《雅舍》的悠闲,可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有个学者曾经说过:““五四”以来,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的现代散文,大致可分为两代流派。一派继承“载道”的传统,直面现实而发出进击的纯响,如鲁迅所言“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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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得尽善尽美呢?阅读作品后,心中被触动,从心底鼓起了勇气。 读完书后,我们应该用心去观察和总结自己的阅读体验,经过仔细分析编辑为您编辑了“雅舍的读后感”。

雅舍的读后感 篇1

最初知道梁实秋是在中学时期语文课本里鲁迅的一篇比较出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记得老师在讲评语言特色时特别指出乏字的点睛之处。于是印象中的梁实秋便总是一副丑陋困乏的走狗的影象,无法改变也没想到去改变。梁实秋是一个幻影,而那篇杂文则积淀为幻影的背景,幻影模糊但背景清晰。由于历史的原因,整整一代人与这幻影构成了固定不变的角度。在这被指定的角度中,不仅无法知全豹,甚至难以窥一斑。如果说梁实秋曾在我的心目中存在过,那也是以虚无的方式间接地存在的。

许多年过去了,由于迷恋上散文,使我开始接触非虚幻的梁实秋。读他的散文集《雅舍小品》,我被一种魅力所吸引,情不自禁地跟着他走进了隽永清丽的雅舍,不知不觉,那先入为主的模糊影象淡化了,继而消失了。

原以为《雅舍》是达官贵人幽居的私邸,凡夫俗子无缘与之接壤。进去才发现,雅舍的主人把世间的雅俗点成一支香烛,袅袅的清烟把琴棋书画诗酒花与柴米油盐酱醋茶化为浓浓一缕于室中缭绕。细细品味着主人沏上的香茶,品着阳春白雪,品着下里巴人,愉悦把品味的心境蒸腾得酣畅淋漓,微醺欲醉。

阳春白雪的《雅舍》是一匹抖落开的古色古香的锦缎,缎面闪烁着摇曳不定的光泽,闪烁着古典的辉煌韵律。雅舍的主人有时就是披着这袭古典的锦缎,端坐于我们面前优雅轻谈。我们听他的《四君子》、《沉默》、《喝茶》、《饮酒》听得如痴如醉,入迷忘归。

主人富有诗意地告诉我们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于是我们想到了方令孺女士笔下的雅舍主人∶余则拟其为梨花,以其淡泊风流有类孟东野。斑斓的树影投在雅舍主人的身上,瓣瓣花印似一片水墨修竹笼罩着古缎悠远的逸韵。我们记起了中国历史上有关竹林所涵盖的深远的底蕴。竹林是贤人名士的所在。面对这片摇曳生辉的竹叶,我们感受的是一种古远的情怀∶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林深人不知,明月来相照。月下的弹琴者是一位风流儒雅的高山名士,他追求的是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他所崇尚的人生情趣,始终是一种清雅恬淡的传统士大夫的情趣。因此即是住在风来则洞若凉亭,雨来则渗滴如漏的雅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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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说是作家汤素兰的忠实粉丝,特别着迷于笨狼的故事,她的一系列关于笨狼的书籍都被我读遍了。每次去书店总是下意识地去找寻关于笨狼的新书,几次失望之后终于发现了一本新作《笨狼的秘密》,我不假思索地付了钱拿回家,如获至宝。

翻开书细看,发现并不是汤素兰写的关于笨狼的故事,而是众多像我一样喜欢笨狼的小读者写的,经汤素兰筛选整理而成的。书中的故事也非常有意思,也很搞笑,是同学们看了笨狼的故事后针对各自感兴趣的情节发挥想象续写的,故事中的笨狼也是笨的那么可爱,那么可亲那么让人爱不释手。写的也都是同一个善良、天真、充满了幻想和好奇心的笨狼。可是读完后我的心中却有点失落,没有了买书时的那种雀跃。

仔细想想,笨狼已经伴随我好多年了,读笨狼的故事已经成了我课余生活的一部分。每次一到书店找的和买的都是笨狼系列的书。其实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我们应该博览群书,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更加全面的了解世界。于是,再去书店我买了《西游记》,我买了《昆虫记》,我买了《狼王梦》,我买了《乔布斯传》。。。。。。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体会到了更多的快乐。这些书一样让我着迷,一样让我爱不释手。

是啊,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世界是变化无穷的,我们不应该只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我们应该放开我们的视野,着眼于未来,学习更多的知识去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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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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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同一本图书 ,不同的读者在阅读之后也会有着不同的思想感受,图书就是这样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在阅读图书之后都会产生自己的读后感悟,那么在阅读这本《哑舍》之后又会有哪些读后感悟呢,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哑舍读后感6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哑舍读后感600字(一)

在读《哑舍》之前,我对楚汉相争十分感兴趣,而对于《哑舍》中老板的朝代——秦,怀有一些偏见。可看过之后,我才真正感受到,每个时代能够建立,就一定有它的道理。原来,每一个朝代,都是那么灿烂辉煌。

在《哑舍》这本书中,讲述了取舍、野心、谎言、亲情等诸多内容。在这样多的题材中,当我看完的那一刻,我想到最多的,就是取舍。

也许,取舍是最贴近我们生活的。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面临着取舍。不,别说是我们,不管是谁都是要面临取舍的。就在我思索这个词时,我的一段经历突然浮现在脑海中。对它的突然出现,我开始有些惊讶,后终释然——这的确是我自己的取舍啊!

我睁开双眼,明白自己要在这暑假的美好清晨,放弃甜美的梦而去上课了。这是我自己作出的决定。

当妈妈让我自己决定是否上辅导班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纠结:上还是不上?如果上,就意味着必须放弃早上的懒觉,还要完成课后所留的作业。这对于我来说,真的有点无奈。而另一方面,我又想去补习一下功课,提高一下水平,这两者我都想同时满足,但是这似乎并不可能。

“想好了吗?参加吗?再给你一分钟。”

“嗯,我要参加。”

“真的?你别后悔。”

“我不后悔!”我听见了自己坚定的声音。

还好,我选对了。上了课之后,我感觉自己的确有了进步。

取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有舍,才有得,要想取得进步和好成绩,就要舍弃玩耍、放松的时间。反之,如果一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那么就会失去好成绩。世界是公平的,就像《哑舍》中描绘的帝王一样,得到天下惟我独尊的皇位,却失去了和儿女们一同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有些人为了金钱不顾一切,殊不知他得到利益,也许恰恰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东西。在有的时候取什么、舍什么,的确是一件很难决断的事啊,这也许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了吧。

人生就像做选择题,而这答案是不惟一的。我怎么会想这么多呢?我摇头一笑,合上了书页。

我的取舍,又会如何呢?

哑舍读后感600字(二)

哑舍,这个既是书名有时古董店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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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读后感

哑舍读后感(1):

读《哑舍》有感

每个人都有一部属于他的历史。

题记

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国相继攻灭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的王朝。公元前215年,将军蒙恬北击匈奴,收回河套地区。此外,秦朝修筑长城和直道,加强北部边防,公元前214年,秦开凿灵渠,以便于补充军需物资,从此,秦朝进入鼎盛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起义,公元前206年,秦灭,楚汉之争开始

史书记载,秦因暴政而导致灭亡,而秦王赢政的残暴也是史书上着重渲染的部分。长城虽有利于巩固边防,但因工程浩大,劳民伤财,秦国的人民更是怨声载道,孟姜女哭倒长城更使它的反面作用升华。而骊山坟墓和阿房宫的修建,更使农民的负担加重,加之为使它的顺利修建,秦王赢政大兴土木,再加上秦朝的赋税沉重,最终,公元前209年,因天降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起义。

的确,《史记》上记载的秦王暴政是那样的令人不容置疑,但《史记》就没错?司马迁的《史记》中就不敢对汉高祖刘邦时期的事真实记载?否则,汉武帝刘彻就会简单地把他书写多年的心血付之一炬,更别说成为我们此刻研究的史料了。同样,人人都说,秦王暴政,但若真的如此,太子丹派荆轲刺杀始皇帝,始皇帝险些丧命,但秦灭燕时,甚至没有伤害燕国王公大臣的性命,始皇帝统一中原占领六国后,没有屠城,没有对六国的王公贵族进行屠杀,而这些人,之后却成为反秦时主要力量。若是始皇帝真的是暴君,那楚国人刘邦为何能够做官?那楚国的贵族后裔项羽为何能够顺利长大?

没错,最先起义的是大泽乡的陈胜、吴广,他们是平民,但那是秦始皇的徭役太重给逼的,这是现代人的认识。汉朝的司马迁说,陈胜、吴广暴动是正因徭役是迟到了要斩首,但是近期出土的竹简上却记载,迟到五天以内的处罚只是口头批评,五天以上也只是罚款,人人都说秦朝的法律严苛,可相反的事实是,秦国的法律中,已经出现了西方两千以后才出现的保护罪犯的条款。《史记》中也记载了,秦始皇交办的案件,多次不能破案,这在后世是无法想象的,正因在酷刑之下,即使找不到罪犯,也能找到替死鬼。这说明了秦朝根本没有酷刑逼刑,相比以后朝代的冤狱无数,秦朝已经算是开明的了。

在人们印象中的暴虐罪状,还有秦始皇的妄杀无辜,但始皇帝在位37年,没有杀过一名将军或者大臣,后世的历朝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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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是古董店,却又不是普通的古董店。首先,哑舍的老板在某种好处上说就不算正常人。从外表看上去他是个二十刚出头的青年人,实际他已经活了上千年。再看看哑舍的常客----大夫,貌似也挺正常,可谁能想到他也是秦太子扶苏的转世呢?不正常的还有哑舍里的各种各样的古物,他们也是有人生的。

当然,哑舍是一本书----一本有人生的书。这本书的主角,可能不是老板,不是大夫,不是胡亥,也不是陆子冈,而是那些古董们----老板和大夫只是把古董们的故事演绎出来。或者说,老板和大夫也是主角,正因他们可能是哑舍里最耐人寻味的古董了。

我是什么时间爱上哑舍的呢?是在大夫第1次踏进哑舍的时间吧?是在老板挡在大夫面前却弄坏了维持自我人生的赤龙服时间吧?是在大夫了解老板两千年不朽却又丝毫不惧怕他的时间吧?是老板说----我救你,不是正因你是扶苏,也不是为了别的,仅是为了救你----的时间吧?说实在的,哑舍有太多让我感动的缘故,那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让人专心灵去挖掘的。

大夫和老板,不能说是偶然遇见,但他们的相遇是世界上最感人的。他们是一齐出生而又共死过的好友,他们之中的友谊早已超出了好友二字。即使大夫和老板也是男人,但他们催人心扉的爱之故事,却如此传奇,永不逊色。

我想,大夫是爱老板的,爱哑舍的,心中无时无刻不挂念老板的安危;老板也是爱大夫的,但却不是正因他是扶苏转世。他们之中的爱,不是我们常常所理解的感情,正因这种爱,会比感情更纯洁、更漂亮、更牢固、更长久!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我的故事,承载多年,无人倾听,但他们却无怨无悔,还在等待着、期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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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这个既是书名有时古董店的名字,第一次看到它还是在朋友真悦家里看到的,一看到哑舍的封面就被迷住了,深深的棕色为背景,给人以古朴的感觉,一个身穿赤龙袍的少年,黑发凤眼,右手食指轻轻放在唇上,被鲜艳的彼岸花簇拥着,身后是花纹缭绕的云雾没有书名,却有这样的一竖排字:默然等待千年,只为再此相遇就是这句话,让我打开了哑舍的大门,去聆听古物背后的故事那些神话传说中亦真亦假的奇珍异宝,曾一度遗落在历史的长河里。然而,此刻,它们就在这里名为哑舍的古董店:一面古镜,可以连接两个时空使人相见;一根香烛燃烧千年,也流了千年烛泪,只为等到那个人

让我最为深刻的是香妃链,因为我是一个丢三落四的人,一直希望有一件宝物能将我的东西找回。

香妃链的有缘人苏晚落在一次偶然,也不应该说偶然,应该说是命中注定的机会下,她从哑舍得到了一条宝石手链,而这条看似平常的宝石手链,竟是清朝乾隆皇帝为宠妃香妃打造的手链,上嵌蛋白石、青金石、托帕石、月光石、橄榄石、石榴石、黑曜石七颗宝石,传说戴上它便可找回七样失去的东西。

苏晚落首先失去的是寓意为不再哭泣的黑曜石,但她丢失的宠物狗狗可乐回来了,可是她却发现可乐当初并不是走丢了,而是被父母给丢弃了。她第二次失去的是誉为友谊之石的托帕石,她当年的生日会录像带找到了,她以为找回了珍贵友谊时,却发现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丢弃了当年那些所谓的朋友根本没有把她当做朋友看。她第三次失去的是被誉为恋人之石的月光石,找回了同桌的伞,但她却不知道,最后丢失的究竟是他的伞还是他三次的找回,三次的失去,得到美好的同时,她也看到了美好背后的黑暗,这些使她明白了: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我,我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事实证明其实失去的东西反而会显得分外美好,而得到以后却不知道珍惜。失去的东西真的是美好的么?我的心中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其实丢东西是人的天性,而拥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是人的欲望。淡淡的遗憾总是流连在脑海之中,但是有时候去可以的找回来,反而没有记忆中的美好。

读完哑舍我发现我其实不需要一个找回东西的宝物,因为我可以将自己对丢失东西的美好的回忆记放在心中,想象着这个样东西被怎样的一个人捡到,过着被人珍惜的生活。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但是,它们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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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小品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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