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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读后感1100字,2024血眼熊读后感1100字范文

血眼熊读后感1100字

导读: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不让更多熊都不在受到伤害。我我们要懂得保护动物,尊重动物的情感。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血眼熊》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血眼熊》读后感

《血眼熊》―读后感;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它接纳了唐医生;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血眼熊》―读后感

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感,看熊的眼睛就可以知道熊的情绪 怎么样变化。当人走近它,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人往后退,它的红眼 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

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近它,它的眼睛还像原来那样。 那是因为哈波要取熊胆,用金属管,将墨绿色的胆汁吸出来,把它关在一个很小的两层笼子里,熊的伤口周围已经发炎,金属管使它非常痛苦。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见到人接近它,尤其拿着金属之类的东西的人,会发疯。

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来的。从次它对唐医生和别人就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它接纳了唐医生。从唐医生那熊懂得了善。

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物的情感。

篇二:《血眼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

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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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

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

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

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怎能自杀呢?

从上面图中,不用看都知道。人类正在抽胆汁的过程中,熊是多么的痛苦。如果,我们和熊来交换一下角色。

让你感受一下那种痛苦!你又有什么感受呢! 亚洲动物基金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皮肤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 来接触大地。

打开他们的腹腔,有的引流管子已烂在肚里,有的和脏器紧紧粘连在一起。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 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让其它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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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血眼熊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血眼熊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血眼熊不仅失去自由,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血眼熊》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血眼熊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又一力作《血眼熊》。

其中讲述了这样一篇故事: 野生动物救护站得知了一个消息,有村民抓到了一只黑熊,并进行取胆,警方抓住了嫌疑人,把这只熊托付给了救护站,可是要救治这只熊可没有那么简单它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坏印象,虽然唐医生成功拔下金属导管,但是这还是没能改变这只熊对人的看法,只要看到除了唐医生以外的人就会大声吼叫,尤其不能看见金属物品,否则就会两眼发红,一只熊掌捂着被取过胆汁的伤口,另一只则疯狂地挥舞着,因此得名血眼熊。

救护站原本计划等血眼熊伤好后放归山林,可有一天,站长的同学来大森林里体验生活,他是个作曲家,习惯性地拿一只金属指挥棒在救护站闲逛,被血眼熊看到了,引得熊愤然大叫,作曲家觉得很有趣,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慢慢逼近

被激怒的熊撞翻了笼子,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跟熊有着特殊感情的唐医生站了出来,拖延了时间,成功救下作曲家,并顺势让黑熊重归山林。

眼看着一幕即将发生的悲剧演变成喜剧收场,我紧张的心才稍微放下, 不过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企图贩卖珍稀动物,甚至取熊胆以赢取暴利呢?他们是不是从来都想过地球不只属于人类,如果哪一天野生动物灭绝,食物链将被严重破裂,到头来吃亏的是人类自己!为此,真心呼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爱护地球,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篇二:血眼熊读后感

你柔软的肚子被生生捅入一把锋利的剑,只只黑头苍蝇在你的伤口飞舞,那刺心的痛给你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血眼熊,你真的好可怜!

你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你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你不仅失去自由,你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即便爱护动物的兽医来给你治病,你仍会怒发冲冠的瞪着人,拼命摇晃铁栏,黑漆漆的眼珠子瞬间会变得血红,一只熊掌条件反射似的捂住肚子。这,是因为你憎恨人类吧?

血眼熊,你虽然对大部分的人态度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可是即便是这样,你还是知晓知恩图报。你对于帮你拔出收取胆汁那钢管的医生,态度有所改观,这也许是你身上对于人类最后尚留的一点点温情,真是可悲也!这,便是动物的知恩善报吧?

也许,那难以忍受的折磨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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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的好处与价值

如果人生真有好处与价值的话,其好处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职责感。―――季羡林

人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不仅仅平常人能够对此大发感慨,学者们似乎也个性偏爱谈人生。什么是人生?也许哲学家们能讲出很多高深的道理,但他们的精辟之论往往玄妙晦涩,离现实生活太远。读《季羡林谈人生》这本书,俨然在聆听一位长者侃侃而谈,心灵得到莫大的精神享受,静静地反省,心境变得更加纯净。

每个人的人生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对人生的好处认识也不一样,在我看来既然我们幸运地拥有了生存的机会和权利,那么就该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抓住每一个机会,做好每一件事情,让生命大放光彩,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好处也才有价值。而人如果对自身生命好处不明白,那么行为就没有了标准,生活的态度也无从确定,于是一切变得茫无所措。作为一名年轻税务工作者,奉献在国税大舞台上,为纳税人服好务,为国家收好税,这样的人生才是有好处的和有价值的。

人生是短暂的,我们就应珍惜人生,热爱人生,用自我心中的目标,不停地去追逐人生的好处,不断地去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焕发出灿烂的光彩。

(二)不完美才是人生

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一个平凡的真理;但是真能了解其中的好处,对己对人都有好处。对己,能够不烦不燥;对人,能够互相谅解。―――季羡林

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季老从另一种好处上对人生的新诠释,也是一种谦虚做人的态度。尽管每个人都争取一个完美的人生。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的人生是没有的,每个人不可能始终一帆风顺,人生不如意事往往十有八九。我们只有在不完美中,才能找到自我人生的定位。只有在不完美中,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所以完美的人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活态度。只要拥有一份健康、用心向上的心态,我们就会从容地应对生活中的不平和挫折,才会更好地享受生活中的苦与乐,享受这份不完美。

愚蠢的人绞尽脑汁追求那虚无飘渺的完美生活,而智者从不完美起步,强者在不完美中超越,因为不完美才是人生!

(三)成功

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季羡林

上方的公式是季老积七八十年的经验得到的,在季老看来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我决定的,也是我们务必狠下功夫的。

没有哪个时代像这天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渴盼成功,我们仰慕名人,等待机会,但是真正扎扎实实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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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一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二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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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图书馆,看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完后的第一个感觉便是无论境遇如何,许三观至始至终都是一个善良的人。整个故事面对着许多无奈,但最终却被温情所包裹。

许三多第一次卖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卖血后吃了猪肝黄酒,许三多吃到了卖血的甜头。后面娶了漂亮老婆生了三个儿子,日子回到正常。

而时间渐长,却越发现最像自己的大儿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他生气,反抗,但是却在大儿子为弟弟们出头打破了方铁匠的头后,最后依然决定卖血来为一乐擦这个屁股。他的第二次卖血并不情愿,但心中的责任与善良却裹挟着他这样做了。

他的第三次卖血,跟第二次的不甘愿有些内在的联系。理由也很荒谬,是为了报答林芬芳。他中心的不平衡终于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得到找补,并且对家有了更强烈的责任感。

后来遇灾年,许玉兰省下来的床底的粮食渐渐不够吃了。许三观生日,许玉兰为他多做了一碗放了糖的稠玉米粥,他口头为老婆孩子做菜。隔天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第四次卖血,但一乐依然是他心里的疙瘩,他觉得卖血的钱不能花在一乐身上,别扭地让一乐吃红薯其余四人吃面。在一乐委屈离家出走后,又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了面。许三观在无奈的生活中,渐渐转变为一个负责任的父亲跟丈夫。

后来特殊的年代来了,许三观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二乐连续第五次第六次卖血。并在请二乐队长吃饭时透支着连续卖血两回的的身体陪队长喝酒。

紧接着一乐肝炎,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开始连续的六次卖血。其实看到这里,心中会有强烈的不安感,按照之前看《活着》节奏,总觉得这里一乐要没或则许三观要没或则都要没。结果并没有,最后都还在。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再次卖血,不为了钱,就为了吃以前卖血后吃的猪肝黄酒,但是他的血没有人要了。他突然生出一种对未到的困难的恐惧感,哭了出来。以前遇到困难可以卖血,以后没人要我的血了,我该怎么办啊。故事面对哭成泪人的许三观,儿子们没有出现,却是许玉兰陪他点了三份猪肝与黄酒,陪他出气。

以前看到书名时,我都不认为这是一个温情的故事。但读下来,整合故事有非常多的瞬间让人感受到无奈生活中的温暖。

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的头后,方铁匠之前最医药费,却没有记仇,最后在一乐病了依然借钱给许三观,这是一种温暖。

许玉兰在衣食仍足的年代,存着粮食以应对灾年这是一种温暖。

在吃喝不足的时候,许三观口头为孩子老婆做菜,这是一种温暖。

在特殊年代记老婆被批斗,在给老婆送饭的底下,偷偷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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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透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之后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下了自我正确的选取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取,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能够看见许多十分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我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我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明白自我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但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我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但是他的精神就应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就应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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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1100字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位伟人说过: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用于负责的精神之后。勇于负责的精神是改变一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你平庸的生活状态,使你变得杰出和优秀。 因为在这个商业化的社会里,领导越来越欣赏那些敢于承担责任的员工,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给人以信赖感,才值得去交往。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具备开拓精神,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所以,在做事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要求自己具备这种勇于负责的精神。 当企业出现问题时,我们应不推诿扯皮,勇于承担责任。出现问题时,我们应先分析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明确职责的所在,以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且勇于提出问题,面对问题及时上报,这样问题就会越来越少。我们只有具备了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我们的能力才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我们的潜能便能不断地得到挖掘,从而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时也让我们自己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我们应杜绝遇到问题,把单位的制度,流程挂在嘴边,把事情推给他人,即把问题留给了别人!导致后续经办人苦不堪言,大量的精力用于理顺、协调。勇于负责就要踏踏实实地把事做好,勇于负责的精神说到底就是一种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做到底的态度。 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应提高我们的意识和能力,工作按规范去做,使其达到岗位要求。我们应培养自己主动担当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在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事情未交给职能部门和主责人接受之前,让自己成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只有我们谦逊为人、脚踏实地去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才可以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才能够实现业绩和效益的快速提升。 当一个人想要实现自己内心的梦想,下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境况和人生境遇时,首先要改变的是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要学会从责任的角度入手,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保持清醒的认识,努力培养自己勇于负责的精神,这才是成功的最佳方法。 自己身为企业的一员,就应该抛弃借口丢掉脑中消极散的思想,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之中,能勇于负责的精神去对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为公司着想,只有这样,才能成长为一个真正具备勇于负责精神的员工,才会被领导和单位视为支柱,才会获得全面的信任! 面对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就能赢得尊严,一个人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让自己活科有尊严,就应该勇敢地承担责任,一个人即使没有良好的出身,优越的地位,只要他能够勤奋地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日常要作中的事务,就会赢得别人的敬重 查看全文>>>

复活是俄国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这里的复活,不是肉体的复活,而是精神上的复活。作者以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的故事为纽带,将大量的笔墨用于描写聂赫留朵夫对社会、对人生的观察和见解,所以,我们一次次读到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之人与兽行之人之间的艰难抉择。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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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

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

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

着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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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读后感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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