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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先生和他的忧郁鸟读后感(一)

不记得在什么地方看过,说时间其实原本是不动的,流淌的是我们,我们的生命在时间里流淌着,所以才鲜活,所以才鲜亮,所以才有一路上美丽的风景,一路上有无法料及的遭遇,一路上有惊奇的发现,一路上不断地创造一精一彩而【卡先生和他的忧郁鸟】试图告诉我们应该为自己的生命寻找一个流淌的方向和出口。

卡图思卡是个极其一爱一鸟的人,他有一屋子的鸟。有的是自己飞来的麻雀,有的错过迁徙的候鸟燕子,有野外突然相遇的伊索德,有贸然闯入的米尔,有折翅而被他救起的丹尼尔,当然也有被他抓来的葛若特、斑姬鹟和汉利希,还有买来的它们就这样被卡图思卡认为自一由地放养在屋子里,再多的呵护还是让它们全部患上了鸟类最不该得的病症:忧郁症!原本应该最热闹的世界越来越沉闷。当然卡图思卡还是明白了自己原来阻止了这些生命的流淌,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都是为了让这些个美丽的生命停滞在这间屋子所拥有的时间河段里。于是他再次表现出了自己对鸟真正的一爱一:他几近倾家荡产将每一只鸟都送到了它们最合适的地方,为它们寻找到了生命流淌的方向。一路上他有不舍,而更多的渐渐有了忏悔:他对从不知自然为何的两只金丝雀洛塔和玛蒂说:对不起,我们人类可真是毁了你们的一生。(由此我也想到了隔绝生命与自然的交流是多么残忍的事情)随着送归的历程,他渐渐地读到了鸟儿们的微笑,尽管虎皮鹦鹉贝尔托开始只是笑了短短的一会儿,但毕竟是笑了,这微笑坚定了他的决定。当他对白鹦鹉阿莫喃喃说道:你,我最后的鸟儿,不要害怕。从现在起,你的生命会更加一精一彩。祝你好运,现在飞吧!之后,他真的感受到了轻松。

可人,更是需要有自己的方向,因为他们比鸟更善于思考。随之而来的恰恰是人自己的思考卡图思卡必须寻找解放自己的办法。鸟儿们让他明白了,原来自己也是一只鸟,而且当鸟儿们离开之后自己才是真正最忧郁的鸟儿,一只被圈养着的鸟儿。当然最终他也选择了流淌坐上自己设计的船流淌进又圆又在的夕一陽一里,流淌进时间的长河里。

是不是很有点中国归隐的意味!与其说卡图思卡深深地体现了西方人文哲学一精一神,莫如说更深得中国老子哲学的一精一髓。当然他没有彻底地真正离开,也许有一天,他还会漂泊至此,也许有一天,他还会寻找一个岸口登陆,也许有一天,他那船顶上会有更多的鸟儿光顾,但他肯定不会再忧郁,因为他已经启动了自己的旅程。

正如书后短评中作家王浩盛说的:好人不一定就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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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皮皮是一个傻得可爱、很神奇、爱说谎的小女孩。她给我的印象很特别: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常穿一双黑色的鞋,力大无比。

皮皮没有父母,她想象着自己的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是天使,她自己就是黑人公主了。这黑人公主没有仆人,她自己做早餐,特别是喜欢做烙饼。它打三个蛋,总有一个掉到头上。但是她不懊恼,一边擦眼睛一边安慰自己说:听说蛋黄对头发保养特别好虽然皮皮活泼可爱,我读过之后,却觉得她不免有些可怜,她内心里还是喜欢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的。

合上书本,我突然想起了妈妈对我的好。

去年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天色还不错,我和妹妹爱院子里堆泥沙玩,这些泥沙都是我和妹妹附近工地搬过来的。到了八九点钟的时候,天上开始下起了大雨,我和妹妹正玩的高兴,舍不得离开,于是全身的衣服都被淋湿了。

回到家,妈妈看到我落汤鸡一样的狼狈相,赶紧拿来干爽的衣服,一边让我穿上,一边就唠叨起来了:都叫你别玩泥沙,多大的人了,就不听话,还玩泥沙,就连我觉得委屈,顶了一句:那又怎样?就跑了出去。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妈妈把我从陈阿姨家拉回来,只是一个劲地给我夹菜,再也不提我玩泥沙的事情了。

妈妈对我多好,我的生活多么幸福,如果皮皮也有这么一个关心她的妈妈,她就不会是一个调皮捣蛋的人了。

我的身边萦绕着的这许多幸福,是皮皮所没有的,我应该珍惜这幸福,做一个听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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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习了《会植树的鸟》这篇课文。文章说的是在美国北部的纳得华地区有一片沙漠,每年都有一种鸟,成群结队地飞来,它们用嘴、爪子在沙漠里刨出一个个小坑,又用嘴衔来带绿叶的树枝,种植在小坑中,使沙漠中生长出了一片片树木,沙漠中间有了一块块绿洲,虽然这些鸟的生命只有三年,但给沙漠里带来了绿色和生机。

多么可爱的小鸟啊!我好喜欢你们,喜欢你们能植树,能保护环境。树多了能挡风、治沙,能遮荫凉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不爱护花草树木,不但不植树,还把别人种的树破坏掉,乱砍伐树木,污染环境。这些人的做法比你们差得太远了。我真佩服你们!以后我也要想你们学习,多种树木。可你们的寿命只有三年,我多么希望你们永远活着呀,这样就能使人类的环境更加美好。我好想知道这种鸟的名字。一查资料,才知道它们叫绿植鸟。这名字太贴切了。我再给你们另起个名字吧,叫植树鸟怎么样?

小朋友们,你们读完我的作文,是不是也要马上行动起来,多植树呀?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共同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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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名叫《夜鸟》,作者是挪威著名儿童文学家、翻译家托摩脱蒿根。

《夜鸟》讲的是一个二年级的小男孩杰克克服内心恐惧的故事。他的爸爸神经有一些问题,每天总会偷偷地溜走。杰克为了寻找他的爸爸,累得已经倒在床上起不来了。当晚上入睡时,他忽然看到有几个不明东西在他的床上徘徊。巨大的翅膀啪啪拍打,上面带着羽毛,发出沙沙的声响,血红的眼睛瞪着,像要喷火似的,鸟嘴大大的,怪吓人的,它们想来啄他。于是,杰克每天晚上都要把橱柜门锁上,防止可怕的夜鸟群再次出现。有时,他还会听到夜鸟们正在用爪子挠壁橱门,听到鸟儿们尖声颤抖地嘶叫。他变得越来越害怕。有一天,街上的小混混要挟他去偷东西,他由于害怕街上的小混混,所以就乖乖地服从了小混混。当他偷东西时,却被店员发现,小混混便开始嘲笑他。后来,他慢慢地变得勇敢,可以自己去面对那些小混混们。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有几个疑问:夜鸟是一种什么样的鸟呢?真的有这种鸟吗?这本书的名字为何叫《夜鸟》呢?

带着这些问题,我再次review全书,我觉着,夜鸟是一种黑暗中的鸟,只有黑暗来临时,他们才会光顾;当光明出现时,夜鸟会立即躲藏起来。它代表了一种黑暗的势力。

之前,杰克一直很害怕他自己所幻想的夜鸟,而当他敢于面对夜鸟时,夜鸟便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当黑暗到来时,当小混混要求他跟他们一起偷东西时,杰克立即就向黑暗势力屈服了,他选择了服从小混混;乖乖地跟他们去偷东西。当他被发现的时候,当他见到光明的时候,他不再屈服,而是勇敢地面对那些小混混。(星辰ww)

记得我在二三年级的时侯,每到晚上睡觉时,就会看到窗帘的影子与街上汽车的灯光相互照映,照在卧室的墙上,时隐时现,我以为那就是鬼!曾经一度也会被吓到!而随着我的长大,内心不断强大,这种恐惧的幻觉也不复存在了。

我认为,小时候人人心中都有一只夜鸟。只要我们努力提升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强大,更加成熟,就会克服内心的恐惧,摆脱内心的幻觉,恐惧不再来,夜鸟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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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我们,生活在繁华喧闹的城市。手机、电脑、电视等电子设备,遮挡了我们的视线,人与人开始渐渐疏远。在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灰暗世界,身处鸟国的它们,是一抹亮丽的色彩

我想,若不是读了这本书,恐怕我并不会知道,在新疆我的故乡,会有一个如此美丽的世界。

自然,并不是人类的天下,其实有些鸟儿,在远古时代便早已存在,反之,是我们入侵了它们的世界。我们不是王者,我们是霸者。

新疆,古称西域,现在想想,我虽出生于此,却并不了解它,在阅读本书时,种种亲切的字眼、cha图,令我感触颇深。远在他方,此刻,我想家了。

鸟国的王者金雕,你是否也会感到如此孤寂?为了你的家庭,你愿意在群山万壑环肆的蓝天下独自奋战,你的英勇,引证自己的王者之路。记得有首歌曾提过:无敌是多么寂寞,你虽不是无敌,却是位孤独的王者。

幼时初生,你还拥有父母的爱,可那不是永恒的,你开始独立,准备离巢,想要成为万里挑一的王者,要的是历经苦难的强者。因为这样,你懂得弱肉强食,懂得珍惜自己。鸟类的世界是如此残酷,要想立足于世,就只有杀戮,无可避免。

在鸟国中,有强悍摄人的,也有灵巧美丽的,我曾在湖边见过翠鸟捕食的模样,它的嘴细而长,那样子好像个钓鱼者,静静立在原地,轻轻那么一嘬,那斑斓的羽毛浸湿,它便似是瘦了一圈,当真稀奇有趣。其实,还有一种鸟,我认为它属于内在美,它是一位技术高超的模仿者百灵鸟。

百灵百灵,包容了万物之灵,它会模仿动物的叫声,更会随声而舞。所以有才的生灵千千万万,早应该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我们的过度自信,有时是如此多余。

我偶尔也会任xing一把,小时候看动画片,总认为唐老鸭是一只鸟,大嘴鸟,总想要它的抱枕。

长大习字后,我才明白,它是鸭,而现在,在书中,我见到了它的原形白头硬尾鸭。那时的记忆又浮现在眼前,我明白我长大了,唐老鸭也真的老了,可白头硬尾鸭,你们会好好生活下去吗?伴随我的回忆

人类在逐渐走向繁荣,鸟类却不复从前光辉,我们立身的这寸寸土地,是自然之宝,看着从前的泥泞小道,到如今的柏油马路,总觉得,少了儿时的美,那时抬头,便是蓝天,低头,便是碧水。我不过是个孩子,人事长情我不懂,我只看到了鸟国的美,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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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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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奴读后感 鸟儿应该有自由,而不应该做别人的奴隶,哪怕是因为害怕天敌而成为别人的奴隶也是不可取的。鸟儿的使命就是在蓝天翱翔。 故事中鹩哥是一种普通的鸟类,它们喜欢吃食小虫子,蛇雕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是一种大型猛禽,它的双翅展开约210厘米,蛇雕最喜欢吃的是蛇,偶尔在食物匮乏的时候,也会吃鹩哥。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这两种原本互不相干的鸟儿会共栖一树呢?鹩哥为什么心甘情愿地做了蛇雕的奴隶呢?原来是这样的: 鹩哥十分怕蛇,而蛇又是蛇雕的美食,蛇雕之所以一般不吃鹩哥,是因为蛇喜欢吃鹩哥,所以,与鹩哥共栖一树,可以借鹩哥吸引蛇,而蛇一旦来到大树,就会被蛇雕吃掉,鹩哥就生活在这种险象环生的环境中。 老毛和徐娘就是一对鹩哥,贵妇人和帅朗则是一对蛇雕夫妇。老毛和徐娘对贵妇人和帅朗很好,真可谓是俯首帖耳唯命是从了。我认为,老毛和徐娘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他们将自己的小鸟生下来以后,他们视若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但是这些可爱的小鸟却被射雕夫妇一个又一个地弄死了,直到最后一只雄性小鸟------水晶球,它离家出走的时候,把射雕夫妇的孩子打了一顿,打折了他们几根羽毛,但是,它毕竟只是一只鹩哥,鹩哥是斗不过蛇雕的,那两只幼雕将水晶球活活地咬死,贵妇人和帅朗夫妇打猎回来,一看自己的小幼雕受伤了,就勃然大怒,它们对鹩哥夫妇发出猛烈的攻击,迫于无奈,老毛和徐娘只好远走高飞了。 我原本以为它们永远不再回来了,它们会永远离开这个残忍的世界,但是,出乎我的意料,第二天一大早,它们又飞回来了,它们栖息在我观察这两类鸟的石坑,又心甘情愿地做了我的奴隶,因为它们无路可走了。 我把它们带回观察站,过了几个月,它们又生了三只小鹩哥,等到那三只小鸟会飞的时候,我希望它们不要像它们的父母一样,做强者的奴隶!等到它们飞走的那天,我盼望它们会飞向蓝天,做一只不惧怕大自然的鸟儿。 它们的哥哥水晶球做出了最好的榜样,它们应该像哥哥那样勇敢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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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鸟的天堂读后感

范文一:

这篇文章,出自著名作家巴金之手,讲的是他和朋友去参观一棵被称为“鸟的天堂”的大榕树。那有许许多多的鸟,大的、小的、红的……大小不同,颜色各异,到处飞着,美丽极了。文章中美丽的“鸟的天堂”是多么的美丽,而如今这种鸟的天堂,却因为人们近年来的滥砍乱伐而变得越来越少。人们破坏了鸟儿赖以生存的环境,使它们无家可归,还有一些人为了贪图私利或是贪图口福,致使许多珍稀动物和鸟类成了桌子上的美味佳肴,不要说鸟的天堂,就连鸟的栖身之地也没有了……“我想,只有有了鸟的天堂、动物的天堂、植物的天堂,最终才会有我们人类的天堂。”这就是我读了《鸟的天堂》后真正的想法……

范文二:

你见过如一座小岛似的大榕树吗?它有着不可计数的枝干和旺盛的生命力,它是鸟儿的乐园。《鸟的天堂》这篇课文就让我们走进了这座鸟儿的乐园。

这篇课文按时间的顺序写了两次到“鸟的天堂”所见到的不同景象。课文这样描写大榕树:“榕树正在茂盛的时期,好象把全部生命力展示给我们看。那么多的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那翠绿的颜色,明亮的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这美丽的南国的树!”读到这里,使我感觉到好像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榕树就伫立在我的面前。而当我读到“到处都是鸟声,到处都是鸟影.大的,小的,花的,黑的,有的站的树枝上叫,有的飞起来,有的在扑翅膀。”这一段的描写,仿佛又让我看到了榕树周围千鸟竞飞、百鸟齐鸣的景象。

因为茂盛的大榕树为鸟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所以才成为了鸟儿的天堂。这使我感到,人们要想同美丽的大自然和谐相处,就要好好的保护环境,保护好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只要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为保护环境多做贡献,我相信,我们的周围一定会出现更多更美丽的“鸟的天堂”。

范文三:

今天,听了女儿读第三课《鸟的天堂》,非常有感触。当听第一遍的时候,就找出来去年我们一起去厦门的照片。打算让女儿带到学校,让同学们看一看真正的榕树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作者会分不清到底是几株树 当第二遍听的时候,觉得文中的修辞很讲究,用词非常的生动形象,理解了为什么选择它编入教材。开始读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停下了手里活计,边听边猜,这会是哪位作家的手笔呢 冰心 不对,文风不够细腻,更显得理性些。朱自清 不对,不够超俗洒脱,多了些许的硬朗。不知不觉,女儿已经在读第四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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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主要写的是: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得到了一封求救信,从而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路途。经历了千难万险,终于找的了那个大峡谷。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根鸟有点傻,那样漫无目的的的寻找一个存在于梦里的大峡谷。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放弃的,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个恶作剧而理也不理。而根鸟却能坚持下来,一步一步的找到了那个大峡谷。他付出了:四年的青春和父亲的生命。他得到的回报是:老僧人给的一匹白马,板金先生的友情,杜家的温暖按,金枝的信任,还有黄毛和长脚的欺骗。这些牵引着根鸟继续往前走着。

根鸟用他那惊人的毅力和善良的心,骑着他的白马硬用了四年的时间,从东方一直走到了西方。不觉得根鸟就像来头的那只白鹰吗?不远万里从西方走到东方,寻找可以救紫烟的人。

根鸟的执着令我感动。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去寻找的呢?可以这么认为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的路途中与人为善的诚意感动了许多人。他接受了困难的挑战,凭着长久的信念,经历了许多坎坷。

《根鸟》这本书告诉人们:人要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

[关于《根鸟》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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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那本书就是曹文轩写的《根鸟》。

曹文轩用朴素,纯美的笔调,描绘了根鸟那个勇敢,率直的追梦少年。根鸟的旅行源于一只白鹰和两场梦。他一气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___解救掉进大峡谷的紫烟。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而去寻找呢?可能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地路途中与人为善,真挚待人的诚意感动了很多很多人。他接受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坚定的意志,为了自己那不切实际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在幸福中遭遇痛苦,在难苦中品尝成长的快乐和幸福。梦,激励着根鸟一步步迈向成功。

然而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坚韧不拔的意志吗?根鸟那种永不放弃的恒心就像那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其实,礼花在绽放时是最漂亮的,但若不是在升空的压力下,礼花能绽放出那么光彩夺目的色彩吗?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伟大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

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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