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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红衬衣读后感600字,2024少女的红衬衣读后感600字范文

少女的红衬衣读后感600字

这个周末,我读了《少女的红衬衣》,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少女的红衬衣》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程玮写的,并且被新闻出版总署列为2009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100种优秀图书之一。

这本书讲述了汤妮和汤莉这对双胞胎姐妹的父母离婚后,妈妈带着妹妹汤妮去了德国,爸爸带着姐姐汤莉留在中国。突然有一天,汤妮想回中国,于是她一个人回到了中国并且和姐姐交换了角色,开始了愉快的旅程。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双胞胎也有他们的不同之处!它让我想到了生活中很多同学都为因为自己的缺点而感到自卑。其实每个人都有和别人不一样的优点和缺点,就像班级里的有些同学,虽然成绩不是很优秀,但是有体育特长,是班里的体育健将哦。

这本书也我知道了,每个国家都有不一样的国情和文化,还要多交朋友,因为朋友会让你快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道理是:有什么东西比金钱和时间更宝贵?是家和爱,这两样东西不是人人都有的,也不是你想要就能得到的,所以请拥有这两样东西的人,善待、珍惜它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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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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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600字范文一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读后感600字范文二

最近,我读完了《红岩》这本书。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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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在我国已经是屈指可数了,只有在沙漠边缘,才能见到那威风凛凛的大雄狮。沈石溪的这本《红飘带狮王》讲述了一只蜂腰雌狮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的故事。

红飘带是一只被狮群驱逐出来红鬣毛大雄狮,他的4个哥哥都已死亡,只剩下它独自流浪。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的一员,因为魔鬼黄巨鬣,她逃了出来,与红飘带相遇,一路上,她一直想塑造一个新大雄狮狮狮平等,不分雌雄。红飘带做到了,没收留无鬣公狮,可却惨遭黄巨鬣的大屠杀,幼狮死了,红飘带的心碎了。蜂腰雌狮为了不让红飘带变成废狮,决心让它再次登上了皇位,收留了无鬣公狮,最终夺取了帕蒂鲁狮群。

我最敬佩的就是红飘带了,为什么呢?第一,它爱妻护子。当黄巨鬣带着辫子雄狮来开始大屠杀的时候,它奋力抵抗,蜂腰雌狮叼着丫丫送往沙漠,它一磨又一磨,好不容易磨出了一丝时间让蜂腰雌狮安全离开,显然一狮抵不过两只狮子,它很快就败下阵来。被咬掉了一撮鬣毛,屁股上被拍了两掌,背上的一根肋骨也露了出来,可见它是多么爱妻护子。第二,他有狮王风范,在葫芦荒地,他怒吼一声,真是威震五岳。

大家看,只是一只流浪的雄狮,它就可以从悲伤的低谷一下子窜到王者的天堂,人,又何尝不能呢?许多人,都因为创业的失败,投资的错误,心情一下子坠入低谷,陷入困难,反而不能自拔,从此不再有功成名就。有些人,一生出来就穷,可他并不认为那是耻辱,也许是一种奋斗的开始,经过他忘我地工作,不苟地学习,成就了一番事业。为什么人类总把事情想到最坏,不想最好?为什么他们总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悲伤?这些人都该学学红飘带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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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读完了《红飘带狮王》,结局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了: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狮王猎杀小狮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失望,她离开了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和恶劣的习惯。但在占领领地后,却被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无论怎么挽留也决不回头,离开了狮群。

这个结尾令人心头不禁涌上苦涩。首先,我要对红飘带的经历感叹,它从小被逐出狮群,哥哥们又一个又一个的死去,但他还能勇敢活下来,这点让人敬佩。蜂腰雌狮憎恨新狮王杀子的陋习,想把红飘带培养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狮王。在这漫漫改造的路上,有许多的阻碍与危险,她在红飘带受挫的时候不离不弃,还在背后默默地鼓励他,为了他收下了一个小喽啰无鬃雄狮,这种无怨无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虽然如此,结果却不如人意红飘带在当上狮王后却杀死了所有小狮子。她对红飘带的改变前功尽弃,新上位的狮王会杀死小狮子的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狮王的骨子里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可以保持狮族的繁荣。蜂腰雌狮难以改变它,只有改变心态去适应,才会有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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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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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征》毛主席写的几句话使我终身难忘,因为它激励着我要有坚强的意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读完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是《七根火柴》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面对那被暴雨冰雹浸湿后的草地,面对那潮湿的寒冷,是多么的渴望火呀。无名战士也需要火,可是,他却把这些火柴保管得很干燥,甚至为了这些火柴,他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后来,这七根火柴连同党证转交给了卢进勇,让他把火柴交给组织,给战士们带来温暖。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每根火柴都是火炬,传递着不可战胜的力量!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长征精神会永远闪光,它是我们人生之旅中驱散寒冷的不息火焰,坚定信念的强大支柱,增添力量的无穷源泉。

读起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了一个关于我的故事。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烧火柴,一天至少要烧掉十几根火柴。妈妈看见了,说:张雨琪,不要在玩火柴了。你知不知到,以前红军长征的时候,这一根小小的火柴,就是生命呀!我们不应该浪费呀。我望着妈妈的脸,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红军长征的历史事件,将会在中国历史永远保留着,告诉我们以及我们的后代,红军长征是多么艰难,但是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重重险阻,我们要学习红军的勇敢精神,敢同敌人作斗争。红军的种种英雄事迹,将会在我们的历史上永远做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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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孤独六讲》这本书。之所以用短短一天时间读完,是因为这本书真的很好,所以一气呵成读完了。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感觉自己既定的生活和思维破碎成了一片一片,为了把这些破碎的东西再重新组装起来,于是我昨天坐公车兜了一天风,坐在车上的时候想了很多很多于是也就诞生了这篇日志。

这本书如果概括点说,它阐述的情欲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暴力孤独、思维孤独、伦理孤独,我粗浅的理解是一种超然世外的独立吧。

把自己不混同与这个世界,不随波逐流,很独立、很个性的东西。

正是因为他的独立和个性,又很成熟完善,所以读起来非常的美,像诗一样的美。

我被这美深深地触动了。

然而读完了这本书,我却有种很矛盾的感觉,这不是书的矛盾,而是我自身的矛盾。

昨天在车上想了一天,我想之所以我会矛盾,或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思想是非主流的东西,而我一直是很传统的主流文化的思想,被冲击过后,在震撼之余会感到无所适从。

那么为什么我会说这本书里的思想是非主流的东西?而这个矛盾又矛盾在了哪里?我现在把它提出来,并阐述我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有星友回我帖子,一起探讨下。

当我看到竹林七贤那么有才能,却隐居山林,甚至为主流社会所不容,遭人迫害,当我看到秋瑾被砍头后,她的血甚至救不了一个得肺痨的孩子。

在震撼和仰慕之余,我不由会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我能不能做得那么纯粹?还有如果我能做得那么纯粹,那么让我做得纯粹的度在哪里?如果我做不了那么纯粹,又意味着什么?

我想这个答案大多数人都无法给出。

现在的社会更加的务实,多数人不会去那么纯粹的生存,他们是主流,他们更倾向于去学习为人处世之道,积极进取之才,以便于体现自己的价值,更好的融入社会。

而个性的、超然于世外的东西被作为非主流的东西,在这个务实的社会中要么被社会所不容,要么就因曲高和寡而孤独。

那么是不是非主流就是不该提倡的?我想也不是,正因为他的纯粹和个性,所以他能接触到主流文化所接触不到的一些东西,当他上升到一定高度,完善到一定程度时,他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所以主流与非主流都是不可或缺的,两者缺一不可。

我不由又想起了马哲,它确实是很了不起的哲学。

我想它之所以了不起或许在于它把一切哲学又抽出了更为一般和概括的东西,而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但我不由又产生了疑问,会不会因为这个更概括和一般而使他丧失了个性,取得精华、去的糟粕又是否准确?我希望有星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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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是一种宿命。孤独,无处不在。也许是上帝惩罚人类的一种方式。当我们拥有智慧的时候,孤独就不可避免。

每个人都感受过孤独感,然而每个人面对孤独感的感受都不一样。大部分人都是逃避,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会去面对。当人们面对孤独的时候,会感到不自在,会害怕这样的感受再次到来。

也许这是因为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群居动物,这种天性到了21世纪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也无法从我们身上消失当一个群居性的动物独处的时候,是彷徨失措的,更甚至于会心哀致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习惯于群居的动物们上面看到。

我们会在什么时候感受到孤独?我觉得,正是我们处于群体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正是我们和亲密的人相处的时候,才能感到深刻的孤独。

不知道大家有没试过,当你和你的朋友们说话,但是你的朋友们并不能理解你所表达的意思,所以当你慷慨激昂的时候换来的却是一片沉静的时候,你是不是会感到一种深刻的孤独感?即使是身边亲密的人,也是无法完全了解我的。

《孤独六讲》里面,对寂寞以及孤独这两种不同的感受,做出了明确的解析以及对比。

孤独不等于寂寞,寂寞不等于孤独。

寂寞与孤独的表现形式虽然都一样 一种离群的感觉,然而无论从心理感受,还是从人对离群的反应来看,都截然不同。寂寞,等于向外寻求回应而不能,就觉得这个世界再没能回应。孤独,等于不向外寻求回应而反观自身,向内寻求回应而圆满。

如果是一个寂寞的人,他怎么可能觉得快乐?他总是觉得没人理解自己,没人看到自己,没人关心自己,自己因没有关注似乎不曾存在,因而内心悲凉。

他们悲凉的原因是因为,他忘了当这个世界没有别的人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自己存在。

如果人人都肯面对自己的孤独感,而不是选择逃避,也许这个世界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至少很多人的心理问题就不会出现。

也许就是因为我们习惯在群体里面的生活,我们习惯了身边有人的存在,即使他与你根本上是绝缘的,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在,都会令自己的感觉好受些;因此,我们还未能习惯面对自己。

孤独,其实是一种境界,是一个能让我们好好面对自己的机会。

我们内心真实的想法,我们在思考中所进行的活动,我们对某件事或是某种时刻的感受,我们是否仔细的琢磨过原因呢?我们对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的感受,有的很深刻很强烈,但是如果要让我们说出原因的时候,我们大概都很难说出来,而需要去思考、探究了之后才能说得出来。

其实我们都缺乏对自己的了解,我们以为知道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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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少女穆然,年纪轻轻就换上了癌症,但这一切并没有让她向死神低头。相反,她以超乎常人的勇气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上帝对穆然是多么不公平啊她还没有看到多少世间美景,还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幸福,死神就要夺走她的生命!想想穆然,在看看自己,我感到无比的惭愧。穆然,一个身患癌症,随时都会向世界告别的女孩,面对死亡却是那么的坦然,毫无畏惧;而我,一个六年级的男孩,却会被一只小老鼠下得脸色苍白。对我而言,难道还有什么坚强可谈吗?

生命是宝贵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可是,为什么人们都不懂得珍惜呢?有的高中生因为高考落榜而选择跳楼,更有些人因为和朋友亲人的口角而把别人杀了,自己额走上了一条不贵路。

看了《少女穆然》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做人一定要做个坚强的人!也一定要珍惜生命的每一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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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红衬衣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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