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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药读后感1500字,2024鲁迅药读后感1500字范文

鲁迅药读后感1500字

鲁迅小说药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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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对鲁迅先生作品的了解仅仅局限在课本中学过的课文,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也许是因为自身阅历见闻不够丰富,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来说似乎有些难以理解体味,自然也就对此不太感兴趣。《伤逝》吸引我的原因是它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与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看看当时社会背景下爱情是什么样的。

《伤势》的主人公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他们有着强烈的个性解放意识,向往追求自由,并且也勇敢地冲出家庭走到了一起,在吉兆胡同的小屋里同居了。然而最终有情人没能白头偕老,子君死了,涓生则沉浸在对子君无限的悔恨和悲哀中度日。一曲爱情悲歌令我叹息也引发了我的思考:为什么他们的爱情会以悲剧收场?

我想那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在那时,封建伦理道德,纲常名教严重压抑着人的个性,青年的爱情和婚姻应该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涓生与子君那样不经家长同意便同居的是万万要不得的,那是离经叛道之举,会破坏社会风气。因此,涓生和子君的结合从一开始就充斥着旁人的白眼,就像涓生的感觉那般,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事,大半是被托辞拒绝,为什么他们找房子会被拒绝呢?我认为和他们的叛逆行为有很大关系。和她的叔子,她早经闹开,至于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我也陆续和几个自以为忠告,其实是替我胆怯,或者竟是嫉妒的朋友绝了交。子君和涓生的爱连他们的亲友都不支持,都是由于那份爱是与礼教精神不相容的。社会没能真正解放,人们的思想没有真正革新,子君和涓生的爱情如何可能长久呢?

但不可否认的是涓生和子君自身也存在着性格缺陷,那也是使他们的爱情死灭的原因之一。涓生在向子君示爱时身不由己地竟用了在电影上见过的方法了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看来似乎浪漫的举动,涓生回忆起来竟觉得很愧恧。这或许是因为在涓生心中仍旧有一定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存留,认为男子给女子下跪是一件让人惭愧的事。涓生并没有真正完全地摆脱封建礼教束缚,并没有真正完全地觉醒。涓生在面对他人鄙夷的眼神时一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只得即刻提起我的骄傲和反抗来支持,相较于子君,她却是大无畏的,对于这些全不关心,只是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涓生是怯懦的。涓生还是自私虚伪的。他想要自救,甚至2次希望子君死掉,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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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这种文本形式的存在,使《故事新编》独具欣赏的价值。它将古人写活了,以至于作品的主人公能在古今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如《奔月》中乌鸦炸酱面等流行词汇的插入,借羿之口说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反击现实中以诽谤先生为能事的高长虹的诬蔑,都是很好的例证。八篇中的《补天》、《奔月》等前期创作可能仅仅是这种创新写法的练笔,但到《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时,已是先生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这种堪称古今杂糅的手法将中国传统中的圣人、英雄彻底人化,通俗地说,就是将伟人生活化。它已抛弃了对英雄作无尽讴歌的传统,转而揭露起高贵的人物被世俗牵绊的事实。在和传统逆向的思考中,描绘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戏说衣冠楚楚者,一语道破作者所要表达的荒诞。比方说《奔月》中曾经的射日英雄对妻子百般听从,不顾劳累,只为满足时常无理取闹的嫦娥对于肉食的渴望。从一个英雄式后羿,到俱内的丈夫,最后在被视如己出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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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一个血淋淋的故事

最初,眉间尺和其他十六岁的男孩一样,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怎样热爱,却绝对不会厌恶。他并不勇敢,竟然惧怕一只老鼠;他有爱玩的心性,重复地做着捉弄老鼠的运动;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看到老鼠在水中的痛苦样子时,会去拯救它,也会在自己踏死了老鼠后产生罪恶感。一切都是那么真实、美好,这样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多么希望他可以继续轻松地生活下去。

但是,因为作为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他从一出生就背负着报父仇的使命,他就是为复仇而生的。

母亲在看到眉间尺的优柔寡断时,决定告诉儿子关于父亲的血海深仇。眉间尺听后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愤怒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响。任一个怎样坚强的少年,在毫无准备下听到这样一个消息,都是难以接受的。然而意识上的觉醒并不代表其行为上的成长,他只是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才马上下定了复仇的决定,这样的愤怒是不能一夜之间就改变这个孩子天生的性格,他除了父亲留下的那把雄剑,就没有强大的复仇的行为能力。而母亲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仅留下一句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那一夜他辗转难眠,母亲在长夜中失望的轻轻长叹,其实也正是眉间尺内心中真实的迷茫的写照,可是父仇必须报,这是他生命中应当承受的责任,容不得他的选择。从此,眉间尺踏上了复仇的不归路。

他就不是为报仇而报仇,而是通过为父报仇而寻找自己的父,自己的精神之父。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精神寄托,那个寄托一般都是美好的。眉间尺也有,但他的寄托是复仇。在他对这个世界还未有太大的认识的时候,他便明白了自己是为复仇而生的,未来就等于复仇。一棵被仇恨之水浇灌的树注定会开出黑色的花朵。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来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宴之敖,眉间尺的父仇根本无法报成。所幸他遇到了那个助他一臂之力的人宴之敖。眉间尺的复仇仅是他一个人的,而宴之敖则是一个阶级的代表。眉间尺相信了宴之敖的话,他毫不犹豫地砍下了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其实倘若复仇未成,那个未来也是没有阳光的,他的生命早已不单是自己的血肉那么简单了。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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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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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一个普通农民,当时是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年代。那时,帝国主义的掠夺与封建豪绅地主的搜刮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小民困苦流离,无可告诉。小民过的不是人的生活,而是奴隶的生活,因为那些所谓的级别高于他们的人根本没有把他们当人来看待,而是把他们当牲畜在看,随意地践踏他们的躯体,他们的灵魂!

故事情节是从赵太爷不准阿q姓赵开始的,赵太爷听说阿q说他与自己是本家的事便大发雷霆,开口就骂阿q是浑小子,说他胡说,说他不配。阿q只是不说话,然而赵太爷更加生气,不仅仅是骂而且动起手来,阿q也不敢还手,怯怯地退了出去谁知又被地保训了一顿,真是可悲!

阿q的确是一个可怜人,他没有家,也没有固定的职业,而且经常被别人嘲弄。一开始阿q对于人们的嘲弄只是运用自己的精神胜利法便可以了,别人倒也有点吃这一套,后来渐渐地不适用了,便又采取了怒目主义,人们竟也不怕了,他便只能想别的方法。后来真的不行了,阿q自己也没有办法了,便怯懦了,自称为虫豸,求别人放了他,直到那人硬是给阿q碰了五六个响头才肯罢手,阿q却也自认为得胜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自轻自贱的人,这个也算是第一啊!如此种种,阿q就是用这些他自认为的妙法克服怨敌的,多么无知,多么愚昧,多么软弱,多么可怜的人啊!

又一次,阿q突然想恋爱了,心里想的尽是女人,本来他是不想的,可是那小尼姑的脸却使他飘飘然了。一次与吴妈谈闲心,吴妈的确是在那里认真地谈,而阿q却还是满脑子的女人女人,终于他忍不住了,突然就抢上去,对吴妈跪下,说: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就这一句话,便让阿q随即承受了巨大的付出,不仅仅是被骂了,而且还被要求赔偿。阿q虽被压迫得都透不过气来,可也不能多说一句怨言,一旦说出来,搞不好会把自己的小命都给丢了。

后来,资产阶级革命党进城的消息传到了未庄,阿q得意之余,禁不住大声地嚷,因为他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到了,实际上,他并不理解辛亥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实质,他还只是停留在自发的复仇观念和我要什么就是什么的幼稚欲望,但不可否认的是,阿q还是喊出了贫苦人民要求改变被奴役地位的强烈愿望,反映了他们对现行制度的挑战。当然,这些贫苦人民本身是没有实力也是没有勇气去做的,他们只是把希望寄托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期望着通过他们的努力来达成小农们的愿望。这个愿望对于阿q来讲或许是太强烈了,以至于向来用精神胜利法为自己的苦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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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共有13小节,当中详略有当,胡言乱语,从一个狂人的狂态显示礼教吃人的本质,旧家庭愚昧的制度,扭曲的人性,渴望新希望。文中第一,二,六,八节都描写了夜。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我把它当做狂人心理变化的一种过程。撇开文章的话,从好月到没月再到黑月最后的亮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心里从明朗到消极最后的明朗。联系全文,开始狂人在没有意识到吃人的事件时,心里还是舒坦爽快的。渐渐地被人注视,眼神里的贪婪闪光像预示着要吃了他,虽作为狂人,在还存留所谓正常人的人性时,是害怕的吧!但又因是狂人,错乱的逻辑,非正常的思维与价值,那样该是无畏了,也或许多少心里蒙上一层乌云。随着事件的深入,连自己的哥哥也是吃人的,或许自己在无意中也做了吃人的帮凶,无知则无畏,但有知后那份笑里的勇气和正义也会被吞没,更却连着孩子一起,进入这个吃人的怪圈,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心里也就更迷茫,害怕,胆怯,那么黑暗也着实正常。(其实我想狂人最在乎的是他的母亲的做法,自己的孩子被吃之后的反应,觉得是当然的事情,那份母爱的最初的面貌在吃人事件中变成了帮凶,和着那些人一起吃了自己的孩子。所谓的价值观,是生活在礼教下挣扎却又顺从的妥协。)最后狂人的心不再错乱的跳动了,留下了日记,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这或许自我的解脱的一种方式,心里也就好过了些。(直到最后我感觉到狂人是期望于孩子的,正如先生的意识里,是渴望有新的孩子来冲破的,可以是他们孕育的孩子,也可以是孩子们孕育的新的一切,只要有呼声,有回应,便不是孤单的,那么就可以延续希望了。)夜,在狂人时代是个主题,一切都是开始,孕育着新生命新文化的夜里,一切都在冲破,在挣扎,在撞击。狂人的狂想下给我们展示了礼教的吃人的本质。

同时,我也注意到第一,二节中的怕字。我怕的有理。我可不怕。这真教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狂人的内心受到礼教的束缚30年,那赵家的狗我认为代表的是吃人,狗吃人,人吃狗,其实是种扭曲非正常的状况,也正是这样错乱的逻辑,他的害怕是有理的。我想在那个大环境下敢于冲破束缚的极少,害怕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可狂人是不正常的,他的不怕,是假象的无知,内心是怀着试试的想法,或许孩子们可以呢?可是连孩子都用那种眼神注视我,我纳罕伤心,害怕真是很有道理了。孩子在那时就是希望,他们的存在是继承前面开启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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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是鲁迅先生在八一三惨案发生后写作的小说。文章主要通过前后两部分对主人公眉间尺为父报仇这一事件进行了完整具体的叙述。从中揭示了作者对于复仇这一具体事件的看法。以头相搏的复仇的悲剧,最后变成了一出认头的闹剧。本文力图通过复仇者与看客两个角度对复仇这一主旨作一些浅显的分析。

复仇者:在小说中,黑衣人、眉间尺代表了复仇者。小说一开头就为我们设计了眉间尺与老鼠搏斗的细节,竭力渲染了复仇者眉间尺不冷不热、优柔寡断的性格,就连他的母亲也发出了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这样无奈的叹息。而当母亲向他讲述了父亲为王铸剑的故事以及父亲的遗旨时,眉间尺就像一下子长大了一样,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作响。此时,复仇的思想已经深深占据了他的内心,渗入到他的灵魂中去了。于是,他坦然宣布: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而在复仇的过程中,当黑衣人向他索取剑和头时,他也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金鼎,他与国王的较量,更使他的复仇精神得到了升华。

与眉间尺相比,黑衣人的复仇精神却超乎眉间尺之上,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在这里,我觉得,黑衣人不仅是在向别人复仇,也是在向他自己复仇。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我认为,这种复仇方式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悲剧性和讽刺性。黑衣人的自杀就好比当今世界中伊斯兰教中一些狂热的宗教分子采取的自杀式爆 炸,在消灭被复仇者的同时,也白白地牺牲了自己。而如果是这样的结局的话,那么复仇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这种悲剧性,我认为,在眉间尺身上体现得更为浓厚。眉间尺可以说是一个根本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而父母却把这样的深仇大恨加在了一个还不成熟的孩子身上,这本身其实就是一种悲剧,也是对复仇精神的一种嘲弄。为了复仇,他所能做的只是先杀了自己,使自己首先成为自己的一种复仇工具,由复仇的主体异化为一种复仇工具。而让人悲哀的是,作为复仇工具的他,却连做工具的资格也没有。最后,只能再一次借助眉间尺的帮助。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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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小说,知道一味叫做半夏的药,很巧,最近吃的这副中药里恰好也有这味药,长得着实不好看,却觉得这是很好听的名字,春要去而未去,夏将至而未来,可不是半夏么,不冷不热气温可人的时节,金牛座应该是典型的半夏时节,双子座中间的我,偶尔会遇上半夏的美好。

22到27,五年时间,是从当初的懵懂无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到如今的些许世故死气沉沉无可奈何,成熟是一个过程,似乎只在半年之间,意识到心理的老去,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再适合装嫩扮年轻,不能在蹦蹦跳跳的走路,也逐渐习惯老公成熟的穿着,像一个老大姐一样关爱年轻的妹纸,真心接受了怀孕这个任务。

五年,是镇上租住寝室室友的几度轮换,看着她们搬进来,再离开,或结婚,或进城,再到当初那个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九零后妹妹已经是一个半岁孩纸的母亲,向我传授孕期的经验,只有我仍在这里,以27岁的不再年轻,重复每天短暂的停留。虽然仍然清晰地记得上班时候的心情模样,却几乎遗忘了几年以来的工作时间,那些抱怨、恐慌、厌倦仿佛渐渐风干,一切关于工作的情绪都模糊不清不再生动,剩下的只是无关痛痒的片段,证明我曾经工作过。

五年,也是韩亦然从咿咿呀呀喊小姨的白胖小子长大成为调皮的一年级小学生。忽然很想念曾经的自己,可以为弱弱的电视剧和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哭得一塌糊涂,可以深刻地沉浸在或喜或悲的情节中不可自拔,在老去的成熟中,对电视剧已经不屑一顾,而小说中每到动容处,我会清醒地想,不过是个虚构的故事,也会感叹作者写得不错,却再也无法全情投入到故事中,即使略有感慨也不过稍纵即逝。似乎也少了很多同情与怜悯,在悲惨面前,我会告诉自己,这个世界的苦难太多,他们只是其中微小的一部分,我们何其平凡,不足以撼动这个不公残忍的世界分毫,于是心安理得继续自己平庸的生活,也不再幻想未来,一直都是没有梦想的人,于是更加地贴近实际。

27岁的我,就是这样,现实与世故,清醒也麻木。长大,变老,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少了很多胆战心惊,可以在以往会紧张的时刻看起来从容一些,老脸厚了,很多情绪也淡了,很多事情想来也并无所谓,虽然仍旧时常纠结烦躁抑郁,只是,如果我愿意,负面情绪可以挥发得更快。这种心态的变老其实也只是个开始,以后的每一天都是更加成熟的旅程。

如果把人生看做一场比赛,那么在上半场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平安也平淡,顺遂与健康,没有大成就,也无大伤悲,我觉得这像是一个友谊赛和谐的平局,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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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读后感700字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 查看全文>>>

鲁迅药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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