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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学生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2024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范文

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一)

文/赵世卓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一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一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二)

文/赵景奇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一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一精一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一精一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一爱一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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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沈石溪吗?他写的动物小说令人回味无穷,这不,我今天就看了他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哈克》。

《导盲犬哈克》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瞎子少年,在一个瞎子师傅后面学二胡。而在另一个村子里,一只母猎狗白莎和一只公猎狗产下了三只狗崽子,有一只小狗崽生下来长的就丑,连白莎都不喜欢它,等它断了奶之后主人就把它给放到森林里去了,它想找一个主人,可是谁都不想领养它。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瞎子少年阿炯,它看见了阿炯的盲杖掉进了水沟里,就立马把叼起来放到了阿炯的手里,阿炯以为是别人帮他捡的盲杖。它叫了两声,阿炯走了,他的面前有一个水坑,可他还是直径往前走,这时小狗立即把阿炯带到安全的地方,阿炯蹲下来问它:你是不是想跟我走?它叫了两声,阿炯说:我叫阿炯,你叫什么呢?嗯哈克!师傅说他以前有只狗就叫哈克,

过了几个月,他们离家出走,去找阿炯的亲阿妈,阿炯的亲阿妈在昆明,阿炯在一座山上遇见了地质队的人,在地质学家的帮助下,送他们去昆明,见到了阿妈,但却不能相认。他有一次生病了,就住到了阿妈的家里,后来他在红雷剧院里成为了大明星,哈克却为了他进了夹板房,他天天不能活动,直到有一天深夜里,阿炯把它身上的铁链解开了,带着哈克流浪天涯。

我感觉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不要灰心,因为只要你坚强,幸运女神会来到你身边,帮你度过难关,如果你没有信心,幸运女神就觉得你很懦弱,便不想帮你了,阿炯他们靠自己战胜了困难,但是最后他们选择了流浪,因为,阿炯怕红雷剧院里的人把哈克给杀了,所以他和哈克选择了流浪天涯。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想:阿炯和哈克真是好样的,为了找到阿妈,不向困难低头,勇敢地面对困难。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困难,不低头不屈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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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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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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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五篇

【第1篇】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人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经验和它同归于尽……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第2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第3篇】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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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词】

青春年华 撒开四蹄 新陈代谢 七绝身亡 普普通通 智慧出众 神魂颠倒 身心交瘁 惊慌骚动 慌不择路 匆匆忙忙 贪得无厌 活泼可爱 随心所欲 辛辛苦苦 心高气傲 魂飞魄散 冰消云散 至高无上 歇斯底里 惶惶不可终日 无可奈何 心灰意冷 寿终正寝 无懈可击 同归于尽 旗鼓相当 胆大妄为 迷迷沌沌 不堪一击 凝神屏息 气势汹汹 坐山观虎斗 无动于衷 求胜心切

【好句】

你叹息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

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自己是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他总是半睁半闭那双沾满迷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衣服悠闲得意的摸样。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的幽灵。

这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样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按摩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区带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暮色沉沉,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 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刨着砂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懂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是动物小说斑羚飞渡里的一篇文章。

哈克是鹿群的老国王,它已经15岁了。我虽然不知道15岁对鹿是什么概念,但我知道,那应该是青壮的年龄。在哈克的统治下,鹿群生活得安宁极了,可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鹿王哈克下决心要打败这只狼,于是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就在这时,一头年轻的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地位。哈克异常愤怒,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也能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狼,为了保存体力,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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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过的上百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最令我震撼的便是沈石溪的动物小数《狼王梦》。下面就与大家一起看看读后感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狼一直是反面人物,是一种冷酷、凶残的动物。然而,《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紫岚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这表面上是残忍的,但是却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而紫岚心中是那么悲痛。一个不爱子的母亲怎能做出一个这样正确的伟大抉择?这是我体会到了我犯错,父母打骂我时的感受,疼在我身上,更疼在他们的心里啊!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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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 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 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 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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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和鹿的故事》是一则说明性文章,美国总统认为狼是恶的象征,鹿是善的象征。为了保护鹿,结果在凯巴伯森林里消灭了6000多匹狼,但是导致了鹿的迅速繁衍,最后导致凯巴伯森林生灵涂炭,这就是破坏生态平衡的后果。

历史上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马里温是印度洋上的一个小岛,1945年,南非的第一支探险队来到那里,随船来的几只老鼠也悄悄溜上岸,到了1948年,老鼠成了岛上的霸主,探险队运进了5只猫捕鼠,但是海鸟的味道比老鼠好,猫不抓老鼠却吃鸟,结果猫繁殖到2500只,鸟遭殃了,一年被吃60万只;1976年,西班牙从美国引进5万只蟹苗,放养在一条河的三角洲。几年,繁殖到几亿只,而当地每年最多只能捕400万只,供人食用。稻田里的水顺着密密麻麻的蟹洞漏干;螃蟹吃掉水中的鱼虾、水草、浮游生物,稻苗、鱼灭绝了,鸟没有吃的,也不在那里停留了。20世纪30年代,一些商人把非洲的大蜗牛运到夏威夷群岛,供人养殖食用。有的蜗牛长老了,不能食用,就被扔在野外,不到几年,蜗牛超多繁殖,遍地都是,把蔬菜、水果啃得乱七八糟。人们喷化学药剂,连续15年翻耕土地也不能除净

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这点无可非议,但人类也能够说是最愚蠢的生物,每一场生态被破坏所发生的杯具,几乎都是人类所导演的。还好此刻人类明白不能再破坏生态平衡了。凯巴伯森林在1995年实行了引狼入室计划,森林才逐渐恢复原先的生机。

这个故事给了人们警示,永远不要自作聪明地破坏自然规律,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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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母狼紫岚,它的丈夫在挑战狼王时失败了,从此只剩下她孤身一人。因此它便有了一个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三只公狼仔中,长子黑仔长得膘肥体壮,在幼狼时便能捕猎小羊,非常厉害。狼妈妈因此也精心为它圈起了一小块土地,并且保持圈起来的地方没有任何威胁,为的就是让黑仔能放心练习捕猎技巧。可是,狼妈妈千算万算却还是忽略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在一次捕猎时,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抓走了。紫岚失去了自己的孩子非常难过,但她并没有这样消沉下去。这不,它又把心思花在对次子蓝魂儿的训练上。过不多久,蓝魂儿果然勇猛异常,你看它,打猎时总是冲在最前头。冬天来了,狼群好久没能捕到猎物,就在这时,它们发现了一头刚刚藏在树洞中冬眠的熊,但如果要猎杀这头熊,必须有一头狼钻进树洞咬醒熊,让它钻出来,狼群才能进行猎杀。而咬醒熊是整个猎杀环节中最危险的一步。可蓝魂儿却无所顾忌,好像自己永远战无不胜,它小心翼翼地滑进了树洞,用四只爪子撑住自己的身体,保持住平稳,一下子咬醒了狗熊并轻巧地跳出了树洞,使狼群有机会进行猎杀,饱餐了一顿。可是谁也没想到,有一次,它看见一只绵羊就还象往常一样冲了上去,不料却中了猎人的埋伏,被一个巨大的捕兽铁夹夹住了脖子,结果一命呜呼。但紫岚还是没有放弃,她让最后一只公狼仔双毛开始一系列训练之后继续挑战狼王,但最终还是失败了。这下紫岚只能把期望寄托在最后一只狼女生下的小狼仔身上了,它思前想后,吸取了黑仔的教训,毅然作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为了保证小狼仔能够顺利成长,挑战狼王,它选择与当初捕练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它悲壮地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狼王梦的实现。

看到这里,眼前浮现出的是紫岚一次次失去子女时的痛苦,但也看到它的执着、它的坚持。其实,它的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所想要实现的梦想,但为了实现梦想总会遇到困难、受到挫折,可我们总是感到害怕和烦恼并因此退缩,我们缺乏的正是紫岚的这种坚持,相信每个人只要能做到坚持不懈、永不言败,那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范文二

我花了两三个清晨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书中讲的是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快登上王位时被野猪咬死了,只留下一个遗愿:希望紫岚把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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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王哈克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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