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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院读后感700字,2024柳家大院读后感700字

柳家大院读后感700字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 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 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 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 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 走上绝路。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 规矩”。

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 两个大的醋, 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 查看全文>>>

《柳家大院》中老舍以王家媳妇的死作为全文的主线,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并特意把女性放置在家庭这个环境中来表现她们的生存状态,同时体现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情况。

王家媳妇既然是文章的主线,关于她的笔墨自然不少。她和小王的年龄相差整整十岁,是王家父子花了百元大洋买来的,为了娶她,家里还负了债。因为是花了钱买来的,照着老王被扭曲的物质观,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媳妇出气,不是这个不好就是那个不好。他看待媳妇就像看一件商品似的,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说干什么就要干什么。

可说到底,老王是什么样的厉害角色呢?老王是个文明人这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他吹胡子瞪眼睛,因为文明人应当应分;他在儿媳妇面前闹气,存心找她毛病,因为文明人有这派头。事实上呢?老王自己也不过是个洋人的花匠,只因自认为有个好洋主子就觉得了不起。俨然是做惯了奴才想在更弱的弱势人物前充主子,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这骨子里的奴性可见之深。而更更文明的是,老王从不会亲自对媳妇动粗,而是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媳妇,放纵自己的女儿二妞对媳妇的折磨。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王家媳妇根本没有地位可言,和被圈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毫无身为人的基本尊严。是个无辜而又可悲的小人物。尽管她小心翼翼地躲过每一个黑夜,提心吊胆地捱过每一个比黑夜更肆虐的噩梦,但是在醒来后阳光普照的小世界,依旧没有温暖,只有恒常的37℃甚至更低。她对着那些蛮狠的人们,千依百顺,不敢反抗。有时候迫不得已地低三下四是她无法言说的痛苦。但是即使这样,仍然难逃她的悲剧命运。在丈夫回来的一天,她做事谨慎,本来是可以安稳度过,可二妞故意让她摔了跤,把米饭泼倒了。米饭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种弥足珍贵的食品。于是严厉的惩罚成了必须。在老王、二妞的怂恿下,小王使出浑身的劲打在媳妇身上。之后,奄奄一息的她陷入了深不见底的绝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在本就贫瘠的土地上,如果生活只剩下无法言说的痛苦,没有希望,没有信仰,没有拯救,孤独的生活在黑暗之中,那活着和死去还有什么区别?于是她选择悬梁自尽,没有死过怎么知道不会比活着好。

二妞是文中的三位女性之一,也是促使王家媳妇死亡的间接关系人。她同她的父亲老王一样狗仗人势,凭着自己有过因洋人的供给在学堂里念过书的经历,就觉得自己与别人不同,确切地说是高人一等。有着如此盲目优越感的二妞在王家媳妇嫁过来之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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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仁宗坐殿,老贼庞文专权;忠良黎民遭涂炭,奸雄意欲变天;定计陷害忠良,呼家满门抄斩;将门之子历千险,保住宋室江山。看过《呼家将》这本老书的人,肯定会背这首《西江月》。

说起这《呼家将》,它是妈妈从九江带来的,她上小学时就开始读了。我一直把这本书当珍宝,爱护着它,还经常为它擦拭封面上的灰尘。

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动人的故事:北宋仁宗时期,奸臣庞文将女儿许配给皇上。宋仁宗见庞赛花才华横溢,也很漂亮,于是封她为西宫娘娘,封老贼庞文为太师。从此以后,庞家势力越来越大。一个中秋之夜,老贼招徕他的心腹们,说:我想当皇上,十三天后就动手,你们要管好自己的嘴,不准出半点差错!谁知隔墙有耳,这事被丫鬟小翠听见了。第二天早晨,庞文给书童庞兴一封造反的信和一幅行宫图,命他出发前往西凉。庞兴和妹妹小翠辞别时,小翠告诉庞兴,庞文老贼要造反。于是,庞兴和小翠赶到忠臣呼王爷家举报老贼。

可这却被庞文的家丁看到了,立刻向庞文汇报。庞文心想:要是皇上知道这事,我这颗项上人头定要不保。于是他与庞赛花定好计策,准备除掉呼王爷。第二天,呼王爷从外地回来,中了老贼的奸计,被陷害进了大牢。

这案子虽然不大,但落到了呼王的仇人潘贵手中。潘贵用严刑拷打,呼王没法儿了,只能承认。这回好,潘贵在仁宗面前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昏君气得摔了酒杯,下令腰斩呼家满门。午时三刻,呼家三百零三人死于非命。呼王爷的儿子呼守信、呼守用,因为去包丞相府上送信,才躲过了一劫。他们得知消息后,立刻出了门,去北国寻找表叔马三保。一路上,呼守信娶了一妻,得了一子,呼守用娶了两妻,得了三子。18年过去了,孩子们已经长大,呼守用觉得时机已成熟,便召集40万大军,去捉拿庞文老贼。不到三天,大军赶到了东京城,呼家将们历经千辛万苦,金殿面君,告了庞文老贼一大状。

看了这个故事,我喜欢那做事稳重的大哥呼延庆,喜欢那勇敢的二弟呼延平,最讨厌庞文老贼和西宫奸妃。同学们,邪恶是战胜不了正义的,我们要做好自己;延续呼家众将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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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一部中国的商魂,一种时代呼唤的精神,一种商界文化。当我捧起这本书时宛然捧起了晋商的奇迹,中国的民族魂,一片中国商界所具有的精神天地。正如电视剧的广告词说的那样这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晋商传奇。

《乔家大院》讲述的是晋商代表人物乔致庸一生的传奇故事。咸丰年间,山西祁县乔家堡著名商家乔家的第三代传人乔致庸原本是一个书生,由于家道没落才被迫走上了从商的道路,所以他的思想里还存在儒生式的情怀。他在生意场上坚持的义、信、利赢得了众商家、股东的支持和信任,一生都在为货通天下、汇通天下的商界宏愿而奋斗,他这一生以一己之身历经艰难,矢志不渝,九死一生,重使乔家达到鼎盛,并成为中国银行(票号)的执牛耳。从此中国商界多了一个传奇,一个神话,多了一位传奇而具有神话色彩的晋商乔致庸。他有许许多多的光辉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申维辰在叙中说晋商是一部值得中国人研读的书。

诚信是他的立人之本和经商之道。他把儒家思想和晋商商帮多年的商业实践结合,而他成功的根本归纳为诚信二字,则一点也不过分,。这个概念化的基调,在《乔家大院》中,处处都有体现。乔致庸初到之初,包头解复字号之围,重建包头商界秩序,在立诚信第一的行规。南下武夷山,北上恰克图,为天下商人疏通茶道,靠的就是诚信才得以走遍天下,即使儿子被对手所杀,乔致庸仍履行永不做霸盘的协定。为了实现向朝廷要回饷银的诺言,不惜生命到京城索银而险些丧命,讲的又是诚信。乔致庸用人以德选人,在徒弟们路过的小桥上,放一两银子,有的拾钱自己留下,乔致庸以为此人不可用;有的过而不拾,乔致庸以此看出这人适合做伙计;还有的捡完以后,交还给失主,乔致庸认为,这是好的人才,可以做掌柜。事实上,正像此剧导演胡玫所言,《乔家大院》不仅仅要通过乔致庸这个商人开创伟业的过程透视晋商传奇,更重要的是,在市场大潮中,中国商人应该从中得到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的商海大潮的启示。而诚信正是现在社会上比较缺失的一种价值观念。那么它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3。15又要来临了,不管今天的商家是否把它作为证明自己的节日,还是作秀的舞台,但是我们的古人一直视诚信为生命,笃定的坚守着这一信仰,而不是在某一天才想起这一个词。乔致庸作为晋商的代表,所体现出的晋商精神和以其为精髓的晋商文化,已经在中国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页。我们又应该给历史留下什么呢?

作为商人他有济世情怀。他说大丈夫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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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对于现代的国内小说,我都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长假无聊之余,抱着打发时间的想法,翻看了几章以后,觉得还不错错,所以一口气看完。

初看题目,还以为是高干子弟的yy小说,看完以后才知道这是一部很写实的小说,也是最近看过的有点感触的中篇小说。

章卫平,有信仰,有抱负,是一个很随性的人。在基层工作的期间,差点和李亚玲结婚,最后因为李亚玲强烈的进城欲望不可调和的矛盾,他冲动过,他稳健过,他风光过,他沉沦过,总体来说他是一个稳如磐石的人。经过时间的磨砺,他实现了自我价值,按照黑猫论,他应该算是一个成功的人。

乔念朝,由一个幼稚的青年,慢慢变得成熟,尽管他的转变来得比较勉强,由争风吃醋到破罐破摔,再到奋发图强,也许作者看他还是不顺眼,还是在他与马非拉之间制造了一点不小的麻烦。

刘双林,有点点心机,有点点手段,有点点运气的人。

李亚玲目的性很强,很功利,很现实的女人,借助婚姻实现了她所谓的上升。

方玮除了单纯,还是单纯,既看不清别人,又看不清自己,一段失败的婚姻也不能让她变得成熟。

马非拉一个很简单而坚定的女子,可是被作者黑了。

阶层,章卫平,乔念朝,方玮,马非拉都算是大院子女,也许家境有所差异,但是都算官二代,所以他们会比较少受到束缚,做事做决定,都会有更多的选择,即使做错了决定,也有改正的机会。

李亚玲,刘双林算是农二代,由于阶层的不一样,导致观念差异,为人处世的差异等等,不必去责备李亚玲的功利,刘双林的小农思想,不处于他们的实际环境,可能不会有很深的体会,不会明白他们的作法。也许他错过了一个机会,他就永远的没有机会。

李亚玲这个人物最写实,也最饱满。也许俗话说的对,好男人都是被坏女人磨出来的。她磨去了章卫平的青涩,磨出了章卫平的韧性。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什么。

自己到底是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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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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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 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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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门柳读后感(一)

小说【白门柳】中描绘的柳夫人与【别传】中记述的河东君,真可谓一性一格迥异。前者说其一性一情娇惯、行一事跋扈,能够将钱谦益摆一弄于股掌之间。后者,则将其塑造成了一位具有独立之一精一神,自一由之思想的一代红妆。二者相比,我觉得小说中的描写更接近真实。毕竟说穿了,柳如到底是娼门出身,为了生存,为了适应社会,她一定会沾染许多娇嗔任一性一的脾气,自我保护的意识也要强于同时代的一般女一性一。她委身钱谦益之后,虽备受宠一爱一,名义上也成了尚书夫人,但在钱氏这样的缙绅之家,还是不会轻易被主流观念所认可和接受。所以,她的颐指气使、斤斤计较,更多是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不得已的自卫行为。这样的女子,能够在南京被清兵占领时毅然投水自尽,在钱谦益降清进京时坚持拒绝随同北上,只此两点,便足以被歌颂为风格高古的旷世奇女子。

经小宛,在明朝末期的经历比柳如是要简单和快乐得多。即便在秦淮八艳中,董小宛也算是绝对的幸运者。他遇到了冒辟疆,真正找到了相对适合自己的归宿。虽然小说将冒辟疆写成一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无行文人,但对小宛总还算有情有义,董小宛在冒家也确实度过了一段相夫教子的快乐时光。关于她的传奇故事发生在清朝顺治年间。董鄂妃与董小宛是否同一个人,至今仍是令那些清史专家大伤脑筋的话题。而【白门柳】只写到鲁王之败便作结束,其时董小宛还在和冒辟疆过着贫苦颠沛的逃难生活,虽然艰辛,但此时的她能够和心上人常相厮守,心中是无限快乐的。

作为书中两位绝对的女主人公,小说在刻画人物时,似乎有意制造柳如是与董小宛之间的一性一格差异,将这两个同属于名一妓一群体的女一性一表现成追求各异、个一性一鲜明的另类女子。柳是圆滑世故、一爱一慕虚荣的代表,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却正气凛然;董是委曲求全、忍辱负重的代表,将中国女一性一的传统美德集于一身,展现淋一漓。

这样的刻画大体是以历史人物为原形,但经过了小说家的不少煞费苦心的加工。可以肯定,加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至少我接触的读过小说的朋友,大都对董小宛的温婉贤淑分外推崇,很多人明确表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然而,我却一直深一爱一那并不安分、甚至婚后还曾红杏出墙的柳如是。

人就是贱呐。

感觉在情感问题上,自己对柳如是的态度有点像金庸笔下的任盈盈。【笑傲江湖】的结尾处,任盈盈扣住令狐冲的手腕,幽幽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生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盈盈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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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特廖娜,善良勤劳的苦命女人,用一生来诠释怎么做一个正派的人。

她是有房无家的人:嫁不了心爱的人,还被丈夫抛弃,六个孩子夭折,得不到养老金,没有亲朋帮助,只能撑着病体孤老。老太太的死就像是命运的捉弄,怕火车的人偏偏被火车撞死。死后还要被亲人们争房子年久失修,破败邋遢的木屋而烦扰。对善良的老太太而言,这命运太不公了。可她仍默默地忍受着,保持着那颗最善良纯洁的心。收养瘸腿猫,帮别人干活不收钱,尽心照顾房客。。。。。。在那人性被扭曲的时期,老太太的言行显得那么傻气,却又那么珍贵。

那时的政治,宣扬的是一片欣欣向荣,人民团结友爱,劳动积极争先的社会主义大繁荣;而现实却是民不聊生,官员贪赃枉法,社会公共建设落后。。。。。。集体农庄也好,人民公社也罢,过度集权的政治,不过是用少数人的福利来掩盖虚假繁荣下的凋敝,迫使人性的扭曲。不顾环境恶化大量伐木售卖的村委主席却被授予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农庄不顾玛特廖娜的病情任意指挥她干活,却在她病重时将她除名;凶恶又盛气凌人却无真才实学的医生;部门冗杂办事效率低下的各种组织;冬天只有官员有煤而百姓只能偷煤。。。。。。共产平等的社会新等级更加明显,工农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却做不了自己生活的主人。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虚情假意也不过是为了得到好处。这样的社会太现实,太冷漠。

为什么要叫《玛特廖娜的家》?她的家在哪?像她这样正派的人,在哪里又有谁能给她家的温暖?恐怕只有像她一样正直的作者十年辗转才得以回国,历经千辛才求到工作的有良知的人,和她在河边的破木屋,在污浊、衰败的村庄旁,惺惺相惜地活在充满不公和冷漠的社会,这就是作者说的注定要住在这的原因吧。

作者最后说:要做正派的人。政治的强压出不了永存,唯有正直,心存良知,才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生不息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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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这几年我读的最感动的一部小说,不是悲剧却让泪腺不发达的我洒了大把大把的眼泪,我唯一流泪的小说。我曾推荐给某人看,但是她豪不动容。我有些遗憾,也明白这些感觉这些感情只属于我。

我喜欢这部小说,因为男主人公谢问柳,那么纯粹得爱一个人亦裕,不计厉害得失。

他们,一个是磨豆腐家的儿子,一个是北国的君主;

他们,一个是兰都城里最不起眼的少年(之一),一个是神仙般的俊秀妍丽的天之骄子;

他们,一个对他(亦裕)一见钟情,一个心心念着得不到的爱;

他们身上有太多的格格不入,可又那么和谐。先爱上的那个总会先输了,问柳一直都是输了的那个,心甘情愿地。他爱亦裕,爱的全心全意,爱的不顾一切,爱的卑微低下。

他照顾着亦裕,从生活细节到生理心情。他陪伴着亦裕,为他赞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而欣喜。他爱的细腻而深沉。他见不得亦裕难过流泪,他的手想抚平他额上的皱眉,他的心想熨平他心上的伤痕。他是亦裕的家养忠犬。

他们爱的天平上,我一直觉得是不等平的,正因为如此我才分外心疼他。谢问柳的心里,亦裕是天,是地,是一切。若他是强大到睥睨一切的王,他可以爱的潇洒爱的唯美,因为他不是,他是那个只有爱的小人物,所以他爱的小心翼翼爱的卑微低下。他也爱的勇敢无畏。

谢问柳比不上亦裕所爱的大才子,所以他努力地接近,小心地改变。在这份爱里,他自卑又自信。即使没有回应,问柳依旧那么理所当然地爱着因为你是亦裕,我是谢问柳!

他说:我不会离开你,永远都不离开你,撵都撵不走!

他说:我文不成,武不就,我拿不出什么真本事来支持你,我只知道我会永远用心来支持你,希望你不会嫌弃......

虽然被亦裕打板子打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仍然在昏迷中喃喃:我总是想不再让你伤心,不过总也办不到,对不起......

因为这犯贱的爱,胆小惜命的他成了将军,诱敌深入被抓,继而被劝降了,他说:我不效力于皇上,并非我不识抬举,只是德庆皇帝要的是一良将,可我并不是什么良将,我甚至什么都不是,我文不成武不就,我只是给了一个人承诺,我就算一无是处,但是会永远用心去支持他......

他说:我现在是将军,是因为他现在需要一个将军。他**改开车行了,我就会去做马夫,他想做鸟儿,我就要成为他能歇息的树梢,他想去地狱,我就会为他先赴黄泉。他虽然任性,冲动又坏脾气,可却知情知性,他看起来冷酷,却心底柔软,我喜欢他的痴情,虽然不是为我,我喜欢他的执着,虽然也不是为我,我想爱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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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大院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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