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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戏读后感650字

从古至今,凡事都以孝顺为先。来评价一个人,首先就要看他对长辈尊不尊敬,孝不孝顺,才能判断一个人的好坏。这不,我就为姥姥做了件好事刷碗。

刷碗这个工作,说起来就是一件十分平凡的小家务,也是家家户户每天必须要干的活,但就是这一件小事,却能体现出我对外婆无限的爱。晚上,全家人津津有味的吃完了桌子上十分丰盛的饭菜后,都跑去干自己的事了:妈妈还是去忠实的守着电视机,而爸爸再多到书房去玩电脑,只有姥姥在饭桌前默默地收拾着碗碟。我心里想:学校不是都说要孝敬老人,帮助老人吗?现在,就该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了吧!恩!就怎么办!我要帮姥姥刷碗!我想完后,自己喃喃的说道。说干就干,我立马跑到姥姥身边,拽拽姥姥的围裙,笑着说:姥姥,我帮您刷碗吧!姥姥用慈祥的眼神看着我,和蔼的说:好啊!婷婷懂事了,知道帮姥姥干活了!说着,姥姥用她那粗糙的手摸了摸我的头。我随姥姥来到厨房,对姥姥说:姥姥,您歇着吧!这里交给我!姥姥点了点头,出去了。我挽起袖子,系上围裙,为自己鼓着劲:开工喽!我先把盆子里接上水然后把把所有的碗碟用清水过一遍后,再清洁棉上倒适量的洗洁精后,把碗碟的油渍在用清洁棉刷干净,最后换一盆清水把盘子和碗都一一冲洗干净,就ok了!看着自己洗出来白白净净的碗碟,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这时,姥姥进来了,看见我的劳动成果十分开心,姥姥拍拍我的肩膀,兴奋的说:哈哈!我的小婷婷真厉害呀!一个人洗了这么多碗,还洗的这么干净,替姥姥分担了家务,值得表扬哦!我听了更加高兴了!

看!孝顺老人就这么简单!不要把这件事想的太复杂,要知道在平常的小事中更能体现出自己对老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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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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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一)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皇帝,为了自己的嫔妃一笑,而丢一了自己的江山。

那就是周朝时期的周幽王,那时刚好是旱灾,都城镐京周边发生大地震,致使百姓们饥寒交迫,到处流亡,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国力衰竭。面对这种局势,周幽王不但不思奋发图强,挽救周朝的颓势,反而重用只会阿谀奉承,贪好钱财的佞臣虢石父,推行专利,变本加厉地盘剥百姓,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引起国人的怨愤。

周幽王还荒一一婬一一无度,派人到处搜罗美一女,大夫越叔劝谏幽王应勤于政事,周幽王那里听的进去,一声下令,竟将越叔带革职赶出宫。大臣褒珦见他如此荒唐,非常不满,力谏周幽王要他已国事为重,不想周幽王恼羞成怒,下令将褒珦囚禁起来,褒珦的儿子听说周幽王贪好美色,就广征美一女,果然找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她是一名弃婴,被一对做小买卖的夫妻收养,在褒国长大,褒珦的儿子叫人把她打扮,取名叫褒姒,然后献给周幽王。

周幽王看了非常喜欢,就放了褒珦,可是褒姒不一爱一笑。

一天,周幽王出去游玩,看见了20多座烽火台,虢石父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点起狼烟让诸侯白跑一趟,果真褒姒哈哈大笑起来。诸侯知道被耍就不来了,一天西戎来到京城,周幽王命人点狼烟,可是诸侯没有来,最后周幽王被杀,褒姒被掳。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近君子,离小人;做人要有诚信。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二)

周朝的幽王是个昏庸残暴的天子。他即位后,信任几个一奸一臣,不关心国家大事,不这是书上对周幽王的介绍。历史上有个着名的故事叫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今天我拜读了由这个故事编成的一本书。里面有两个段落:千金一笑为美人和戏一弄诸侯遭杀戮。

这个周幽王在夺得美一女褒姒以后,由于她一直不笑,所以周幽王就点燃了烽火戏诸侯博得了褒姒一笑,让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诸侯都以为发生了战争,大家连夜纷纷赶来助战,但是后来听解释说没事,致使诸侯们认为幽王戏一弄了他们。后来由于西戎部队的侵犯,周幽王点起了烽火台,诸侯们以为幽王又在开玩笑,都没有来帮助他,幽王不得不逃离。但最后还是惨死在了乱刀下。

由此可见,周幽王这样的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大家一定不能学他哦。而且做人要诚信,一定要努力学习知识。用知识来应付一切困难。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三)

我在寒假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其中一篇【烽火戏诸侯】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内容可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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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红岩》,读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山城重庆。甫志高被捕并成了可耻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相继被捕。甫志高又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埔,被关押在渣滓洞。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侯,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暴动,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于迎接黎明!

可恶的国民党反动派,用这样严厉的酷行来折磨共产党,借口说是来给共产党治刑伤,实际上是注射某种麻醉药,逼共产党说出真相,但是就像江姐说的那样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共产党无论如何也不会投降的。许云峰的胆识过人,经验丰富,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在地牢里挖出了地道。华子良故意装疯,江姐保护同伴都是为了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

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在解放战争中,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但是沒有地方放炸药包,于是他用自己的身体托着炸药包,舍身炸毁调堡。解放舟山、沈家门、普陀山等等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英雄烈士,经过奋力地拼博终于解放了全中国,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在狱中被国民党大屠杀杀掉的英雄,为了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他们的灵魂和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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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一文的作者是一个孤儿,在出生一个多月时,被母亲遗弃在车站,后来被修女抚养长大。他的天资很好,再加上后天的努力,因而考上了一所好大学。期间,孙修女建议他去找寻自己的身世,不要让这个谜成为心头的阴影。于是,他根据车票来到屏东的一个山城查询资料,一个善心的老警员,带他去找他母亲生前的工作地点,从校长的口中得知一些关于他父母的事,并且获得母亲的遗物──一封装着车票及相片的信封,从此,他不再怕过母亲节了。 看完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作者的母亲一定是不希望他受苦,才会把他遗弃在车站,同时,也是希望他能逃过暴力笼罩的家庭生活,才会忍痛遗弃他。但是,我觉得这么做好残忍,如果没有善心人收养他,或者发现他时,为时已晚,那么,今天就没有《车票》这篇流传各地的好文章了。 作者的成长背景虽然是在孤儿院,但是修女们的爱心和培植的苦心,是处处可见的,因此,他是在幸福、温馨的环境中长大的。如果,他在原先的家庭中生活,恐怕会 吃不少苦头,而且在家暴中长大的孩子,心里大多会有偏差。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就觉得他的母亲是一个有远见,也很有爱心的人,她想帮自己的孩子寻找一个较好 的生活环境,这样做,似乎也没有错。 我很幸福,有爱我的爸爸、疼我的妈妈和一个每天陪我嬉戏、谈天的哥哥,我真的好幸福。而作者却只有孙修女这个唯一的亲人,我觉得世界上如果没有善心人士,就会少了一个像作者这样的人才。因此,我们要多做一些好事,多帮助一些贫苦的人, 这样,不只对自己好,也对被帮助的人有益,希望大家能多做一些善事,也许就能造就一些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英才。同时也希望社会上不要有暴力的家庭,不要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好让每个小孩都能在充满欢笑的环境中生活,并且健康、安全的长大,将来做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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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着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真是爱不释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使我受益匪浅,这篇富有哲理的散文使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

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啊!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日子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几句话蕴含着多么深刻的含义。约翰.马克斯说得好:时间只有度过去才神圣起来。是啊!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他留给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留给勤奋者的是一个充满阳光的成功之路,而留给懒惰者的是一个深深的泥潭。

说起时间,我觉得很惭愧,以前我一点也不懂得珍惜时间,上学时,妈妈告诉我要好好听讲,我虽然满口答应,但一到学校,我就把答应妈妈的事情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放学后,我回到家,总是先玩,再写作业,玩到天黑,才发现还有很多作业要写。因此学习成绩很不好,考试过后,我捧着充满鲜红大叉的试卷,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那些考100分的同学,我嫉妒的想:你们不就是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比我多吗?我要是多花点时间学习,我也能考好。仔细想想他们比我多的何止是分数啊,他们比我更加懂得珍惜时间。莎士比亚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就会抛弃他。时间老人给我们的时间是一样的,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它。

从今天起,我要珍惜时间,不虚度光阴,时间就是生命,要让人生如花朵般散发出诱人的清香,就要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匆匆》一文告诉我们:珍惜时间才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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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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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妈妈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一本是世界文学经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拿到书看到是世界文学经典,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可是第一遍看完我并没有太深的感触,妈妈建议我再读几遍,于是我又细细读起来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童年》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他随同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到外祖父叫他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最底层人民的艰难生活状况。

阿廖沙外祖父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还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在这样一个让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到处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阿廖沙体会到当时人间的痛苦。

然而生活中总会有阳光的,他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给与他阳光的还有他的好朋友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他们都给阿廖沙温暖和力量,使他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童年》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也学会了在困难和困境中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成为充满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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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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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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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戏读后感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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