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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2024红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

红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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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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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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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一奶一一奶一做大姑一娘一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一奶一一奶一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一奶一一奶一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一奶一一奶一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一奶一一奶一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一奶一一奶一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一奶一一奶一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一性一,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一奶一一奶一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一槍一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他的一槍一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一槍一。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一槍一,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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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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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墙深处》读后感1000字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到处都是关于党的宣传。猛然间感到党是那么的熟悉又那么的遥远。作为一个90后,我只能从历史书上学到党史,了解党的精神,但这只是停留在表面,停留在书本上的那几行文字。我会背党的创建背景、意义,却不能从心理感受那个时代的伟大。总觉得那是崇高而不可及的。   直到这次读了一本名为《红墙深处》的书,我的观念才有所改变。书里的毛泽东主席是一位父亲,一位丈夫,一位长者。他有着喜怒哀乐,有着欲望爱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毛泽东,而不只是一个神话了的毛主席。但这并没有破坏了他的崇高,他那隐秘、复杂的侧面中是叱咤风云的伟人性格。他的一举一动中无不承载着对国家和人民的爱。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隐隐感受到了一种火焰燃烧的炽热,那个时代的苦难与激情也变的不那么遥远。   更重要的是,我体悟到一个平凡人身上的党的精神。那是一种真实的人格中怀有的对国家的爱与敬畏。人无完人,但只要始终抱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成功。   90后的我们是迷惘的一代,书本上的长征精神觉得伟大,但又遥远。建党历程觉得艰辛,但又觉得过于崇高。因为我们没有把握自己生在那个时代会做到这样。今天的生活太安逸了!我们清楚的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缺点,因此我们觉得自己离那个时代的风节太遥远了。

但读过这本书后,我告诉自己,党的历史,是一个个平凡人铸就的历史,这段历史有血有肉。因此,我也应该充分相信自己也有这份能力加入到这股洪流中来。   不必幻想自己身在那个年代会做出怎样惊天泣鬼神的壮举,应该多想想如今的自己该怎样靠近心中的那份崇高了!改一改心中的散漫,那永远对一切无所谓的散漫。认为自己还太小,世界大事不必懂,新闻不必看,反正看了自己也管不了。现在反省反省,自己的责任感也在这种散漫中点点消逝,成长的机会一次次丢失。改一改那莫名的傲气,那没有墨水,没有内涵的傲气,学会像水一样做人。   更重要的是要有勇气去关 查看全文>>>

《红飘带狮王》1000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蜂腰雌狮生活在草原上的帕蒂鲁狮群,过着安逸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另外两只熊市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夺取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残忍的屠戮了狮群里面所有的幼狮,令蜂腰雌狮感到十分痛苦,于是离开了狮群,开始了她的流浪生活。在她的流浪生活中,他遇上了饥肠辘辘的红飘带,于是收留了他,让他陪自己浪迹天涯。在路上,蜂腰雌狮把红飘带培养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有爱心,并且雌雄平等的雄狮,希望有朝一日红飘带能重振雄风,为自己报杀子之仇。一路上,红飘带连连受挫,蜂腰雌狮却在背后默默地鼓励着他,还收留了无鬃雄狮当红飘带的助手。在蜂腰雌狮的各种鼓励与帮助之下,红飘带带领着无鬃雄狮夺回了帕蒂鲁狮群的王权,成为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而此刻红飘带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决定杀死所有的幼狮,尽管蜂腰雌狮极力反对。蜂腰雌狮没想到红飘带会重蹈覆辙,杀光幼狮,感到更加伤心,于是带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蜂腰雌狮的出发点是好的,她只不过是希望狮王能够不去屠戮旧一代的幼狮。可是,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定理:只有生物适应环境,生物无法改变环境。她无法改变新的狮王上任会屠戮幼狮的陋习,因为这个陋习延续了很久,似乎在雄狮的骨子里这就是个永恒不变的定律。虽说是陋习,但这却是让狮子种族保持繁荣的一种方法,蜂腰雌狮永远无法改变这种定律,只有去适应它,因为自己身边的环境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沙漠炎热缺水,骆驼和别的动物不一样,它有高高的驼峰储藏大量的脂肪,当它又渴又饿的时候,脂肪会慢慢分解,变成它需要的营养和水。骆驼还具有宽大的脚掌,足下有厚厚的肉垫,防止陷入沙中,骆驼平时一次能喝下100多升的水,而每天排出的尿不到一升,来保持体内的水分,即使在沙漠上行走一个月也不会感觉渴,这些特点是动物对干旱的适应。难道骆驼天生就想长成这种奇怪的样子么?当然不想,可是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的生命就难以保住。对于动物来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

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被称为"死亡之海",以前还从未有人徒步穿越过它。为了征服它,身强力壮正值盛年的中国著名探险家余纯顺不幸遇难。据报道,余纯顺选择六月份横穿大漠,遇难地距大本营只有1.4公里。专家推测,遇难的主要原因是炎热、饥渴和迷失方向。

不久,52岁的欧洲女性卡拉,只身一人,历时20天,于199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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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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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500字范文一

国庆期间,我看了一部红色经典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红岩》这本书围绕许云峰和江雪琴两位人物的斗争活动展开,真实地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揭露了敌人的残暴。

江雪琴,又被大家亲切的成为江姐。江姐是一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人斗争,处处表现出纯洁的党性和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例如她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竹签子钉入手指却毫不屈服,我要学习江姐那勇敢的精神。江姐还是一个稳重、精细、安详、沉着、坚强的人,体现出了共产主义战士的真善美,比如说江姐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江姐还是一个拥有细腻的情感、面对选择时的矛盾心理,再比如说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到挂在城头的丈夫的头颅,顿时热泪盈眶,禁不住要痛哭出声。但她一想到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很快就控制了悲痛的感情,更英勇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红岩》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告诉了我一个人要有你不变的目标,并且要向着目标努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困难,才是最棒!

红书读后感500字范文二

知道雷锋这个名字,来源于每年的红五月,这段被雷锋月的日子。可我真正了解雷锋,熟悉雷锋却是源自于手中的这一本《雷锋传记》。这一本传记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让我倍感震撼。

雷锋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末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六奶奶收养。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个县里的交通员,后来又参加了解放军。他十分善良,乐于助人。他常帮战友补习知识,为战友小周寄钱,为战友小韩补衣服。经常义务劳动,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为一位丢失车票的妇女重新买了车票,他帮一位大嫂背孩子赶火车,还分给她们馒头吃在他的日记里他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他做到了!甚至他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服务,直到他生命的最后。

当时光的脚步迈过20世纪的门槛,慢慢进入新世纪,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不仅没有被遗忘,而是越来越得到全国人民的爱戴和颂扬。接过雷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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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范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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