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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读后感1000字,2024红脖子读后感1000字

红脖子读后感1000字

红脖子读后感

红脖子读后感(一):

《红脖子》读后感

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红脖子读后感(二):

读《红脖子》有感

这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红脖子》。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棉尾兔破耳朵》。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最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红脖子》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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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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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战马红脖子》这本书相信并不出名,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今天我想讲讲小战马和红脖子的故事。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你想知道它的所属者是谁吗?啊哈!它是一只长耳野兔,它既活泼又勇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快,所以镇上的孩子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体现它跑得快的特点,当小战马被人们抓住送到竞技场后。人们放出了去年的优胜犬和另一条强壮的猎狗来追击小战马,笼门打开的一瞬间,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将两条猎狗甩在了身后,轻松赢得了比赛。当我读到了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时,我惊呆了,我不停地问自己,兔子能跑的那么快吗?而小战马给了我答案,小战马***连胜,数十条猎狗成为它的手下败将。并且,小战马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聪明。在比赛中,当其它的的野兔还在做着徒劳无益的观察跳时,小战马却只管往前冲,每次都赢得了冠军。我又不禁被小战马聪明的头脑所折服。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告一段落,现在我给大家说说红脖子吧!红脖子是一只鹧鸪,在后面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死去,而它靠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面对猎人的枪,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太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从这里我明白了想要安安分分过日子,就要谦虚谨慎,踏踏实实的,我在学习中也要这样,不要骄傲自满,要谦虚好学,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会取得优良成绩。

我从这本书也学到了其它一些道理,这本书也值得一读,希望你是它的下一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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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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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战马红脖子》这本书相信并不出名,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今天我想讲讲小战马和红脖子的故事。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你想知道它的所属者是谁吗?啊哈!它是一只长耳野兔,它既活泼又勇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快,所以镇上的孩子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体现它跑得快的特点,当小战马被人们抓住送到竞技场后。人们放出了去年的优胜犬和另一条强壮的猎狗来追击小战马,笼门打开的一瞬间,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将两条猎狗甩在了身后,轻松赢得了比赛。当我读到了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时,我惊呆了,我不停地问自己,兔子能跑的那么快吗?而小战马给了我答案,小战马***连胜,数十条猎狗成为它的手下败将。并且,小战马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聪明。在比赛中,当其它的的野兔还在做着徒劳无益的观察跳时,小战马却只管往前冲,每次都赢得了冠军。我又不禁被小战马聪明的头脑所折服。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告一段落,现在我给大家说说红脖子吧!红脖子是一只鹧鸪,在后面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死去,而它靠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面对猎人的枪,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太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从这里我明白了想要安安分分过日子,就要谦虚谨慎,踏踏实实的,我在学习中也要这样,不要骄傲自满,要谦虚好学,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会取得优良成绩。

我从这本书也学到了其它一些道理,这本书也值得一读,希望你是它的下一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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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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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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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一奶一一奶一做大姑一娘一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一奶一一奶一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一奶一一奶一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一奶一一奶一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一奶一一奶一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一奶一一奶一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一奶一一奶一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一奶一一奶一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一性一,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一奶一一奶一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一槍一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一奶一一奶一,他的一槍一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一槍一。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一槍一,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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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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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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