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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读后感1500字

《活着》读后感1500字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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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今日以怀念拥抱过去,以渴望拥抱未来。

纪伯伦

朋友推荐了一首林俊杰的新歌《裂缝中的阳光》,歌曲中有这样一段歌词:等到黑夜翻面之后,会是新的白昼,等到海啸退去之后,只是潮起潮落。心脏没有那么脆弱,总还会有执着,人生不会只有收获,总难免有伤口也许是偶然,也许是缘分,当我听着这首歌徘徊在书架前时,我发现了余华的《活着》。

《活着》这部小说是关于福贵一生的故事。整部书通过福贵第一人称的自述,讲述了主人公自己从民国到共和国的一段生活。

福贵在赌博中输光了家业,从富家子弟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气死了自己的父亲。好不容易浪子回头打算勤勤快快地跟家人重新生活,却因为内战不幸被拉去当壮丁。经过两年枪林弹雨的惊恐生活,几番周折回到家中,得知母亲在自己失踪的两个月后就离开了人间。自己的女儿凤霞也在这段日子中,由于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然而灾难才刚刚开始,在大跃进中,刚懂事的的儿子有庆,因为救人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无辜死去。不久之后,女儿凤霞嫁给了城里一个偏头建筑工二喜,还怀了身孕,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苦难已经过去了的时候,凤霞生下苦根自己却因生产大出血而死在医院里。福贵的妻子家珍由于接受不了打击,加上身体常年劳累,不久之后也离他而去。随后,女婿二喜也因为建筑施工意外不幸身亡,只留下自己和小孙儿苦根辛苦过活。可是,苦难似乎偏爱这一户人家,没几年,可爱的苦根也因为吃撑了平时无法吃到的豆子而死去了。

福贵的人生几乎是时间无休止掠夺的演绎。可是福贵却淡淡地说;家里的人全是我送的,全是我亲手埋的。他甚至没有露出哪怕一丝的绝望。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太多常人无法承受的苦难。或许很多人觉得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是苦熬的一生,是经历了无数悲伤的幸存者。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从他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幸福。

在极端的环境中,福贵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幸存者,他要的是生活。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甚至还有那头叫做福贵的老牛,曾经在战场中一同受苦的兄弟朋友苦难的经历中,他一直相信有幸福,有欢乐。即使这些幸福和欢乐是短暂的,可这就是富贵活下去的理由,他相信,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成为过往。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出现许多突发状况,遭遇许多转折。愁苦只因没有看透,困惑皆是没有放下。只有经历过人生的荒凉,才能抵达心灵的繁华。

现实没有为福贵怎样活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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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一)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一靡一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一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一爱一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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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看完《活着》,是在这个落日的余晖洒在透明的宽阔的玻璃窗的傍晚。 就像小说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大自然都是平静而肃穆的,只是我们附加在它身上的感情太多太多。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的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到极度的幸福;渴求过死亡的人,才能领悟到活在世上有多美好。

这让我想起《我的兄弟叫顺溜》里面陈大雷说的,没有经历过死亡的洗礼和死里逃生的人,不能理解那一刻我们的心情。那是他们在久经战乱之后,听到传来日军投降,抗战结束之后的狂喜,不,是悲喜交集。

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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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很沉重,像压着一块千斤的石头,喘不过气来。为何活着?或者是为了什么?看完余华的《活着》,对生命的本身、对未来生活、对人生之路都产生了无限的思索。

对于福贵这个人物,很难描述出心中的感觉。纵观他的一生,既是可悲的,又是可喜的。可悲的是,徐家的产业被他败光,身边的亲人一个个个死在他面前。福贵注定要孤独一世;可喜的是,他所有的亲人都是那么爱他,而他亦有幸亲手埋葬他们每一个人,有他爱的,有爱他的,这一生足矣。

福贵,一个名副其实的阔少爷,他会在私塾先生让他念书时说: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也会沉迷妓院,还会不切实际地做着富家强业的赌博梦可当他欠下巨额的债务,自己扛着铜钱,一趟趟地背去还债,他了解到祖辈们创业挣钱的艰辛。从那一刻起,他不再是一个少爷,与锦衣玉食彻底告别。他拿起锄头,自食其力,将一家老小的重担一肩挑起,开始踏踏实实,安宁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悲剧富贵来城里抓药却不幸被国名党军队抓取充军。荒郊野岭,到处弥漫着战场的硝烟,中间夹杂着腐烂尸体的恶臭,即使再坚强的人面对这样的场景也会精神崩溃。然而,福贵却忘记了这些,脑子里只深深惦记着家中的母亲与妻儿,活着,是他唯一的信念。终于,两年后福贵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家乡。而后,斗地主,分田地,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亲人的相继离去所有的苦难与灾难,福贵默默地承担着,坚强的活着。

有庆,提到他,总忍不住落泪。幼小的年纪,却早已懂得分担家人的负担,一早起来跑着去放羊;为昂贵的学费而不愿意去上学;心疼母亲的劳累而手拿着鞋,光脚在雪地里奔波;运动会上他名列前茅;献血时他义不容辞积极上前,可就因为这,他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一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就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心口,像是洒满了盐,悲痛欲绝的母亲一家珍哭着说:有庆再也不会光着脚在这条路上跑了。

随后几年,家珍由于日益操劳,营养不良而患软骨病,离开人世;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留下一个男孩;本以为会陪伴福贵到老的女婿二喜也在一次装卸工作中被钢板夹死;唯一的依靠与希望一外孙苦根却在七岁那年吃豆过多被撑死福贵曾说过:日子苦是苦,累是累,心里却是高兴,有了苦根,人活着就有了就有劲头。是啊,在亲人都离开后,苦根就是他的命根子,有了苦根,香火就会往下传,生活就有了奔头。可是上天还是残忍地把福贵最后的希望掐灭了,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可怜的福贵终将孤独的过完他的余生。在这一生中,所有的亲人先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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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 查看全文>>>

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作品这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发。 要想写生动的读后感,需要在阅读中透彻理解该书的内涵与思想,这份“活着余华读后感”是小编倾心打造的希望您会喜欢。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生活就像一个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味道十足;也像6月份的那一天,形势突然变幻莫测。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福贵父母去世后,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了福贵一个人身上。他一个人种了5亩地,带领家人铸钢,鼓励春生好好生活。

参加**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比如长春的生活,但他依然活着,依然坚强!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

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

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生活的经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必须敢于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

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事实上,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灾难。汶川大学瞬间摧毁了无数生命。当我们想起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突然破灭,真的让人觉的生命是那么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

俯视一切,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命,这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受了一系列的打击后,他决定做一个新人。他拿起农具,穿上粗布衣服,改变了过去贪财赌博的坏习惯,带领家人一起面对社会动荡和生活挫折。

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长命百岁,青春已逝,明日依然要活着,除了努力或努力,要自强不息地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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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梦想着,作为红迷的我,能在《红楼梦》各种译文版中加上我写的序,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部壮丽宏大的文学巨著。每每对人提及,得到的回答无非是:放着那么些个专家学者作的序不要,人家偏偏就看上了你?我总消极地的坚持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时至今日,虽然内心深处还保留着这个梦想,但我也知道,有些梦想,就是实现不了。为《红楼梦》写序,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写序的热情依旧不减,于是才有了这个似乎有点不自量的题目。好在我写这些东西无非是自娱自乐,丝毫没有发表或者公开的意图。少了些焦躁的目的,便多了几分写作的快乐。周国平有一段说日记的话: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我觉得这段话用在写文章上也未尝不可,一个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灵魂,不为外物束缚,才能写出超凡脱俗的作品来。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为书写序的权利,发不了不要紧,大不了当作日记。能够当作日记的文章并不多。

中国人谦虚,一味地贬低自己,替人作序叫佛头着粪,作跋叫狗尾续貂;而这种谦虚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过分地抬高他人,在介绍某个作家作品时,动辄大家、巨著,让人惊诧整个青黄不接的当代文学史,真的迎来了春天?至于我这篇序,姑且还是让余华佛头着粪吧。

首先说到他的《兄弟》,因为这是我最早看的余华的作品,看了上部过后,觉得不对胃口,和想像的太不一样,于是没了看下部的冲动。对于我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我看书向来是有始有终的。或许就像许多评论家说的那样吧:荒诞的故事情节,失败的人物刻画,没有力度的文字表现手法。以致有人扬言要给余华这个曾经的牙医拔牙,拔掉他的黄牙、假牙、杂牙、黑牙。措词之激烈,可见一斑。

于是又过了好久,我才又敢看余华的作品。看《活着》就是在这个时候。不长的故事,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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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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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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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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