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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枚书签读后感250字,2024第七枚书签读后感250字范文

第七枚书签读后感250字

沈石溪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的每一本书我都十分喜欢。在每一本书,每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里,我都可以从中了解到各种动物的特点,还能感受到动物其实也像人一样拥有感情。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召盘的猎人,他养过六条猎狗,但都不行,养到第七条猎狗,是一条军犬生的狗名叫赤利。赤利是一条非常威武雄壮的猎狗,高大,漂亮。

一次赤利和召盘出去打猎,在森林里看见一头野猪。召盘向野猪开了一枪,可没把野猪打死,野猪反过来报复。猎人召盘要换子弹,召唤赤利来拖住野猪,可不知怎么赤利滚进了旁边的树丛。原来召盘在打野猪时没看见旁边地上的毒蛇,那毒蛇要咬召盘时赤利看见了,就咬住了那毒蛇,在草地上打了起来,滚进了旁边的树丛中,等赤利把毒蛇咬死去帮召盘时,那头野猪已经被夹在榕树里,让召盘打死了。这是召盘看见赤利才出来,以为赤利刚才胆小跑了,冤枉了赤利。第二天召盘把赤利栓在一棵树上打算杀了这条无用的猎狗,可他的孙子艾苏苏不忍心,偷偷把赤利放了。过了半个月,召盘在放牛时被十几条豺狗围攻,正在这危急时刻,赤利看见了,马上冲了过来和召盘一起与凶恶的豺狗搏斗,最后赤利为了救召盘的命,在与豺狗的博斗中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看完这本书,猎狗赤利的故事让我感动不已,让我这个怕狗的人对狗有了新的认识,狗有时外表看起来很凶,但赤利让我认识到狗有一只最宝贵的品质忠诚。不管主人对狗多么不好,不管主人多么贫穷,但狗对主人始终不离不弃,永远对主人忠诚,永远保护着自己的主人。读完这本书,我也想让爸爸给我买一只小狗,让它像赤利一样保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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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同一个人在阅读一本书时,都会有不同的想法,更别说不同的人看同一本书了,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 通过写读书笔记的方式,分享个人阅读的心得体会。经过编辑的耐心整理和精挑细选我们呈现最新的“第七猎狗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1)

我读了《第七条猎狗》,书中描写了许多感人的动物故事,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情感一次次地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讲述了,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不来解围。其实,蛇准备咬向召盘巴的时候,赤利奋力上前,把蛇咬死了。老人狂怒之下,他准备把赤利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我读完《第七条猎狗》后,我被赤利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的品质而感动,从狗身上我看到了忠诚,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们勇敢善良。同时我还能在书中学到宽容,我身上现在欠缺的就是这点,遇到事情会斤斤计较,我应该向这只猎狗学习宽容,多帮助别人。

《第七条猎狗》,一篇感人的短篇小说。赤利的忠诚令我感动,主人打他骂他,他对它的误会是那么深,甚至在赤利为自己拼命的前一刻都想着要射死它!可赤利也许是并不知道主人对自己的意见,或是真心的深爱着自己的主人,它仍在最后一刻为主人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什么?这就是猎狗的高贵品德:忠诚、勇猛、善良!老人在最后一刻终于醒悟了,他明白了赤利的忠诚,也终于后悔伤心了。可是晚了,赤利为他奉献出了生命!相比之下,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去抢,去夺,更别说关乎自己生命的事了。他们的品德还没有这些低等生物高!他们还呢么自以为是,瞧不起那些动物们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习赤利的忠心耿耿、有勇有谋、忍辱负重的精神。在危急时刻,多为他人着想,少顾及自己的利益。在蒙受屈辱的时侯,要表现出宽宏大度,用真诚来换取他人的信任。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2)

狗,一直都是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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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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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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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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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是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或喜或悲。

读完全书后,我重新认识了生与死。生生死死还不如说是一场单程旅行,上上下下,来来往往。在本书中,生死也就是分隔于两个世界,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另外这个世界可能会丝毫不在乎。而有些东西,将从这个世界带入另外这个世界里。本书以荒诞的视角行文,即一个死去的人。他回忆着和正经历着的世界,在他的生前和死后这个世界又是怎样的。从他死去的第一天写到第七天,作为七个部分,书中开头就以雪、雾、雨这些意象来营造出模糊的环境和视线,朦胧和荒诞的世界。在刚开始会给人一种困惑或不确定感,继续阅读下去后就能发现另一片天地。在书的前部分,主人公死后所见的人和发生的事在后文皆一一对应,从而将全书的内容紧密地联系起来。内容上,这本书极大的讽刺了现实社会里的不公平、黑暗的一面,借助一个死去的人视角,从权利、金钱到现实人们的yuwang再到人xing的阴暗面:虚伪、攀比、恶毒、幼稚、冲动......这些在书中展露无遗。

小说中,死去的人生前有钱的话可以有墓地,有人哀悼,可以穿绫罗绸缎,可以有高档的骨灰盒,可以买到一块土地埋葬,最终能够得到安息。没有钱的人,不能买到土地埋葬,也就不能安息,只能永生,一直在这个悲惨的世界里,一直在那个叫死无葬生之地的地方。在殡仪馆里,有钱的人可以坐沙发,没钱的人只能站着或者坐在一个塑料板凳上。而那些有权力的人更是豪华的待遇,需要城市封路,大批的游行。从这个情节里就将社会的许多方面暴露出来,现实中,在候车厅里,同样是设有贵宾区休息室,里面的人可以吹着空调,喝着咖啡,翘着二郎腿。而普通人则是拥挤在一起,你推我搡,拖家带口。(星辰ww)

在小说中,还涉及到了社会舆论与社会人们的关注点。一个商场发生火灾,而负责人对社会称仅仅有7人死亡9人受伤,而网上的舆论则是说相关人员删除了大部分的死亡名单,那些人的亲属也被送了封口费。最后主人公在那个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遇到了那些在死亡名单上被删除掉的人。这样重大的事件就这样被上面的政府敷衍了过去。同样,主人公的母亲花了二十年时间终于找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当警方的惊雷行动打击yin秽组织的事公开后,社会媒体将全部的焦点集中到这次行动中,各种人物的剖析,信息的公开,社会已经忘记了主人公与他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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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余华。

第七天绝对是一本非常荒诞的小说,说的俗一点:都是瞎编的!没有任何生活基础,简直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可是,小说里的每个故事又确实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的,现实生活比小说更荒诞。

我的朋友说,在你读这本书之前,一定好好看新闻联播。说的极是,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都源自我们的身边,并且都上了新闻联播。余华将这些互相没有任何联系的事件巧妙地串到了一起,让所有的人物都在死后相见,并相互述说自己在人间的悲哀故事,比如主人公的父亲因为没钱治病,自己离家出走,死在野外;而主人公本人也因为餐馆煤气爆炸丢了xing命,并在阴间与自己的父亲相见;比如主人公的妻子因为羡慕虚荣而离开了他,做了高官的情人,并在高官落马之后自sharen亡;比如商场大火,死了很多人,而政府掩盖事实真相,让死者家属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死是活;比如争锋强拆,将上夜班回家白天睡觉的一堆夫妇在光天化日之下掩盖在废墟之下,留下可怜的小女一人在世上;比如政府医院强制人工流产,将孕妇肚子里活活的婴儿生命致死,并抛尸野外;比如死者没有钱买墓地,活着的人卖掉自己的肾给死去的人买墓地,是在黑暗的地下医院卖的,然后自己也因为手术感染而失去xing命,等等等等,一起都是现实的悲哀。

读这本书,心里有些颤抖。这世界是多么地不公平,多么地残酷。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等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余华)

我读过许多余华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非常沉重,都深深地挖掘底层社会人民的苦难处境,比如《活着》《兄弟》和《许三观卖血记》。我们的社会不需要太多的浮华粉饰,更需要深刻的揭露和批判,而余华先生正是通过他的作品像我们展示一个不一样的社会。

感谢作者用《圣经》里的第七天作为标题: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盼望有一天我们世上所有的人都在神的国里安息,没有苦难,没有哭泣,也只有在神的国里,(星辰ww)我们可以实现这一愿望。在人间,无处不悲哀。

如果你的心够坚强,够宽阔,推荐你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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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称是《我的新朋友电脑》。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电脑对人的帮助可大了,它可以管理工厂,会下棋,会训练运动员现在我们写作文不用在草纸上写了,可以在电脑上打作文了,在电脑上打作文,又可以练手的快速,效率又高,当我在白纸上画画的时候,真麻烦,用错了颜色后,又不可以擦,但是,在电脑上画画随你做什么都可以。

不过我,每次电脑考试不是89就是87,如果我现去做一份打电脑工作那我就是坐在那里目瞪口呆了吗?我一定要上好电脑课。多学一些电脑知识,长大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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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000字

暑假里,洪老师推荐我们看几本沈石溪的小说,我自己也对他的书很感兴趣,就问同学借了几本,我对《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特别着迷,都看了好几遍了,我想来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

《第七条猎狗》主要讲了猎人召盆巴,本来养过六条猎狗。可惜第一条前腿太短,第二条刚满五个月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笨头笨脑的,第四条母狗却被一条野狗给拐走了,第五条满身疥疮,第六条则不小心踩上了猎人设的捕猎野兽用的铁子,一个猎人六次都得不到一条好猎狗,他为此常常唉声叹气。在他六十大寿上,有人送了他一条小军犬。在召盆巴的精心抚养下,小军犬长大了,长得十分威武、漂亮。一次,天上的秃鹫来抓院子里的小鸡,它猛蹿上去,一口咬断了秃鹫的翅膀。召盆巴心里十分高兴,总算找到了一条好猎狗,他就给军犬起了个好听的名字: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不过,在傣族泼水节那天,召盆巴却架起了一口大锅,打算把赤利

给杀了,做汤给大家吃。最后,还是他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赤利归山后,就做了一条野狗,还当了一群豺狗的头。为什么召盆巴要杀赤利呢?那是因为在泼水节的前一天,召盆巴还着它去打猎。这时,他们遇到了一头大野猪。要知道在野外,野猪可是可怕的动物。可是召盆巴以为自己有猎枪和赤利这条勇猛的猎狗做后盾,胆子就大了起来。对着野猪的薄弱部位打了一枪,可惜打偏了,野猪发狂了,冲着他跑了过去。召盆巴大声呼喊着爱犬赤利,可是什么都没发生,只是草丛里有一点骚动而已。他想天底下竟然会有这么窝囊的猎犬,在实战中它去那么的胆小。召盆巴不停地跑,野猪在身后越追越紧,这时野猪被树卡住了,他这才脱了身,用猎枪把野猪给射死了。而在这时,赤利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对野猪又扑又咬。召盆巴想:留下这么胆小的猎犬有什么用,还不如吃了算了。

几年之后,召盆巴年纪大了,再也不去打猎了,就留在自己家里放放牛,种种田,过着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一群豺狗闯了进来,准备对他们家的家禽下手。毕竟召盆巴过去是个猎手,他拿起弓弩对着豺狗群不停地放箭。他的箭没有豺狗多,不一会儿就用完了箭。这时,从豺狗群里跳出了一只野狗,

威风凛凛,召盆巴一看十分的眼熟,这就是当年那条放进山林的赤利。只见它浴血奋战,虽然把豺狗群给杀退了,可是自己也在战斗中牺牲了。其实,那一次召盆巴在瞄准野猪的时候,不小心踩碎了一个蛇蛋,从他后面窜出了一条眼镜蛇,在这危急关头,赤利一口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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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散文的形式描述了发生在狼狗豺身上的八件事。

此书把狼的险恶,狗的忠诚,豺的团结,让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内部世界,也让我万分感动。就拿第二篇狼狈开始,老狼背着残疾的母狼闯入作者的猪圈里,互相配合,十分默契,;老狼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那只双脚残疾的母狼,跟人类和猎狗做着顽强的斗争。在我眼中,狼吃羊,是天理,而这是为了生存,为了让自己的后代坚强地活下去,说句公道话,凡是狼吃的东西我们人类都吃,而人类吃的一些东西狼不吃,例如香烟,烈酒,海洛因,大麻等等。所以,狼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所以,请猎人们放下猎枪和弓箭,给它们一席生存之地。丁香:/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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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枚书签读后感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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