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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2024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大全

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

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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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一)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一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一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一性一、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一性一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一逼一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一性一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苍狼读后感(二)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一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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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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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世界文学经典文库作品之一《海狼》,使我受益匪浅。

文中主要讲了一位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诗人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这个充斥着恶之花的船救起。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船上所有的人都践踏生命,蔑视死亡,放纵自己的野性;而船长海狼拉森是一个性情残暴,却又博览群书、思维敏捷的人,船上的人都怕他。为了活命,凡伟登不得不抛弃绅士那一套文明礼仪,从头学习海上的规则,接受起狼的教育。在与海狼的精神较量中,他开始变得刚强勇敢、坚韧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就在他被同化时,诗人美迪用爱激发了他,让凡伟登重新找回自我与美迪一起逃到努力岛上,开始生存。而海狼也随着夜叉号一起漂流到那,最后凄惨地死去。凡伟登和美迪之间的爱情力量,让他们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奇迹,修复了夜叉号,顺利归航。

主人公凡伟登在经历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后,他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勇敢无畏了,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美迪又唤醒了他身上所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从中,我明白了以下两个道理:一、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依赖别人,而且在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是需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这样,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二、一个人的力量再大,都是有限的;而如果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再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

联想到生活中,互相帮助也是一种团结和美德,我们五(2)班也正是靠着这种团结精神获得了一个个荣誉;2008年汶川大地震,也是互帮互助很好的例证。

在生活中的我是一个依赖性较强、遇到困难意志力不够坚定的小女孩,通过今天的阅读,也让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以后还需要多多地磨练和锻炼自己,让自己成长为独立、有主见、不畏惧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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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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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狼国女王。这本书可好看了!

这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成了皮包骨。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当狼群把饥饿的目光放在了狼王盔盔的尸体上的时候,紫葡萄为了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这让老母狼朵朵菊大为感动。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

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结局还没有出来,可是我却已经读出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夫妻之间的爱?是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是紫葡萄内心的纠结和苦涩?可能都不是,也可能都有。但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雌性狼王,也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在它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盔盔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它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精神的郁闷、饥饿的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赌上性命猎杀小牛犊证明自己!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紫葡萄的命运我明白,紫葡萄是可以胜任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它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结果如何,我说了不算,我也不能决定,但是让我来借用沈石溪老师的一句话,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就会毁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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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900字范文一

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是写一只母狼紫岗培养四只狼崽成狼王的故事,但最后都失败了。狼王梦的情节好看,但是,是不能用来教人的。

我不感觉紫岗有什么了不起的母爱,它的母爱,纯粹是寄托在狼王的基础上。说黑仔吧,它为了黑仔可以去死,可我感觉很可笑,假如黑仔是个像双毛一样的没出息狼,它还会?它是为了那个希望,所得出的母爱! 如果它想让狼儿当狼王,紫岗用的方法,大错特错。

第一,凭什么黑仔就可以比其他狼崽有特权呢?紫岗让黑仔无条件享受特权,这让黑仔养成高傲自大的性格,而让其他狼崽形成卑微的性格。食物是少的,当然不能平分,最好的办法就是抢!我不赞成什么黑仔因为讨紫岗的喜欢就理应先吃,而其他狼崽天生就该做奴才,活在最底层。 这样做黑仔还是最先吃,因为它力气最大,但是,性质完全不同。这告诉其他狼崽,大家都是公平的,谁厉害谁就可以吃多点!假如用紫岗的老办法,极有可能黑仔因为可以安安全全吃东西不用靠打斗,形成那样不怕天高地厚的性格,自身能力却渐渐退化,这真是扣杀了黑仔!

第二,为了竖立什么威信,叫狼儿不顾什么危险就冲在最前面,我只能用三个字形容傻,蠢,笨!蓝魂儿因此冤死,紫岗不觉悟,还傻乎乎的。

第三,双毛,双毛是它之前造成的难以修补的漏洞,自卑又胆小,已经成了个没出息的狼。而紫岗,它扣杀了双毛,还如此有理呢。要不是亲身经历双毛出生的痛苦,真怀孕是不是它生的呢!好像双毛天生就糟糕透顶似的。这里可以充分看透紫岗的丑陋,别把它吹得那么母爱那么慈祥。假如纠正不了双毛的性格就找个机会把它咬死,就当没生过这个狼。它的什么母爱呀,就是这个意思,你有能力当狼王我就对你好,当不了狼王就去死!然后紫岗通过演戏,让双毛又变成暴徒。我可以说,就算双毛在和洛嘎打架的时候没有发生什么差错,当上了狼王,它最后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的,如此暴躁如高傲,想必当不上多少时日。

第四,紫岗怪媚媚,紫岗说媚媚抢了它的老公,想要咬死它。这是活该,它都伤了三条狼命了,要是它现在还有力气对付媚媚,它就更罪灭深重了。黑桑在天堂不会赞叹紫岗在阳世多么重视它的遗嘱,而会对紫岗说:你这个老婆子害的我黑桑绝后了!不当狼王了会死啊!媚媚就是应该把紫岗赶出去,免得它再祸害它的狼崽,这是真理呢,紫岗要是再去教育媚媚的狼崽,指不定会成什么样子呢。

我认为紫岗是个野心勃勃的奇葩狼,真的很奇葩。

《狼王梦》读后感900字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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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下面是作文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900字2024,欢迎阅读与借鉴。

狼王梦900字2024读后感(一)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

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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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在寻找生活的出口,或许幸运地能够看到阳光,或许永远都走不出来,最后在黑暗里消磨尽青春与梦想。   这是一个发生在江南的故事,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从耳朵老而不驯的语气里,我们似乎还能感受到从繁华到落寞那种透彻的绝望与无奈。是耳朵的叙述让人不得不静下心来,慢慢地跟他重温,那段不愿想起却注定一遍遍回忆的往事。   我是从《中国往事》开始了解刘恒,了解他的《苍河白日梦》。《中国往事》里,镜头是飘忽的,就像人们荒诞的人生。我很喜欢这样的方式,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让人厌恶的假真情;只是平平淡淡,完全是真性情。可以跟小说媲美,实在很难得。   说实话,自始至终我都不能了解曹光汉。他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又什么都放心里了。他太善良,有时候善良的有些残忍,他对不起玉楠,从一开始就是,他根本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他非常的无助和软弱,他的出身和所处的社会背景,他都无法改变的。尽管他努力淡化人与人之间的界限,但是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还是出卖了他。尽管如此,当他与挺着大肚子的玉楠在一起沉默时,我还是被他感动了,我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是羞耻还是……骄傲。无论如何,他是君子,也还是个孩子。他执拗地想干些什么,最后他死在了自己的追求里,也算是他的幸福吧。   郑玉楠有个哥哥,在她出嫁前,她曾抱着哥哥哭,跟他说:“你就是玉楠的天……”让我无言地流泪。

说她苦命也许不是很合适,但是她绝不像人们看到的那样光鲜,自己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她刚嫁入曹家时还是个活泼的女孩,现实硬生生的让她妥协。她想要的爱情、自由,曹光汉给不了,她得到只是等待与无尽的担心。她很勇敢,因为她敢于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明明知道后果,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她比里面的任何一个男子都强。   老爷曹如器梦想着长生不老,他的小锅里熬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我一直不喜欢他这个父亲,直到曹 查看全文>>>

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写读后感的。范文资讯网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2024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大漠苍狼读后感900字格式等。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参考,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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