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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涉黄涉非倡议书,2024打击涉黄涉非倡议书范文

打击涉黄涉非倡议书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办法解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12月5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三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公正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问:为什么要制定三个办法?

答: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看,目前还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尚不健全。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与普通信访以及其他政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内外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推诿扯皮、踢皮球问题时有发生。

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补正机制缺位。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导致的司法瑕疵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往往要求对司法瑕疵给个说法。但因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如何妥善补正司法瑕疵成为长期困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案结事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诉讼终结案件出口不畅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终结案件范围不明确、备案审查定位不明确以及终结案件移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制定下发三个办法,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处理办法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格区别执法错误司法瑕疵

问:贯彻执行三个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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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相结合,切实提升我区社会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本区行政区域内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统一负责。

第三条 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第四条 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鄠邑分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等级评定并实施奖励。

一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打掉现行重大暴力恐怖犯罪团伙,制止可能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消除暴力恐怖活动,消除暴力恐怖活动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的,或者根据线索抓获在逃暴恐犯罪嫌疑人3人及以上的,及时消除全区暴力恐怖威胁的,给予人民币20万元至30万元奖励。

二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打掉正在集结成伙,图谋形成暴力恐怖团伙,意欲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涉恐团伙,消除暴力恐怖威胁的,或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2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

三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打掉宗教极端犯罪团伙5人以上,或者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1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四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查处地下非法讲经班,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奖励。

五级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抓获宣传、传播暴力恐怖音像视频、音像制品犯罪嫌疑人的,或者根据线索及时查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涉恐安全隐患的,给予人民币l万元至2万元奖励。

第五条 按照首报奖励原则,涉恐涉暴线索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定、奖励;特别重要的涉恐涉暴线索随时予以评定奖励。

第六条 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披露举报人及信息。泄露举报人及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群众提供的涉恐涉暴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鄠邑分局通知领取奖励;如未接到通知,即为线索未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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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对策思考

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对策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变化,刑事犯罪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经济犯罪就是在这种新形势下出现的变化最大的一种犯罪形式,经济犯罪案件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其中涉众性经济犯罪较为突出。根据公安部的界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涉众性经济犯罪案件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经济秩序,降低政府公信力。特别是在目前的全球经济危机日益蔓延形势下,更容易使金融、证券市场以及各商贸领域的经济活动产生波动,引发大量不安定事端,直接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目前,从涉及的领域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几乎触及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行业,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诸多领域。从活动地域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已呈现出由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逐步渗透到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由城市蔓延到农村的态势。从犯罪手法上看,手法多种多样,而且花样不断翻新,有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等等。相应的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合同诈骗罪,出售假币罪等。另外,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隐蔽性、组织性较强。因为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行为。 防范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首先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其次是要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有效实现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范和打击。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手法越来越具欺骗性,有些犯罪甚至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的态势,因此,对该类犯罪的防范,首先必须大力加强防范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和能力。作为公民个人而言,要不贪利、不侥幸、不盲从,理性投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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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净化我市交通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支队经研究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以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实现我市基本消除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目标,强化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工作,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套牌假牌、挪用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

(三)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

(四)因车辆号牌被套产生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五)因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支队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支队各处室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组成。整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主任由……兼任。各大队接此方案后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号牌不清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3、挪用、套用机动车辆号牌,随车携带其他车辆号牌;

4、车辆已经注册但不使用原车号牌、未注册但使用借用号牌、车辆及号牌与公安网注册的信息不相符;

5、盗抢、走私、假冒军车等嫌疑车辆;

6、制、贩假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二)重点区域、路段:

1、国道、省道;

2、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与普通道路结合部;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路段周边区域;

4、大型(重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边道路;

5、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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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全区政法信访工作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全国“两会”顺利进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区信访办及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制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参与,兼职信访员负责日常工作的信访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奖惩挂钩。要求各科室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处置预案,坚持教育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信访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密切配合,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我们针对涉及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生产生活、普通群众生产生活中与法律法规和政策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摸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国家信访局精神,我局还组织律师主动参与涉法涉诉工作接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就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为各镇(街办)、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受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广泛开展了“一村一律师”活动,律师参与到信访工作中,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受到各镇(街办)领导和群众的欢迎,为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半年,尤其奥运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分析矛盾纠纷的特殊性,仔细排查,集中梳理,有效减少越级上访的发生,做好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真正做到为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分忧,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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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法上访的工作对策

浅谈涉法上访的工作对策涉法上访,这里不仅指当事人为解决某些触及法律方面的实质性问题而向国家机关部门所作的上访行为,亦指当事人为解决问题向国家机关进行上访,其程序本身具有的法律性,是广义上的涉法上访。近年来,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增多,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突出,对抗性强。涉法上访,如果处理不好,既影响国家机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乃至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涉法上访问题是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必须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认真分析涉法上访成因,建立涉法上访常规性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涉法上访案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涉法上访的成因涉法上访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透视近年来所发生的涉法上访案件,笔者发现引发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保证国家各项事业得到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足、殷实,国家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政策不断调整和出台。为使国家各项政策在基层得到更为有效的贯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勿庸置疑,这些细则的制定,为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其中也不乏有些没有从实际出发,甚至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成为引发涉法上访的重要因素之一。如1996年,在贯彻中央关于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时,某基层政府出台了一个文件,其中规定出嫁女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户口迁到男方,不得在原藉分有土地。在当年当地由此引发的上访案件占上访案件总量的30。(二)政府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政府部门没有依法行政,行政行为不规范,是引发涉法上访的又一重要因素。我们党政机关有些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掌握法律法规水平有限,办事违背客观实际,既有好心办坏事的,也有纯为捞取个人政绩或一些小团体利益,不依法行政的,引发上访事件。如20xx年9月,某镇一些干部为了能够顺利完成教育附加费的收缴任务,筹齐该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在开学之际擅自到学校去收取,并要求学生家长须在交清教育附加费后,方能为学生缴费注册。有个别下到该镇的县干部不负责任地说镇政府收取该费不合法,致使300多 查看全文>>>
常年税务、涉税会计顾问协议书

台xxx顾字(200__)第______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特聘请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为本企业办理税务、涉税会计事务的常年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为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围

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咨询,最新税收政策释疑。

办税实务指导、税收自查指导。

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纳税筹划。

指导企业处理涉税会计事务,解答疑难问题。

三、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及时向乙方提供履行顾问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协议、合同、章程、文件、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错误的咨询意见,从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为乙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

乙方的责任:

咨询顾问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对履行顾问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而持续有效。

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充分照顾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负有及时解释的责任。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证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询;临时咨询事项双方另行约定时间。

2、对甲方涉及到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需要乙方出面办理的委托联系事项,根据甲方的授权及时办理。

3、乙方在服务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服务费用

1、甲方同意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每年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结算金额__________元。结算方式为:_______;结算时间为:首期收费为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次月,后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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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涉油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涉油侵权纠纷,如油田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因征地、石油污染、生产噪声影响、工程建设带来的民事纠纷案件数量所占比重较大。为进一步做好涉油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位于胜利油田主产区的垦利县法院对近2年来涉油侵权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一、涉油侵权案件的基本情况 垦利县法院2002年共受理涉油案件18件,其中涉油侵权案件10件,占当年涉油案件总数的55.5%。2003年受理16件,其中涉油侵权案件6件,占当年涉油案件总数的37.5%。在2002年审理的涉油侵权案件中,油田单位全部是原告,被告全是地方农民个人。2003年的涉油侵权案件中,油田单位作为的原告4件,占案件的66.6%,被告是地方农民的2件,占案件的33.4%。涉油侵权案件普遍表现出集群性、突发性的特点。参与纠纷的人数多,所有16件涉油侵权案件中有14件是共同诉讼案件,占总数的87.5%;当事人往往采取扣押车辆、阻拦施工等方式,且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造成的损失大。如胜坨镇海西村村民非法阻拦油田施工致使油田20多辆车被堵7天;胜坨镇王营村王某扣押油田车辆达60多天;胜坨镇坨南村张某阻拦油田生产搬迁达8天。涉油侵权案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涉油侵权案件的成因分析 一是油田在征用土地补偿、污染赔偿方式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油田在征用土地补偿、污染赔偿等方面,由油田工农科与当地政府油区办协商处理。油田对所征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往往通过政府或村委会转手补偿给当事人。但是这种赔偿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油田补偿损失是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应由油田和被征用土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包括赔偿的支付方式、支付途径、支付数额等。油田单方决定赔偿款,没有征求被赔偿人的意见,且没有直接支付给被赔偿人,这种赔偿方式容易引发矛盾。 二是村务不公开带来矛盾。油田赔偿款数额较大,群众相当关注。但是个别村庄村务不公开,群众即使拿到赔偿款也认为赔偿的数额少或者分配不公平。这种问题成为群众阻拦油田生产的借口,有的借此与油田单位发生纠纷,阻碍油田生产。 三是新油区群众不知如何处理油田赔偿引发的矛盾较为突出。随着油田生产开发范围的拓展,形成了一些新的油区村庄。这些新油区的群众对处理征地、污染赔偿款方面的方法 查看全文>>>

为综合治理出人口性别偏高问题及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有证医疗机构的监督,组织清查有证医疗机构两非 违法行为。强化对各类有证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卫生服务站)的日常巡查工作,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违法从事两非活动为重点,对我镇内各类医疗机构的b超、人流、引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1、查有无终止妊娠的相关器械;2、查有无终止妊娠的药品;3、查终止妊娠相关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和手术登记等医疗文件,是否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是否落实登记备案制度;4、查b超使用是否规范,是否登记签名备查等。 (二)整治无证诊所从事两非违法活动。结合我镇调整的新情况及无证行医的新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对从事无证行医持续时间长、多次被取缔仍不改正或者违法从事两非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按照《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及时移交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以提高打击无证非法行医的威慑力。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涉嫌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宣传,增强医务人员和群众抵制两非行为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根据《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我站门诊来访及三查下乡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失调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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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日前,京口区法院对本院当前信访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涉诉信访的特点、原因,特别是当前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当前涉诉信访的主要特点

1、信访总量居高不下,越级上访增幅较快。2004年1月至11月,我院共接待群众申诉、投诉性来访324人次,总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呈现出越级上访增幅较快的新特点,仅进京上访就达7人次,同比上升了50。

2、信访老户痼疾不化,闹访、缠访和暴力上访呈上升趋势。一些上访户将缠诉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为满足自己的过分要求,天天上访,到处上访;少数无理上访老户,为达非法目的,上访时大吵大闹,甚至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更有甚者,采取暴力伤害他人,危及接访人员人身安全。

3、群体性诉讼来访增多,诉前信访工作压力增大。此类信访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安置、企业破产、劳动、涉农纠纷等领域。

4、上级法院交办案件增多、交办力度不断加大。中央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将一些越级上访的案件直接交基层法院办理。今年来,共接受交办信访案件13件。

二、当前涉诉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1、企业改制、破产涉及到的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在企业改制、破产的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在出售、产权转让、破产的过程中,对原有职工的安置工作未能妥善解决,或者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劳动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等,引发职工群体上访。

2、征地拆迁安置问题。在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过程中,一些地方违规征占、买卖土地,补偿标准较低,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开发商损害住户利益等问题引发矛盾,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审理、执行难度均较大。

3、涉农案件矛盾加大。少数村民小组违背民主议定原则,发包的随意性较大,或将村集体的土地、资产低价发包,或违反法定程序随意调整原承包土地,或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提前终止承包合同等。

三、涉诉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1、社会转型过程中矛盾冲突加剧,各种利益关系此消彼长,各种价值观念交互碰撞,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人院事实上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前沿,作为基层法院,更是处于各种矛盾交织的风口浪尖之上,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成了人民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所担负的一项十分重要职能。

2、信访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 查看全文>>>

打击涉黄涉非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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