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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队长读后感400字

惊奇与惊讶。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惊奇与惊讶,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类未解之谜》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书中分门别类地向我们展示了各类知识。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也不禁让我产生了一些疑问:百年古尸鹤发童颜?阿根廷夫妇无故失踪?罗布泊会移动?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本书就很好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读着这本书,仿佛漫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饱览古今中外的各种奇人异事。

书中的各种知识,不仅令我惊讶,还令我惊奇。

这书中,甚至推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结论。法国修女126年不腐让我奇怪,阿姆斯特朗有没有登上月球让我疑惑不解,三宵洞灵异事件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所经历的最美妙的事情就是神秘。它是人的主要情感,是真正的艺术和科学的起源。这是一句富含真理的语言。

这本书告诉我:随着科学的发展,一些问题已经真相大白,有的问题还困扰着人类。当人类进步时,新的问题就又来了。

众所周知,泰坦尼克号是撞上冰山沉没的,可又有谁能想到这是一场惊天骗局呢?这可能就是这本书诱惑人的地方吧。

文中的一系列问题是值得深思的。一些扑溯迷离的事件,相信在不久后的将来,能真相大白。

本书的编者云集了如此大量的谜团,我在读完这些匪夷所思的故事以后,我就被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所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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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
他,比福尔摩斯、柯南更厉害的年轻侦探。他,只有15岁,却破过许许多多可怕、危险的案子,他是谁?他就是我喜欢的普通人大宇。实不相瞒我崇拜大宇已经有两年了,随着出来的书籍,我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入了。
大宇,他是一个普通中学生,述说就是远近闻名,一件件案子都被他斩与马下,我喜欢她,应为他勇敢、正直、机灵。我喜欢他,应为他的观察力极强。我喜欢他,应为他在人群中出类拔萃。我喜欢大宇,应为我更是喜欢造就出这个活生生的作家:张韧。
在张韧夜以继日地构思下,把内容十分贴近生活,仿佛旁边就是一个聪明的大宇,更让人身临其境,这种感觉是很难体会到的。随着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大宇头上着急冒汗,而我是紧张手心冒汗。可大宇每次总是靠着它的聪明机智一一战胜敌人。张韧写的还有一个好处是一点也不虚假,没有科幻色彩,反而从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想赚大便宜的人写起的,无论是满生肌肉的大汉,还是行凶的坏人,都衬托出大宇的全部优点。这样几乎一个十全十美的学生谁不会喜欢呢?
本书还有一个要点突出的就是大宇还有4个随身死党,他们帮助大宇查询案件,严惩凶手充分体现了团队精神最高的境界。也给我好好上了个一个诸葛亮,顶不过三个臭皮蛋的课。以前,我总以为单打独斗就能解决问题,丝毫没有团队精神,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大宇这本书太好看了,希望以后能再看到这样的书籍!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300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大宇是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初中男生,是全校第一哥,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他总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的笔迹感到有什么不对劲,总能从课桌上的纸片,文具盒里的小虫上,找到一个又一个的疑案,线索。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要当英雄的冲劲,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老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但是,他不在乎,就是要在疑案探幽中丰富少年人生。

我看了此书后,我打心眼里喜欢他,大宇眼光独到,别人不会注意的生活异常他去一眼就能捕捉到,大宇的故事,是疑案探幽的趣味历程,他不是普通的恐怖故事,而是少年男女在学校生活中真正的智慧比拼、勇气的考验,我渴望有这个聪明又勇敢的好朋友,来帮助培养我的逻辑思维能力。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300字

读了《大宇神秘惊奇》,我十分敬佩大宇。

大宇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男孩,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他都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上的笔迹、课桌下的纸片、文具盒里的小虫上,找到一个又一个疑案线索。于是,他和他的朋友开始了惊魂探秘,开始了一次次的捉鬼冒险行动。

读完这本书,一种敬意在我心中油然而升。大宇,一个高中生,也不比我们大多少。可是,他却有胆量面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有胆量调查清楚案件的幕后真相。他十分细心,能从别人注意不到的事情中,找到案情的线索,真可谓是明察秋毫啊!要是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中,真不知出多少冤假错案呢!

正如罗丹老师所说:生活中要善于细心发现。生活中缺了细心,可就不行了。比如我的一次数学测验中,由于不细心看题,把79.931.5看成31.579.9,白白损失了4分.卷子发下来后,我追悔莫及,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300字

平时我们的脑袋瓜子里装满了语文数学英语,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地思考。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事,从一张白纸看到可怕的案情来。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机智过人,想象力丰富,佩服他的勇往直前,不必困难重重,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理解与帮助,更感动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特别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理解,甚至被人取笑时,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而更加用心,更加坚持,最终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佩服又赞叹。

大宇的故事,不仅仅是冒险的历程,更多的是对智慧和勇气的挑战。他让我学会了怎么用手,用脑,用心,更重要的就是他让我学会了怎样获得快乐。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600字


最近我买了一本书,它就是《大宇神秘惊奇》,我一有时间就去探讨大宇的离奇故事,连上厕所也想着大宇的离奇经历。

大宇是一个特别勇敢,想象力丰富的男孩。当朋友被坏人抓走的时候,他不顾自身危险,去救朋友,还采取各种方法和坏人斗智斗勇。大宇是一个破案小能手,总是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因此他破过许多大案子。《大宇神秘惊奇》看的时候让人觉得惊心动魄,事情总是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大宇一下子就把坏人的计划给破坏掉了,因此得到了大家的赞赏。

我从大宇身上学到了勇敢,友爱,乐于助人等许多美好的品质,并渴望有一个像大宇这样的朋友。大宇的故事是心灵的冒险,是对意志勇气的考验。我期待着下一本新书的到来。呵呵!那我就又能一起和大宇走进离奇的、科幻的故事世界里了。

你看这本书的时候,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你心有余悸,寝食不安。大宇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学校,他总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的粉笔迹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总能从课桌下的一张纸片,文具盒里的一条小虫,找到一个又一个的疑案线索。

平时我们的脑袋瓜子里装满了语文数学英语作文,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地思考。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事,从一张白纸看到可怕的案情来。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机智过人,想象力丰富,佩服他的勇往直前,不必困难重重,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理解与帮助,更感动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特别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理解,甚至被人取笑时,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而更加用心,更加坚持,最终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佩服又赞叹。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600字

他,比福尔摩斯、柯南更厉害的年轻侦探。他,只有15岁,却破过许许多多可怕、危险的案子,他是谁?他就是我喜欢的普通人大宇。实不相瞒我崇拜大宇已经有两年了,随着出来的更多书籍,我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入了。

大宇,他是一个普通中学生,述说就是远近闻名,一件件案子都被他斩与马下,我喜欢她,应为他勇敢、正直、机灵。我喜欢他,应为他的观察力极强。我喜欢他,应为他在人群中出类拔萃。我喜欢大宇,应为我更是喜欢造就出这个活生生的作家:张韧。

在张韧夜以继日地构思下,把内容十分贴近生活,仿佛旁边就是一个聪明的大宇,更让人身临其境,这种感觉是很难体会到的。随着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大宇头上着急冒汗,而我是紧张手心冒汗。可大宇每次总是靠着它的聪明,机智一一战胜敌人。张韧写的还有一个好处是一点也不虚假,没有科幻色彩,反而从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想赚大便宜的人写起的,无论是满生肌肉的大汉,还是行凶的坏人,都衬托出大宇的全部优点。这样几乎一个十全十美的学生谁不会喜欢呢?

本书还有一个要点突出的就是大宇还有4个随身死党,他们帮助大宇查询案件,严惩凶手充分体现了团队精神最高的境界。也给我好好上了个一个诸葛亮,顶不过三个臭皮蛋的课。以前,我总以为单打独斗就能解决问题,丝毫没有团队精神,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大宇这本书太好看了,希望以后能再看到这样的书籍!

《大宇神秘惊奇》读书笔记600字

自从听说大宇神秘惊奇系列后,老爸答应到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两本。刚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翻开书看起来了......

第一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才看完一半,我就被吓惨了。天刚黑的时候我和楼下的曾宇衡一起回家,我看了看家的窗户,没亮灯,曾宇衡知道我看《大宇》后,很害怕,叫我到她家去。到了楼梯上,我上楼先去我家里。把门打开,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丢下刚买的《哈利波特》就冲进曾宇衡家.....吓得我直喘粗气。不一会儿,老妈打电话叫我回家。回到家,她居然告诉我刚才我嘭地一声关门时,她在家睡觉.......汗!!!可吓死我了。

晚上我在被窝里看起了《大宇》,我认为看完了就应该好受些了。可是我刚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蚂蚁、骷髅头、扭曲的鬼脸和一些奇奇怪怪的、恐怖的东西。睁开眼睛又很黑,风敲打着窗户。闭着眼不行,睁着眼也不行。我尽量往好的想,可是再美好,一会儿又变成了狰狞。第二天醒来,我都不知到我昨天是怎么睡着的......

第一本看完后,心里稍微平静了一些。可是开始看第二本,又把我吓坏了。这回我是听见声音就害怕,常常把我吓得心跳突然变快。在家里,风一吹,我就往窗户看,以为窗户外会突然冒一个人出来。家里来电话了,我都不敢去接。还经常以为房间里有人,吓得不敢开灯,生怕里面就有一只断了的手。总之,对任何东西都很敏感。

终于过了一段时间,害怕稍微减少了一些。那段时间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对我而言)。在这我要感谢小曾同志对我提供了逃跑的地方,还要批评老妈还没到睡觉的时间就关灯,吓得我逃到曾宇衡家里待到九点。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500字


他,比福尔摩斯、柯南更厉害的年轻侦探。他,只有15岁,却破过许许多多可怕、危险的案子,他是谁?他就是我喜欢的“普通人”——大宇。实不相瞒我“崇拜”大宇已经有两年了,随着出来的更多书籍,我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入”了。

大宇,他是一个普通中学生,述说就是远近闻名,一件件案子都被他“斩与马下”,我喜欢她,应为他勇敢、正直、机灵。我喜欢他,应为他的观察力极强。我喜欢他,应为他在人群中出类拔萃。我喜欢大宇,应为我更是喜欢造就出这个活生生的作家:张韧。

在张韧夜以继日地构思下,把内容十分贴近生活,仿佛旁边就是一个聪明的大宇,更让人身临其境,这种感觉是很难体会到的。随着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大宇头上着急冒汗,而我是紧张手心冒汗。可大宇每次总是靠着它的聪明机智一一战胜敌人。张韧写的还有一个好处是一点也不虚假,没有科幻色彩,反而从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想赚大便宜的人写起的,无论是满生肌肉的大汉,还是行凶的坏人,都衬托出大宇的全部优点。这样几乎一个十全十美的学生谁不会喜欢呢?

本书还有一个要点突出的就是大宇还有4个随身死党,他们帮助大宇查询案件,严惩凶手充分体现了团队精神最高的境界。也给我好好上了个“一个诸葛亮,顶不过三个臭皮蛋”的课。以前,我总以为单打独斗就能解决问题,丝毫没有团队精神,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大宇这本书太好看了,希望以后能再看到这样的书籍!

《二刻拍案惊奇》读后感100字


我从初中开始看二刻三言,基本上就是每天睡觉之前看一篇,反复的看。因为我很八卦,我想知道明代人的生活是咋样的。

二拍的语言感觉不如三言那样华丽,不过绝对能完全表达意思,足够了。这么多篇故事,形形色色,离奇曲折,但清一色皆是劝人为善的,道理深刻,令人动容。这个版本的注释也十分详实,恰到好处。

《二刻拍案惊奇》读后感100字

其实明代的故事和现代一模一样,做生意的骗钱,婚外恋,做官------

和现代人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感觉明代还是很人性化的,重会珍珠衫那个故事,换成现在不少男人铁定不肯把妻子陪嫁还给她,因为她是过错方,肯定要她净身出户的---蒋兴哥是个好男人哪!

而且商人的诚信还是不错的,大家都知道诚信,,不像现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能捞一票就捞一票!即时骗了钱,没过多久又被别人骗去了,报应!

像我外公以前做生意都不许骗人的,否则以后就没人找你做生意了,哪像现在!

《二刻拍案惊奇》读后感100字

很早之前就听说三言二拍之名,却没有个时间把他来看。在手机上看到有这本书,就下载了下来,每天抽空看一两章,也就这样看完了。

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有的章节中还会穿插一个和主题相似的小故事。所叙述的故事,大多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奇闻异事,神仙鬼怪。其实也就是一本故事会吧,表现了古代的社会生活,风土人情。不像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整本书都是讲些鬼怪狐仙,《拍案惊奇》更多的以社会和人的描述为主,劝人以善。

《初刻拍案惊奇》读后感800字


翻阅这厚厚的古典书籍,心不禁变得空灵起来。从午后的阳光下直看到夕阳西下,才发现脖子酸的直不起来了。书里面的内容吸引着你,紧紧抓住你的好奇心,让你欲罢不能全身的毛孔都张开着。
作者的题材很广泛,具有一种很浓烈的烟火味道。我最喜欢的是表现男女婚恋的题材。作者并没有像以往一般,虽对男女恋情给予肯定,赞扬如《孔雀东南飞》,却大多有情无欲,从不敢涉及礼教之大防的问题,大多数的描写都仅仅限于发乎情止乎礼,而作者却不回避这个问题,柏拉图式的恋爱虽然存在毕竟和老百姓的生活相去甚远,这样就使得整个作品更加真实,更容易打动人心。也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带上了一层淡淡的人文主义色彩。
比如《静观尼昼锦黄沙弄》里面,尼姑对爱情的渴望,尼姑庵里的女尼和男人厮混她只做不知洁身自好,等见到自己心爱之人又毫无保留的与他同赴巫山云雨,这一幕类似于京剧里陈妙常对潘生动心。作者对静观的所作所为确无鄙薄之意,对她不仅十分喜爱,称许其为德性温淑。可以看出作者对男女情欲不仅肯定其有,而且承认其合理性,哪怕采取不被舆论认可的方式。文中对女性所具有的正常情感,予以鲜明的肯定倾向。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作者所处时代新思想萌芽的标记。他不赞成没有爱情的结合的同时肯定有爱的结合,这比起那些老封建压制爱的结合,制造无爱的婚姻有天壤之别。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宣扬古书里时时流露的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那一套条条框框。
当然作者没有生活在21世纪的今天,他的思想依旧会打上他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天命论因果论还是浸透在他心里,成为抹不去的印迹。绝大多数的文章被笼罩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尽管他对社会生活不满意,如《乌将军一饭必酬陈大郎三人重会》中的反映。但是故事的最后总是以劝善式的说教结尾,让人觉得犹有残缺。

美与丑,善与恶


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

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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