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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读后感母牛

血色母爱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色母爱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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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800字


  “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
  在那个红色时代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文革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
  在那个红色时代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文革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母爱读后感


母一爱一读后感(一)

母亲节这天,一妈一一妈一给我看【没有大人的夜晚】,里面有一则故事【母一爱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西部的青海省,这是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终于有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强行闯入了沙漠里唯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拦住运水车,即使被打得皮开肉绽也不退缩,没想到,它以死抗争来的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小牛。

玖完这则故事我感动很深。我也想到了一妈一一妈一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无时无刻的牵挂。以后的日子,当一妈一一妈一为我做饭,洗衣服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一妈一一妈一,我是多么感激你、一爱一你!

母一爱一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母一爱一】的文章,感触很深,拿来与大大家分享一下。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青海省的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区,这里每天每人的用水量严格限定为三斤。有一天,一头老牛挣脱了缰绳,去取水车必经的公路上索水,取水车司机看见老牛在路中央站着,下车去驱赶。司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头牛就是是不让开。这时牛的主人来了,主人用缰绳鞭打它,让它回家家。尽管老牛被鞭子打的浑身鲜血淋淋,但是仍然坚守在路的中央。老牛凄厉的哞叫,和着沙漠中一陰一冷的酷风,显的分外的壮观。取水员被感动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流下了眼泪。取水员冒着被处分的危险,舀了三斤水放到了路的中央。可是老牛并没有喝以死抗争来的水,而是面对着夕一陽一叫了几声,好象呼唤什么。一头小牛从沙漠远处飞奔而来,受伤的老牛慈祥的看着小牛贪婪的喝完水,伸出舌头一舔一一舔一小牛的眼睛,小牛也一舔一一舔一老牛的眼睛,默默中,大家分明看到这对母子眼中的泪水。

我好敬佩这头老牛,它虽然是头牛,被人称之为首类,但是它也有母一爱一。她也会一爱一自己的孩子,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为了自己的孩子,干什么都可以,那怕是挨打。只要是自己的孩子受了一点儿委屈,她们拼死也要保护孩子。她们图什么?就图孩子长大了有个好前途,所以我们长大了一定要孝敬父母。

母一爱一读后感(三)

语文课上,我学习了一篇文章【母一爱一】,它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西部青海省,纳木错极度缺水的地方。一只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挣脱了缰绳,闯入沙漠中唯一的运水车必经的道路,老牛见车来了,顶了上去,汽车停了,不管运水车怎么鸣笛,老牛都不为所动,有人试图点火驱赶,后来老牛的主人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皮鞭,一抽一打老牛,老牛鲜血淋一漓,但还是不肯离开。战士们哭了,便取出半盆水,出人意料的是老牛并没有喝以死抗争的水,而是仰天长哞,不远处沙堆边跑来了一只小牛,老牛望着小牛喝完水,一舔一了一舔一小牛的眼睛,不一会,母子俩的眼中流一出了泪水,便慢慢走回去了。

此时,我也流一出了眼泪,多么大的母一爱一呀!这次5月12日发生在汶川的大地震,让我深深的体会了人们之间伟大的母一爱一,我为之震撼!

在大地震中,救助人员发现时,她已经死了,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了。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死亡的姿势:她双膝跪地,身一子前倾,双手着地,成匍匐姿势,身一体被压得变形,成为人与大自然抗争的雕像。人们小心翼翼地清理开她身上的废墟,从她的身下抱出被小被子裹一着的孩子,有三、四个月大,孩子完好如初,还在安静的睡着。她旁边的手机上有一条一妈一一妈一留给孩子的短信,亲一爱一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一爱一你。手机在人们手中传递着,每个在场的人都落泪了。我为这伟大的母一爱一深深感动,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对母一爱一有了更深的体会。

玖了【母一爱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一爱一是珍贵的,是人间最博大的一爱一,什么也比不了什么也换不来。

我的母亲也一样,十年前我的母亲给我喂水,给我喂一奶一,还陪我玩,我玩得高兴,她比我还高兴,我伤心时,她比我还伤心。如果我生病了,比我还痛苦,坐在我边上看我,让我快点好起来。我考了好成绩,母亲表扬我。给我买好吃的,带我去公园游乐场玩。如果我遇到问题母亲会一点一点教我,直到我学会,把问题弄懂了才放心。这些虽然都是一点一滴的小事,但无不体现着母亲对我深深的一爱一。我感谢母亲,我歌颂最伟大的一爱一母一爱一。

《血色浪漫》读后感1500字_观后感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


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没错走在路上,我们的感觉,作为90后的,我们本应该像钟跃民一样有着塑造生活的热情与活力,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很多人少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却多了无数的等待,等待最佳时机?等待一鸣惊人?


或许是等待暴风雨过去,久而久之,这种本能好像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同我们不停讨论着的梦想,越长大越发现她变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美丽的神话。钟跃明,这个可以将鲜血与浪漫结合演绎的人,触动了我平淡的生活,我决定抛弃往日的矜持,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都愿意放手一搏,即使飞蛾扑火我也要精彩的绽放。从他身上我明白,当暴风雨来临时,不要等待它过去,而是学会在暴风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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