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反抗,温柔的反抗——贾宝玉人物分析。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温柔,反抗,温柔的反抗——贾宝玉人物分析,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贾宝玉真可谓柔情似水,不论是小说里刻画的整天跟贾府的女人们一起欢声笑语,还是在各个影视剧版本里的细皮嫩肉,浓眉大眼,你都不得不把一个男人跟温柔连在一起,甚至温柔到有点娘娘腔。
他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当然,作者绝非故意刻画一个如同色狼一般的男主人公。在曹雪芹笔下,以男子为中心的贵族社会是那样虚伪、丑恶和腐朽无能,另一方面,少女们却是那样的善良,纯真,美好。于是,从小在女儿国里长大的贾宝玉自然带有了一些女性的性格特点。
贾宝玉的温柔着重体现在他对女性和对下人的尊重上。在男尊女卑,封建等级严苛的社会,能做到如此也实属不易。比如对茗烟没上没下,大家乱玩一阵;撕扇子千金一笑,使晴雯转恼为笑;金钏受辱身死,宝玉念念不忘,不顾给凤姐过生日这等大事,偷偷跑到郊外冷清之处洒泪祭奠。
贾宝玉的温柔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对封建礼教的反抗。他对女性的温柔,对下人的体贴无不是在于当时的社会抗争。贾宝玉的反抗也带有着温柔的成分他不敢与家族彻底决裂,只是在整个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做些小小的反抗。
在第三回中,曹雪芹用一首《西江月》描写贾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试想,贾宝玉真的是个不学无术之人吗?我觉得,贾宝玉只是不肯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不愿走封建家长为他规定的读书应举,结交官场,遵从礼法,经帮济世的人生道路,他只是鄙视功名利禄,厌闻仕途经济的学问。因为他无法拜托家庭,于是贾宝玉选择了这样一条看似自暴自弃的道路。然而,在后四十回的续写中,高鹗居然让贾宝玉中举不得不说这是严重违背了曹雪芹本意的。
总而言之,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却生生地要走一条与家族的希望背离的路不论是爱情还是前途,贾宝玉确实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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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读后感:夜色这般温柔
《夜色温柔》读后感:夜色这般温柔
我一直都很疑惑,菲茨杰拉德是如何被捧到今日地位的?
诚然,一位艺术家的出名有很大的偶然性,真正伟大的作品不一定是世人公认的,更有可能是那些没有呈现的。如《蒙娜丽莎的微笑》,是因被盗而名声大噪。还有梵高,博物馆中那种近乎质朴的冲击性远远不够,一定要加上画家本人怎样地传奇经历。
自从拜读了大名鼎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加重了我心中疑惑。这本书十分的浅薄,无聊透顶,讲来讲去不过是讲一个爱情破灭的故事,又加了这么多的弯弯绕绕的场景描写,实在让人难以沉下心读进去。
当别人谈论起《盖》,我只好附和,是啊,爵士时代的最好音符,希望的幻灭,还有新的描写手法的开创。这些浮于表面冠冕堂皇的话语依然掩饰不了我内心浓浓的鄙视意味。
今日偶然捧起《夜色温柔》——纯粹因为书名,竟一发不可收拾地读了进去。书中情景描写实在到了极致,虽然有些篇幅长,多,但是不冗杂。分析一段文字用了什么手法,赏析它怎样怎样好,这是素来评论的手法。
可是真正的好文字是无需赏析的,它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它澎湃的生命力,或者天马行空宇宙万物任我遨游,或者光影绘色,如这本书一般,夜色都沾染了浓浓的温柔。
从结构来说,这本书是一本不太易读的书。因为牵扯到一个主人公角色的问题。
一开始是罗斯玛丽娅,从书中大家知道她是个电影演员,很美,和母亲来度假,爱上了一个大她许多的医生。然而他有妻子,比她美。
罗斯玛丽娅做过十八岁少女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了,达纳医生动情,但没有选择她。主人公在这时开始转换为医生,我们开始知道了种种难以为人知的原因。
他确实深爱着她,刻入灵魂深处的爱。对罗斯玛丽娅的感情更多的来源于性冲动,荷尔蒙的分泌。谁能拒绝一个娇艳的全心全意崇拜你的十八岁的少女呢?
况且他的妻子有精神分裂症,她如婴儿一般的需要他。达纳医生对她有种责任在。不仅仅是内心觉得自己“应该”,这里也有金钱上的需要。即使菲茨杰拉德没有直白的写出,我们依然能从她姐姐的语气动作中看出,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欢迎他进入这个名利场。
达纳医生的内心其实是拒绝承认这个事实的,后来他的父亲死去,重重一击,逐渐清醒,也逐渐堕落。从前他是个高贵的人,有相当丰富的精神学知识,书中不断强调国籍,达纳医生是个英国人,古老的英国人,从他做牧师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些优良的品格。他的精神也是在于妻子的生活中渐渐腐败下去的。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享受所带来了,也有对妻子的依恋和逃离。
他爱着她,却又想离开她,大约也是想离开这个阶段的自己。步入中年,精神承受很大压力,年复一年,治疗,休养,放逐。
所以达纳喜欢上罗斯玛利亚是有原因的,那种少女的青春和活力。是他迫切渴望需要的。
大约在书四分之三的地方,有一次肉体上的冲突,达纳医生和意大利人。他那时已经开始酗酒,以此来逃避现实生活。心理矛盾到一个程度,无法排解,就特别需要肉体的一次释放。打架也好,疯狂的做爱也好,或者干脆去吸毒。这种恶性释放带来的烂摊子,也会导致最后无法解决的后果。
最终达纳医生选择平庸,选择在一个小镇生活。此前半生皆是幻灭。他的妻子最终治愈,选择别的男人。
纵观此书,尽管还是有些人物安排不合理(太多,走马灯似的),不利于凸显人物性格的地方。但是不影响这本书成为一本很棒的小说了。
《夜色温柔》读后感:今夜--《夜色温柔》
《夜色温柔》读后感:今夜--《夜色温柔》
在经过雾霾过滤的夜色里,一切都好像打上了柔光。虽然凛冬时节,但是听着一墙之隔父母看电视的声音还是觉得夜色温柔。
时间总会改变我们曾经以为永远不变的东西,《夜色温柔》里费兹杰拉德就是想传达出这样一个道理。曾经以为正确的无法撼动的东西,过了五年,变成了束缚。珂妮从小和父亲扭曲的关系逐渐被带到和狄克的夫妻关系间。两个人步入中年,本该是趋向稳定的一个阶段。但表面的稳定终究被内心的本能欲望冲散了。
看第一部的时候以为会是一个丈夫出轨从真君子变成伪君子的故事,可最后真正出轨的人是珂妮。她爱的不是汤米,而是和狄克不同的人。她不想成为一个精神病医生的妻子,永远有一个被观察对象的隐藏身份。可能在狄克对他用催眠术的时候她就体会到了自己被控制的地位。后来珂妮现狄克不再是永远正确的狄克了,而自己也没有道理顺从一个不那么正确的人,汤米出现了。她觉得自己突然盛开了,突然走出了被困住多年的迷宫。她忘了多年前,是她自己拼命想成为狄克的附属物的。
人随着时间的流逝缓慢变化。缓慢的让人很久都意识不到变化的存在,所以等到发现的时候才会大吃一惊。和露丝玛丽的第二次见面让狄克发现自己的变化。人总是先看到别人的改变时才会意识到过去的已经过去。不幸的是少女是最多变的,尤其是在记忆中的少女。那一次的醉酒后,狄克好像发现了酒精的好处,那就是喝酒之后不用再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可以短暂的脱下被人喜爱的一面。而珂妮爱的恰好就是这一点。
露丝玛丽和汤米是两个导火索,他们是两人多年不变的夫妻生活中出现的诱惑。新鲜有活力,可以带来年轻时的记忆。
杰拉德扮演了一个全知者的角色,分别以露丝玛丽,狄克,珂妮的视角来推进故事。给读者带去新鲜感的同时也从最全面的角度叙述了整个事件,丰富情节和人物,算是一种偷懒的做法。我更喜欢的是古典一些的套路,一本书只有一颗大脑,而这个大脑接受的信息和作为读者的我一样多。
全书分了三卷,从情节上也分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尼斯,所有的主人公都在作者的安排下巧合的来到同一片海滩度假。第二部分的时间线拉回到狄克和珂妮的爱情线上,从相识开始一直进展到卷一故事发生四年后。第三部分又重回尼斯,所有的主人公再次来到一起。这样的结构很像是中学写议论文的总分总结构。开头结尾总结性的叙述,中间部分通过珂妮狄克的爱情线分出各个支线继续其他人物这几年的故事。开头结尾选在同样的地方,造成的对比更强烈。
杰拉德一定是个很擅长讲故事的人,全书的故事基本都通过语言描写和心理活动来推进。罕见环境烘托,或各种各样其他政治相关或不接地气的其他大段背景介绍。读后的感觉很畅快,作者是为了写作而写作,并没有其他功利的目的。杰拉德的创作动机应该是通过侧面描写自己妻子来转移注意力吧。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富有美丽的女人,一开始正面随后又夹杂些灰色的男人,以及结尾处一样的忧伤。
这是个挺好的故事,但和其他无数挺好的故事一样,会被我渐渐忘掉。自从我意识到这点后,我阅读的时候少了很多偏执,强迫自己把触动自己内心的话永远记住。都是徒劳。珂妮曾经对狄克说,“我不要求你永远像现在这样爱我,可是我要你记得。我里面总有今晚的我存在”。美好的东西因为知道终会有失去的时候所以美好。可悲的是,自己最先忘记曾经笃定的美好。
工作以后,罕有时间读书和那笔记录当下的心情。总想找个时间和自己说说话,但是这似乎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我害怕自己会忘记和自己对话的感觉,我害怕等我意识到自己变了的时候心里的无力感。我好像又看见了十几岁的我的影子,内心被无助填满,孤独且痛苦着。如果人终究是要变化,我希望我的变化永远不要来。强迫自己阅读西方文学理论,就跟在大学里强迫抄写社会学课本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多懂得一些这个世界的规则,从而更好地适应。但就跟想永远的记住这个故事一样,徒劳无用。唯一的作用是派遣了当时的孤独寂寞,让一条条枯燥且无用的句子在大脑里循环,不给疲惫感一丝可趁之机。
命运,祝好。
温柔的夜读后感
温柔的夜读后感范文一
三毛是台湾的一名作家,她曾写过一本《温柔的夜》本书共有7个篇章,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第一篇《寂地》是讲三毛夫妇和一大群朋友过夜的故事,本文重点词是脸狺包括关于它的一大堆问题,其中一个方法段落很离奇:三毛悄悄地说:'脸狺贪心!'不知从哪吹来一阵怪风把火往三毛这边吹,幸好三毛躲得快,不然就要烧着了。
第二篇是《五月花》,《五月花》的记述方法很新,是以日记的方法来记述 一个家庭的家常事和小闹嘴,当然三毛夫妇也在内。三毛的作品之所以这么好,就因为三毛的作品文字简练,可以把平平常常的事情写成非同一般的作品,如:音乐像火山爆发似地播放出来;旧空调轰轰轰地炸到天亮。
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三毛的游记写得特别详细:看见殡仪馆酒吧;吃到扫把大的松枝烤肉 ;在山顶坐滑车下山;看到了长300千米的花田 每件事都写了10多行字。让读者看的津津有味。
第四篇是《温柔的夜》讲的是三毛在一个夜晚送了一张船票给一位流浪汉,三毛觉得那是一件和很快乐的事情。当三毛登上客船之后,发现那位穿水红色衬衫就在她的上面一层时三毛手中的面包差点掉到水里!
第五篇叫《石头记》于曹雪芹的 《石头记》重名,只不过曹雪芹的 《石头记》是写人的,而三毛的《石头记》单单是写石头的。三毛的《石头记》里的石头指石头画(在石头上画画)三毛精挑细选只剩下了11块,其中4块送给了班吉,剩下7块放在了床底,但最后还是被清洁工当垃圾扔掉了,三毛跑到海边,抱住大黑石痛哭起了。
第六、七篇分别是《相逢何必曾相识》、《永远的马利亚》向我们阐述了三毛和莫里分开之后的故事;圣女名字恶毒心灵,马利亚的故事。
三毛用她的笔和平凡的事勾勒出这本《温柔的夜》。
温柔的夜读后感范文二
断断续续,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中国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我喜欢三毛,喜欢《温柔的夜》。
《简爱》读后感400字:敢于反抗命运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最出色的小说之一。
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小说,出现就在世界文坛引起了轰动英国。著名讽刺小说家萨克雷动情的说:“《简爱》使我十分感动,我十分喜爱它,它是我能在好多天来读的第一部英国小说,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居在舅舅家里,舅舅去世后,舅妈是他为眼中钉,经几经周折,来到了罗切斯特家里任家庭教师。经几经相遇罗切斯特与简爱相爱了。后因罗切斯特的妻子打搅了他们的婚礼,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她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地方,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圣约翰要求简爱和他结婚,但被简爱拒绝,她始终不忘罗切斯特,于是简爱离开了这个偏远的地方,又回到了桑费尔德,此时的城堡也变成了废墟,罗切斯特也受了伤,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这是一部具有深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的小说,小说主要描述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感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的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
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述,引人入胜的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感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和自由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