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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方案

党委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

谁配得到上帝的奖励?毫无疑问,只有那些准备好了的人。当我们想要落实项目的时刻具体的方案内容必须从多方面考虑方案中要反映工作的目标和步骤。写方案时需要注意哪些格式要求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感谢您的参阅。

党委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能如期顺利完成**镇党委换届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宣传教育,是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工作程序和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为重点,通过宣传,把广大选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民主法治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上来,努力提高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调动其参选的积极性,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2、大力宣传《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手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等。

3、大力宣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和“六个坚决查处”等。

4、大力宣传省、市领导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宣传方式

1、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在所辖属地的醒目地段、选举所在地利用墙报、板报、专栏,张贴换届宣传口号、标语,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组织开展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措施、程序,以及新知识、新进展、新成效广为宣传,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自觉地参加选举活动,依法正确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2、集中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村(社区)四职干部会、支部书记会等会议,集中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央、省、市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相关文件。

3、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重申“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和“六个坚决查处”内容。进一步学习换届纪律。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分别和每一位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符合选拔条件的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使大家正确认识换届的目的、意义,正确认识个人的进退留转,保持平常心态,积极参与换届工作。班子成员和各位干部、党员开展交流谈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积极支持换届工作,同时加强换届监督,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5、签订承诺书。全面推行严肃换届纪律承诺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纪律承诺。

6、民情调查。组织成立换届风气监督队伍和民情反馈队伍,对我镇换届风气进行全程监督,对社情民意进行广泛收集,形成信息台账,同时利用调查宣传政策,答疑释惑。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统筹安排,要有专人负责换届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宣传时机和力度。

2、严肃纪律,把牢导向。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防炒作,防止在导向上出现偏差。

3、抓住重点,加强策划。各单位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宣传中,要针对不同人群精心策划,力求及时准确,通俗生动,社会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声势。要突出重点、深入村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为我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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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乡妇联今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德妇[2016]24号文件精神,须召开××乡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9月13日。
二、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我乡妇联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乡妇联第九届执行委员会;
(三)审议通过有关决议。
三、代表产生的条件及办法
(一)代表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围绕农村发展大局,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和生产中成绩显著;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广大妇女群众信任和拥护;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有议事议政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要由村、乡直单位妇女组织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当地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或协商产生,经本单位党支部审查同意后上报乡妇联。各单位将代表登记表于9月8日前送乡党政办。
四、代表名额分配和要求
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0名,代表的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有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进工作者、农村妇女专业户、“三八”红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代表。
五、执委会的组成
镇妇联执行委员会拟由5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3人。
六、执委条件:
除具备代表条件外,还应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作风扎实、乐于奉献、群众信任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积极开展妇女工作,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七、切实加强对筹备工作的领导
乡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乡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以实际行动开好这次代表大会,为我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乡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预案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镇党委换届选举期间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维护大局稳定,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我镇党委换届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 凡出现以威胁、贿赂、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威胁和要挟,迫使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选举工作秩序的;

2. 以暴力冲击、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的;

3. 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4. 借选举之机,群体性串联上访的;

5. 故意扰乱选举现场,起哄,辱骂,围攻党代表、候选人或工作人员,致使选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

6. 故意撕毁张贴的选举文告或者哄抢投票箱、选票、砸毁投票箱及其他有意损坏选举设施的;

7. 其他破坏选举或扰乱选举现场秩序的。

二、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工协作制,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负责相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换届选举办公室。

三、主要职责

1. 对换届选举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

2. 负责受理日常工作。

3. 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党代表行使权利和人身安全。

4. 负责搜集排查换届选举中不稳定、不安全的信息,做到早会诊、早排查、早报告。

5. 负责突发事件中人员调动、车辆安排及救护工作。

四、应急措施

(一)信息报告。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各选举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向镇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汇报。

(二)先期处理。突发事件处理要遵照从快原则,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遇到突发事件后,要迅速启动工作预案,尽快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先期处理,组织人员维持好选举现场秩序,采取疏散、保护等措施,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事态稳定,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发展,确保事件不扩大、影响不扩散。

(三)应急响应。突发事件趋向扩大、先期处理未能奏效或事态难以控制,可能危及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时,要及时向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制。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其他人员都应当服从组长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二)早发现、早处理。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矛盾问题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妨害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于暴力、威胁、贿赂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对确实需要动用警力的,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四)讲求工作方法。在处置镇党委换届选举突发事件时,将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坚持问题出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对宗族和黑恶势力等破坏选举、阻挠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要当场制止,严厉打击,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选举环境。

六、责任追究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将通过调查,摸排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应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和擅离职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加惩处。

基层镇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基层镇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xx年,我镇党委班子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县委批准,今年我镇党委将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和党性原则强、政绩突出、勤政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党委领导班子,把镇党委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集体,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兴镇新跨越的宏伟目标,推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充分认识搞好镇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是在新世纪之初,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富民兴镇新跨越良好开局的重要时期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镇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动员和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富民兴镇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将以这次班子换届为契机,全面加强镇党委班子建设,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镇党委领导班子。

三、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起草的基本要求及程序

(一)成立“两委”报告起草小组。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和镇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副书记、党委秘书为成员的“两委”工作报告起草小组,专门负责“两委”报告的起草工作。

(二)“两委”报告内容的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总结鹿寨镇第二届党委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加快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主题,明确我镇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动员和组织全镇人民,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步伐。报告要充分体现全镇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根本要求,以科学的分析引导群众,以宏伟的目标鼓舞群众,以切实的措施激励群众。

(三)“两委”报告起草的程序

1、先由“两委”报告起草小组按照要求写出初稿。

2、召开党委和纪委全会,讨论“两委”报告,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3、将征求意见稿下发所属基层党组织,请基层党总支、支部组织党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由起草小组将收集到的意见汇总,对报告进行修改,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4、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发所属党组织,同时呈送镇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外群众意见。然后由起草小组将上述三方面的意见汇总整理,对报告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5、召开党委和纪委全会讨论“两委”报告,由起草小组根据全委会的讨论意见,再次修改,形成报告的正式文稿,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四、代表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鹿寨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要求,鹿寨镇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定为150名。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占70%左右,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代表45名,占30%左右;妇女党员代表不少于30%,少数民族党员代表不少于45%,50岁以下党员代表不少于5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代表的条件。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3、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

基层镇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第2页

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

4、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按照“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一般以乡镇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党组织为选举单位”的原则,全镇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为37个选举单位。

(四)代表的产生程序。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产生的程序是:

1、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代表条件、名额和结构要求,组织党员推荐提名。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推荐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选举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意见。

4、选举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组织酝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充分酝酿讨论,由党员表决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5、选举单位党组织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报送镇党委审查。

6、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原则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为30%),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7、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党委作出批复。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五、镇党委班子配备的要求

(一)镇党委班子选配的原则及构成要求

1、要选拔高素质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大胆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要切实防止和纠正重才轻德,忽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造成干部“带病”上岗的现象。

2、重点选配好主要领导干部。要选拔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有真才实学,领导能力强,与时俱进,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干部担任正职。党委一把手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坚持标准,不拘一格,大胆把那些经过实践锻炼和考验,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镇党委班子中来。党委班子成员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镇党委班子中要有一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在党委班子中,既要有熟悉意识形态和政法工作的干部,又要有熟悉经济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干部。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

4、镇党委班子必须配备2名以上妇女干部。

5、镇党委委员设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镇长兼任,1名由镇人大主席兼任)。纪委委员设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推荐确定乡镇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是县委已对现任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推荐和考察,并调整了乡镇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已经到位。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按下列程序推荐和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镇党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提出下一届“两委”委员名额、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报县委审批。

2、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经县委同意后,由镇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全额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镇党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返回到所属党组织征求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初审。

4、镇党委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县委组织部的批复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县委审批。

5、“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县委原则同意后,由上届党委提请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酝酿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分别提交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选举。

六、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1、3月10日至3月20日做好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县委报送换届请示。

2、3月21日至31日为筹备阶段。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98%以上的党员知道和参与镇党委换届工作;②认真起草“两委”工作报告;③选举产生党代表;④做好“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与报批工作。

3、4月中旬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镇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4、5月中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委员和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

1、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朱燕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陆双权、罗冰同志担任,成员由蒙开林、杨波、李龙居、韦诚师、江碧钧、韦金枝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蒙开林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龙居同志担任。

2、通过印发宣传提纲,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镇党委换届的重要意义。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职责。

4、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在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不管涉及谁,都要严肃查处。

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篇一: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为扎实做好朝阳镇第九届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助推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县关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州县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善班子结构、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在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基础上,着力建设服务型、发展型党组织,集中选配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小康村书记,为全镇科学发展、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提名人选、换届程序、纪律要求等严格把关;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着力推选一批素质优良、作风务实、能干事愿干事、党员群众普遍公认的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细化和规范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和实施办法,依法依规换届;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村情实际,在时间安排、选举组织、领导力量等方面区别对待,做到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本着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兼顾财政承受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功能。

三、时间安排

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级党组织、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调研摸底,8月至9月为换届准备阶段,10月1日至11月8日为换届选举实施阶段,11月9日至11月30日为工作总结阶段。

四、方法步骤

(一)换届准备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朝阳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开展好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

2.制定方案。根据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任务,结合前期工作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并指导村级党组织制定好换届选举方案。

3.调查摸底。镇党委组织党员群众对原村级党组织班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通过民主测评,逐村摸底分析情况,全面掌握村情社情选情以及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换届动员工作。对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难点、重点村,深入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提出工作措施,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镇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包组干部和驻村干部入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实施。

4.村财审计。在换届选举前,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等部门开展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对村级集体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清查的其他内容进行专项核查审计。核查审计结果向党员群众公示并接受监督。村财审计工作未完成的村级党组织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5.学习培训。9月中旬,召开全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体干部职工、驻村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进行换届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村级换届工作流程、方法步骤,以及各级换届指导文件、换届纪律相关规定、近年来村级组织换届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材等。参加村级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参学率要达100%。

6.宣传发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资料、短信群发、上门宣传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关于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宣传村级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宣传我镇当前镇情、创建小康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以及近年来出台的惠农政策和系列村干部关怀激励政策,提高党员群众的选举意识,确保知晓率、参选率和满意率。

(二)选举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1月8日)

1.提出换届申请。9月下旬,各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向镇党委呈报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镇党委收到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请示后及时作出批复。

2.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级党组织根据镇党委批复的村级党组织班子人选条件和结构要求,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方式,按照不低于配备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束后,村级党组织汇总公布推荐情况,召开支委会酝酿并公示后按照差额比例要求向镇党委报送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根据村级党组织报送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研究候选人预备人选,结合村级党组织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组建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经镇党委会议研究,按照不低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在考察过程中,实行镇党委与所有候选人预备人选集体谈话制度,听取候选人预备人选对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换届工作,并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签订的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一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组织进行选举。村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具体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也可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产生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审批并由镇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举结果。

(三)总结阶段(11月9日至11月30日)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及时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五、基本要求

(一)人选条件。注重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和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人才提名为候选人。注重把创业带富能手、产业协会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情村官中的优秀党员选任为村级党组织书记。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提前离岗或退休的干部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回原籍参选村级党组织书记,其年龄、学历不计入整体结构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作为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

(1)近五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近三年内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换届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以来3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

(6)担任村常务干部期间,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二)结构要求。原则上每个村级党组织设委员3-5名。鼓励农村优秀妇女党员进入村级党组织班子或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每个村级党组织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委员。加大年轻党员的推荐培养力度,原则上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平均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本次换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提名和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作用发挥突出、工作上特殊需要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八烂村、朝阳村、板麦村、岜马村设立党总支,增设1名副书记作为村常务干部,党总支委员兼任下设的党支部书记。全镇不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推行村级两委委员交叉任职和村级两委委员兼任村民小组长制度。

换届结束后,要实现全镇村级党组织书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达到2/3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要达到1/2以上,35岁左右村级党组织书记要有一定比例的工作目标。

(三)完善选举方式。村级党组织换届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即在镇党委领导下,村级党组织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按照差额比例要求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送镇党委批准,然后组织召开村级党组织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对民主基础较好、党组织班子比较协调、村风比较正的村可以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但试点村工作方案必须先报镇党委批准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是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亲自抓好全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具体抓落实,镇全体干部和驻村干部要主动参与到换届工作中来。广大农村党员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二)抓好督查指导。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村级进行督查指导。本次换届选举要建立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众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应急预案。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信访、应急和舆情引导工作组,制定应急工作处理和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调控。向党员群众公布县、镇两级换届工作监督电话,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响应、及时交办、定期催办、办结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正面声音,解疑释惑。

(四)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省、州、县换届纪律要求和规定,将五个一工作要求和5个严禁、11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与整个村级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换届纪律提醒卡发放率达不到100%的村不得启动村级换届工作。在进行推荐村级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前,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换届纪律知晓率达不到100%的村不得启动换届工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于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将酌情给予奖励。对拉票贿选、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报复举报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处。

(五)抓好换届后续工作。镇党委按照要求在新班子组建后10日内,组织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村干部待遇,做好落选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健全妇代会、团支部等村级配套组织,建立简明实用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按照领头雁工程19条要求,明确村党组织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好双诺双述双评,强化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篇二: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镇将从2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保障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和上级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固本强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坚持正面引导、团结鼓劲的工作方针,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动员、激励和引导作用,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在具体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四条原则:

一是针对性原则。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始终,针对换届选举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和工作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多样性原则。创新宣传载体,通过编制简报、开辟专栏、开展讲座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到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传媒手段有机结合,全面拓宽宣传渠道。

三是普及性原则。宣传工作要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把宣传工作做到每一村组、农户、党员、选民,千方百计扩大宣传的受众面。

四是实效性原则。针对广大选民的心理特征,尽量使宣传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符合大众化要求,让广大选民听得进,能理解,入人心。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对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深入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镇党委《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镇纪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相关业务知识。宣传好选民的权利义务,相关候选人的素质条件、提名方式及推选程序等等,配合党支部(总支)、选举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增强选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保障选民的知情权。根据选民的思想动向和容易出现的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导向作用。警示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环境。

4、深入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各村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宣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通过宣传,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的工作。

四、宣传方式

1、编制工作简报。由办公室牵头、宣传组配合,在小越镇政府网站、《小越信息》上定期编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简报,及时介绍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及时推广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开辟宣传专栏。通过黑板报、宣传窗等阵地开展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知识宣传,在镇区主要街道、路口、选举地点等显要地点悬挂有关宣传横幅。

3、发放宣传专刊。汇编村级换届选举的宣传资料,供镇、村干部参阅;印发一封致全镇选民的公开信。

4、开展广播讲座。依托农民之声宣传平台,在换届选举期间,开展有关换届选举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系列讲座。

5、开通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在换届期间,镇将专门装备一辆宣传车,在全镇各村开展高频率地流动宣传,重点向选民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以及换届选举的各项纪律等等,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村级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镇村两级一定要把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精心组织好各阶段的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按照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宣传重点,充分发挥本地的特点和优势,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专题,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报道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3、把握导向,正面引导。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弘扬积极向上精神,充分体现民主团结、开拓奋进的基调,把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作为宣传党的依法治国方针、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过程。


篇三: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差沟村第八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现已届满。根据《解峪乡关于村级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村第九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我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一次直选、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工作目标:在总结上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要依照法律法规,真正把能人选到领导岗位上,力争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是由党员和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村级党政领导班子,制定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责任目标;二是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治村;四是加强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乡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提高新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办事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办好公益事业,抓好综治工作,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和依法自治工作,为我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

时间: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到20XX年1月10日全面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时间: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选举准备是整个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成立两委换届选举领导组、制定方案、培训部署等。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推选出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

2、由我村选委会确定第九届村民代表推选的方式、时间以及名额。

3、由我村选委会确定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的职数。

4、由我村选委会确定选民登记时间、选举时间、选举方式。选委会做好选民登记的工作,并及时发布各项公告以及上报各项材料。

5、村选委会安排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事宜:

⑴、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设一个主会场。

⑵、选举会场要庄重、节俭,在选举现场设验证发票处、代填选票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选票和投票,选民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填写,不能到选举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领取填写并投票,但每一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票。

⑶、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应当从第一次选举未当选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须超过参加投票选民人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可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的3日内进行。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人数的,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不足三人的,组织另行选举,直到选足三人组成新一届村委会时为止)。若主任暂缺,由副主任临时主持村委会的工作;若主任、副主任都暂缺,由得票多的村委会委员主持村委会的工作,由村委会在3个月内组织补选。

⑷、12月17日上报村两委会选举结果登记表、当选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其他应报表册。同时由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新老班子交接会,村选委会职责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结束后,组织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当众封存选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

1、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依据实施方案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新一届村委会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新一届村委会健全组织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老村委会手续交接清楚,换届选举工作资料按要求立卷归档,对本次换届选举的做法、经验、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

2、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两委开展工作。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选举工作档案。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档案可由村委会指定专人保管。

新一届班子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我村在扩大干果经济林规模、畜牧业等特色养殖方面有新突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村两委要认真负责,统一协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团结一致,认真、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村第九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篇四: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昌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昌办发[20XX]72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孝昌办发[20XX]77号)等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选进村两委领导班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和引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的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严格依法选举,实行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三)坚持两委统选,实行交叉任职,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村两委干部职数配备的原则是: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不超过3名;1000人至2000人的村,村干部不超过4名;2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不超过5名。依照党章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统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实行支部书记、主任 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提倡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

(四)实行设岗定位,合理配备班子,保障妇女权益。要积极引导优秀农村妇女参选村干部,在规定的职数内,可设置一个妇女委员职位,通过设岗定位,差额选举,确保村民委员会中有妇女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监督委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和村民代表中,妇女比例要占不低于30%的比例。

(五)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立足节省简便,降低选举成本。按照选举法规要求,精心制定选举方案,因地制宜布置会场,因时开会减少误工,因材使用减少支出,降低选举成本,努力办成节约型选举。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自20XX年9月12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二)方法步骤: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大体分为4个阶段进行。在换届选举顺序上,先选村党组织、后选村民委员会,在换届的具体操作上,分三批依次进行,第一批15个村:农光、磨山、港边、官塘、庙下、高岗、白鹤、红胜、贺家、巴石、黄城、八里、何砦、齐岗、壕沟;第二批12个村:河龙、流砦、北新、陈巷、响堂、藕塘、大塘、周游、民益、塘李、草塘、杨岗;第三批9个村:居委会、盛畈、王河、十里、四合、永合、老营、严刘、河口。

1、选举准备阶段(9月12日至10月9日)

(1)镇成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包村干部。(9月12日至17日)

(2)镇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培训选举工作骨干。(9月18日至24日)

(3)镇区对所辖村两委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公布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9月25日至10月5日)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准备好换届选举所需的规范文书、证书及各类资料,为选举实施做好前期准备。(10月6日至9日)

2、组织实施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1日)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10月10日至12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人数,一般57人为宜。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其人数应为单数,并推选1人主持工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发布公告(第一号)。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荐和选举。在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阶段,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落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2)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10月13日至15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并推选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本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县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选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指导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递补。

(3)确定选举日(10月16日至18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告(第三号)。研究宣传发动方案,采取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选举工作氛围。

(4)做好选民登记工作(10月19日至10月28日)。选民登记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确定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除外,均应进行登记。对外出打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用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动员他们回家参加选举,对确实不能回家的,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2年以上并尽了村民义务的,经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可以在本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外出2年以上的选民,经通知不能在选举日按时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以及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在本村并具备选民条件的,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均应登记;户口不在本村但已入住本村的应(往)届毕业生、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愿在本村登记的,可登记为选民;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法院判刑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第四号)。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应进行审查,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核和确认,切实做到不错登、漏登、重登,在此基础上,于选举日的2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内对选民进行公布,发布公告(第五号),并于选举日的10日前发放选民证。

(5)推选村民代表(10月29日至3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公告(第六号)。推选代表总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发布公告(第七号)。

(6)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和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11月1日至2日)。按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上一届村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发推荐表,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意见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按比应当选村党支部委员至少多1人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召开选举大会投票,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主持。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正式党员(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候选人获得实到人数的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按得票多少依次取应选名额。若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程序与党员大会选举基本相同。对被提名并经镇党委审查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后,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审批后,并将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6)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11月3日至8日)。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职位、职数、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发布公告(第八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小组会议和党员大会,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采取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产生,推举负责投票的工作人员和唱票、计票、监票员,进行提名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职位、职数、提名办法和提名候选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发布公告(第九号),通知全体选民。积极鼓励党员和妇女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职数印制等额提名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站,流动投票站到各村民小组供没到现场的选民投票,投票结束后,流动投票站选举工作人员将密封票箱送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心投票站。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初选人数至少多一人。选举委员会安排唱票、计票、监票员在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对选民的提名投票进行公开唱票、计票。普通村民可以到现场监督唱票、计票过程。正式候选人按得票的多少,采取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按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向村民公布,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公布,发布公告(第十号)。

(7)候选人竞选准备(11月9日至13日)。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到投票选举之前,为正式候选人竞选阶段。通过竞选,正式候选人向选民展示自已的工作能力和才干,公开发表自已上任后的承诺,便于选民全面、客观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提高选举的竞争性。主任候选人是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表竞选演讲的重点人员。候选人竞选活动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的具体形式,一般是选举大会上集中进行。主要是在选举日正式投票之前,按照规定好的大会议程和规则,正式候选人按竞选职务的类别和得票高低依次上台进行演讲,向选民介绍自已,发表治村方案,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然后才正式开始选举程序。一般情况下,主任候选人首先发表演讲,其次是副主任候选人。为了使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除发表竞选演讲外,还可以采取如下形式:一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二是候选人走家串户或在公共场合作自我介绍。

(8)做好投票准备工作(11月14日至15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研究确定各投票箱的工作人员,并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的业务培训。投票选举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按照上级统一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同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应与本村登记的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由在村的直系亲属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登记造册,发给委托投票证并在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每1位选民接受的委托票不超过2人。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在村部设会场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选民发布公告(第十一号)。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一个秘密划票间、一个代写处和一个投票箱,会场按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绘制放大选票票样;书写大会议程和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证件、国歌磁带、票箱封条、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小组工作人员,票箱监护人员、代写处代写员、代写处监督员,负责秘密划票间、票箱人员,唱票、计票、监票员,维持大会秩序的治安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9)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16日至21日)。召开选举大会,组织全体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⑴清点到会人数;⑵宣布大会开始;⑶奏国歌;⑷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⑸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⑹所有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并回答选民提问;⑺检查并密封票箱;⑻启封、清点选票;⑼讲解选票;⑽验证发票;⑾秘密划票;⑿投票;⒀销毁剩余选票;⒁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⒂检验选票;⒃公开计票;⒄当场公布结果;⒅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⒆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另外,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发布公告(第十二号),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投票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始得当选。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或者不按照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已达3人时,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如当选人数少于3人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选举日之后的十五日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的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因各种原因造成选举无效的,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选举。第二次选举未当选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可待条件成熟时再选。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确定是否有效,当场公布,并报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日后的五日以内召开。

3、工作移交,健全下属组织(11月22日至25日)

(1)换届工作交接(11月22日至23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由镇人民政府对交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村内各类组织(11月24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后,要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可由村两委干部兼任),建立健全财经、治保等专门委员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要及时抓好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配套组织建设。

(3)建立健全各种文书档案资料(11月25日)。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定的规范文书式样,填报选举结果报告单、统计表和花名册等,做好建档立档工作。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3份,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村民委员会自留一份存档备案。

4、建章立制总结归档阶段(11月26日至30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在30天内制定本届村两委的工作目标,加强对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指导,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新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结合当前形势和当地实际,根据广大村民群众的意愿,及时研究制订任期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好第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层层把关,逐级验收。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村两委首先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书式样》的要求,进行自我总结,重点完善选举档案资料。

(2)镇党委、镇政府对各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选举档案是否健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同时要做好离任或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县民政局。


篇五:村级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XX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序进度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我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6月底前基本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8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换届选举。

二、前期准备阶段(6月底前)

1、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对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准备作出具体部署。成立马甲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按照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安排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间表(确定召开公推大会、选举大会的时间),同时指导各村着手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扎实开展换届考察和议班子活动。镇党委通过全面考察村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情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逐村议班子、议干部,围绕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一把手,充分论证,进一步研究提出村级班子调配意见。

3、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强化对镇、村换届选举工作业务骨干的培训,熟悉掌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竞争力。

4、认真抓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成立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审计工作已于6月25日前完成。

5、着手起草工作报告。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回顾总结过去三年的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村党组织五个好目标,提出本村未来三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意见,着手起草村党组织工作报告。

6、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委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户代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宣传栏、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村干部任职条件。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其民主法制观念和权利义务意识,自觉克服派性和宗族思想,讲党性、顾大局,严肃换届纪律,依法行使权力,充分发场民主,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8月中旬)

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于7月底前完成写好工作报告、组织发动报名、竞选对象资格审查、召开公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批等工作;于8月中旬前完成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批等工作。

1、写好工作报告。各村党支部要认真修改工作报告,各挂点领导要对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定稿。

2、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镇党委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年度民主评议村级班子、村干部工作成果,选情复杂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逐村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3、组织发动报名。各村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发动和引导党员对照村干部任职条件,积极报名参加竞选,并如实填写《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竞选对象报名表》和《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报名时间一般为3天。党员大会同时对召开公推大会、党员选举大会的时间和下届支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进行讨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请示。组织发动时要特别重视优化班子结构。

4、竞选对象资格审查。村党支部将竞选人员名册上报镇党委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要严格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支委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竞选人员名册连同《洛江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征求意见表》,征求镇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竞选人员名单,并形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竞选对象资格审查报告》。党委审查确定的竞选人员名单由村党支部向全体村民公布5日。

5、召开公推大会。做好竞选前准备工作,竞选对象准备竞职演说稿。村党支部组织竞选对象进行抽签,确定演说顺序。按照1:1的比例,召开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公推大会,包片驻村的镇挂点领导和党员干部可以参加公推大会的投票。组织竞选对象进行竞职演说和公开答辩,按照职数要求、差额比例和程序规定,推荐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和报批。村党支部将公推大会产生的初步人选名单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严格按照全区规定的支委职数、候选人条件(七不准)、结构比例、年龄等具体要求,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征求区纪委、计生局、综治办、检察院等部门意见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还要分别征求区人大、纪检(监察)、组织、综治、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应报区纪委审核。同时报送《关于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洛江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对本届任期内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有关责任人拟推荐作为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拟留任的班子成员年龄超过57周岁的、新提名或推荐作为班子成员人选年龄超过50周岁或高中(中专)以下(不含高中、中专)学历等情况,各村党支部必须事先作出具体书面说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镇党委再向村党支部发出《关于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经公推大会民主推荐和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资格审查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推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按规定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

8、选举结果报批。村党支部及时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新一届支委会推选一名委员主持,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村党支部将选举结果和支部委员分工报镇党委审批和备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

1、抓好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后,要及时明确分工。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加强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挂点领导和下村干部要帮助和指导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理清思路,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各村党支部要以提升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深化民主评议村级班子、村干部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地推进以五个好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使村党组织普遍晋位升级。

2、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上届村党组织应当自新一届村党组织产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印章、财务、设施、文书档案等的移交,对拖延不移交或移交不完整的,各挂点领导要负责督促移交。要落实挂点领导与新当选和落选村干部谈话制度,原则上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与新当选和落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其他领导干部与新当选和落选的村党组织成员进行谈话,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工作开展和农村稳定夯实基础。新一届村党支部班子要迅速到位,着手准备村委会和各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做好总结提高工作。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7月份开始,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定期汇报和反馈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及时、深入地了解掌握选举动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照省委组织部、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关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落实市委对先进性教育提出的“健全组织、配强班子、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要求,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保证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村级领导班子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全面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选出适应农村发展、群众广泛认可的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实现海林跨越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0*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四是坚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村党组织换届全面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两推一选”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内选举。由群众和党员分别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委员人选,由村党组织综合两项推荐结果,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党内选举采取党员差额选举委员,当选的委员等额选举书记的方式进行。

“两推一选”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本届村党的委员会主持。推选过程中的会议主持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两推一选”工作分五步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乡镇党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候选人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向每个村派指导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四种方式:一是进行民主测评。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对党组织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个别谈话。分别与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谈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了解党员是否有参选意向。三是目标考核。对乡镇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四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乡镇党委根据考察中征求的意见和各村的实际,研究提出各村党组织成员职数。村党组织成员一般由3或5人组成,党员较多、村型较大的可由7人组成,村党组织设书记1名,党员较多的可设副书记1名。

3.宣传发动。召开村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和程序,公布新一届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和年度及任期基本目标、村党组织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引导群众和党员推选能够推动经济发展、服务广大群众的合适人选。宣传中要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村党组织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产党员。⑵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政治素质好。⑶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致富、强村富民的本领,在“建争带”活动中表现突出。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依法按章办事和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能力。⑸具有求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⑹党组织成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班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现职优秀的村“两委”成员、党员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可将年龄、文化条件适当放宽;60周岁以上的党员一般不作为党组织成员人选推荐。为改善班子年龄结构,村党组织成员中原则上应有一名35周岁以下的党员。

4.起草“两推”办法。村党组织起草群众和党员推荐会议推荐办法,报乡镇党委审核。各村党组织分别提出群众和党员推荐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二)群众推荐阶段

1.召开联席会议。参会人员为村民代表、非党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全体党员,乡镇党委派出的指导组宣布对上届党组织班子和成员的考察结果及新一届班子的年度和任期基本目标。

2.群众推荐。由参加联席会议的村民代表、非党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进行推荐,到会人数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⑴通过群众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⑵组织参加会议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全体党员范围内分别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

3.确定群众推荐人选。当场计票,公布结果。按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取前3名,推荐出的书记人选直接作为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第2页

委员人选,委员人选按应选名额的一倍左右确定。

(三)党员推荐阶段

召开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1.通报村民代表推荐结果。

2.通过党员推荐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党员推荐。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群众推荐结果中分别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也可另推他人。

4.确定党员推荐人选。当场计票,公布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取前2名,推荐出的书记人选直接作为委员人选;按不少于应选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依次取足委员人选。

(四)确定人选阶段

1.村党组织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结果,提出2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按不少于应选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如果群众推荐结果和党员推荐结果不一致,以党员推荐结果为主。人选提出后,向乡镇党委呈报村党组织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发布群众、党员推荐结果公告。

2.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候选人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村党组织提出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具备竞选资格和是否符合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党委审批人选。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没考察过的人选组织进行考察。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额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村党组织下发批复。

(五)党内选举阶段

1.选举委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委员。

2.选举书记。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必须在当选的委员中产生,如果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委员时落选,由乡镇党委决定重新提名人选进行选举或由乡镇党委任命党组织书记。重新提名人选的,由当选的委员在当选委员中提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批后进行选举。

3.报告选举情况。村党组织将会议召开情况、选举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党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成员,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能否选出一个好班子特别是一名好书记,关系到富民强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按期实现。各乡镇党委是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主体,既要对市委负责,又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负责,要对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乡镇党委书记是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严密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按要求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保证质量。全面推行“两推一选”目的是扩大民主,拓宽视野,择优选人。乡镇党委要坚持选人标准,做好引导工作,把好人选审批关,确保新当选成员特别是书记的能力有新提高,班子结构有新改善。不能为平衡关系、回避矛盾,选“将就”班子、“过度”班子。

3、加强指导。市级联系乡镇领导要深入到乡镇检查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市委组织部要向各乡镇派出联络员。乡镇指导组要深入到村,指导推选的全过程。对问题较多的村,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要全程领导好、指导好换届选举工作。

4、确保稳定。要引导好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推选工作,认真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推选工作的,要及时、果断查处,保证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事件。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个别难点村可适当放宽选举时间,待条件具备再进行换届选举。推选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委报告。

5、要注意解决好推选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关于如何贯彻落实“一肩挑”的问题。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牡丹江市委组织部“最大限度地实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工补助人数”的要求,在确定人选时统筹兼顾、超前工作,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动员和组织全体村党组织成员参加选举。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肩挑”的,乡镇党委要向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报告,经同意后实施。二是关于如何确定人选的问题。乡镇党委在确定人选时,要充分考虑“两推”结果和考察结果,要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的要求确定人选。如出现对具体人选群众与党员推荐结果差距较大的情况,要结合考察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并把考察和调查情况作为党委批复人选的重要依据,不能简单的以票取人。三是关于处理好群众不作为的问题。在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群众积极参加推荐。对连续两次无法召开群众推荐会议的,经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可直接采取党员推荐、党内选举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四是关于下派村党组织书记的问题。要坚持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对于本村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应选派熟悉农村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到村中担任党组织书记。

6、加强对村级党组织班子换届后的管理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在村“两委”换届后对“两委”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乡镇党委要完善“两委”议事决策规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并按照村级考核办法的要求,严格对村级班子进行考核。要做好退下来和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

7、统筹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在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宣传教育、班子配备、工作推进等方面,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5〕11号),《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梅委办〔2015〕19号)和省、市、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时间和任务

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开始,7月底前基本结束。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进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其他配套组织领导班子。

今年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因此,各镇(街道)要正确把握选举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的文件规定,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做好今年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三、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策做好选举工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把保障村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大致分为以下九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做好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是选举准备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外出选民、妇女成员任职情况,以及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了解上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掌握上届选举“重点村”和本届选举潜在的“难点村”情况,特别是农村宗族、宗派和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精神,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镇(街道)应抓好这项工作,为选举全面展开做好准备。审计主要内容有: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审计结果应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或者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三)进行民主评议。

各镇(街道)要根据《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梅民[2015]3号)的要求,明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时间、内容、对象、方法,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首先通报问卷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然后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作述职报告,发动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廉洁公道、工作成绩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于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

(四) 筹集选举经费。

选举经费是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物质保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镇(街道)要根据这些规定,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选举部署

(一)建立选举机构。

1.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区指导组的领导。区指导组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依托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区、镇(街道)选举指导组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引导村 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 民委员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是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唯一合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组成,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具体名额、推选方式和成员出缺后的递补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格,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鼓励和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使其发挥领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具体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因自动辞职、要求辞职、职务自行终止造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缺的,既可以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9)主持工作移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并主持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时止。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镇(街道)要根据区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实施意见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工作方案等。特别要确定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

(三)培训选举骨干。

镇(街道)实施意见确定后,镇(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应立即举办培训班,培训镇(街道)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和直接组织选举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是学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选举政策和文件、选举常识及选举技术、选举工作手册以及选举经验教训等。通过学习培训,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把握选举工作法定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应对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

镇(街道)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五)确定选举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由区、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确定。区村(居)选举指导组确定全区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2015年7月8日-31日之间;各行政村具体选举日由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区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再行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

(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

区、镇(街道)、村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尤其是“七个不宜”,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妇女职位的提名方式和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设岗定位、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把优秀妇女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名妇女成员。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村民中,挑选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至3人。在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核实后的选民花名册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外出选民名单一并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在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市区的,视为外出选民。外出的选民,选民资格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以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采取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外出选民的详细地址,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以及委托投票的有关事宜,动员其回村参加选举或委托近亲属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内。

第四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若干户为单位选举产生。根据多数村民意愿,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根据本村人口和村民小组数量,在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前提下确定本村村民代表数额。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可根据不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并按照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妇女村民数与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比例多少分配各村民小组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同时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分配各村民小组除妇女村民代表以外的村民代表人数。其分配公式是:某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名额=全村村民代表总数÷全村总户数×某村民小组户数。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制,每一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800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55人;600户以上不足800户的村不得少于45人;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不得少于35人;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不得少于25人;不足100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条件的村,妇女村民代表可采用专职专选的方式产生。村民代表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布,其本届村民代表的资格自行终止。在换届选举期间,村民代表不足法定要求的,可从原选举结果中得票数多的选民中依次递补。在平时,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小组长选举,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提出的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必须是本小组的村民代表;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必须是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第五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和竞选

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程序,也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选举活动、享有选举权利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素质和工作效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得少于三人、多于七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数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确定职数时,应当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和职数,不能空缺其中一种职位,并确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同时要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妇女职位和职数,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哪个职位设置为妇女成员职位,进行专职专选。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各地应根据省、市的文件规定,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出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出,可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上填写被提名人的姓名和拟提职务,最后署名。两人以上联名提名的,要逐个署名。也允许选民不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提名,但提名时必须写清被提名人的姓名、拟提职务、提名时间和最后署名。妇女成员候选人按上述提名方式单独提名,提名非女性人选无效。提名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一村民小组均要有一定数量的提名单,确保提名的广泛性。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10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市、区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尤其是针对“七个不宜”的对象,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镇(街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让广大村民了解掌握,引导村民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写入选举办法或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要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把好“初审关”。镇(街道)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以区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区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的工作,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召开预选大会公告公布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方式有两种:一是组织预选。选民所提的每一职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差额数的,均应当以秘密写票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可以召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每户派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举行的预选大会,具体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预选有效,按照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应在预选票上单列,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格子内划“○”,不同意的打“×”,弃权的不作符号。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经过预选,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二是采取在各村民小组设立提名站和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提名时,可减少预选程序,以提名时提名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规范提名时,妇女成员职位单列,单独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名单确定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即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置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竞选人基本情况,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发表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以增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提高竞选人的知名度和透明度。自我介绍,即由竞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上介绍自己的情况。介绍时可采取结合预选大会竞选或专门召开竞选演说会的方式进行;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竞选人可通过有线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在村中显要位置设立专门的竞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介绍竞选人简要情况时,应同时介绍竞选人遵纪守法尤其是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并将简介公布在“介绍栏”上,竞选人还可将竞选提纲张贴在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选民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和主持人。竞选人在竞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不准煽动扰乱会场。对竞选人发表不正当言论的,向村民承诺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以及对其他竞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竞选人的竞选时间,一般从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选举日前结束,选举日必须停止对竞选人的介绍。

第六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投票选举前,必须认真核实本届选民数,明确选举方式、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作选票和票箱,布置投票场所,发放选民证,编制各投票站选民名册,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确定并公布委托投票人员名单,确定并公布代写员和无效票认定具体规则。要动员、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投票。选举工作人员中的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名单应于选举日2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应设有验证处、领票处、代写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并分别用红纸标上字样。场所周围应张贴“投票须知”、投票流程表、无效票认定规则和投票起止时间,以及有关选举的宣传标语。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应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于众。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严禁全部使用流动票箱,流动票箱投票人员仅限于老、弱、病、残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村民。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封投票口后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选举日的2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确认并公布委托投票名单,包括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详细名单,便于选民进行委托投票的领票、写票和投票,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2人。因文盲或者手、眼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员在规定的场所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投票结束后,要集中票箱,开箱点票,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同时上报镇(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并由区民政部门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各镇(街道)在安排确定选举日程时,应在法定的下限时间基础上,留有一定的提前量。整个选举时间大体上需要三十日左右。

第七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对于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之后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党组织审核备案。采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本村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过半数选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年至少两次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八阶段: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和任职培训

工作移交、建章立制、组织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培训,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析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交接。新老村民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由村党组织和镇(街)人民政府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责。要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理财等民主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审计监督等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明确评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等管理制度,促进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要抓好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自治水平,适应并更好地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农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理论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农村致富途径、农村工作的指导艺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知识及有关综治、计生、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抓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培训。区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主任,镇(街道)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村民委员会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第九阶段:验收与总结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开展选举验收和总结评比工作。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统计报表,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般先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村的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再由区选举指导组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对镇(街道)进行逐个验收。采取由下而上的方法,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评选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区里适时进行验收评比,对组织严密、选举程序合法、社会反映好,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任务的,没有因选举工作差错而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镇(街道)、村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早作部署。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并按照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要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区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委办[2015]6号)文件的精神,严肃查处十一种情形的拉票贿选行为,对经查核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投票选举前查实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信访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扬民主。

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民主权利,落实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

(四)强化分类指导。

各镇(街道)领导要分片包村,靠前指导,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村,全面掌握选举工作动态,深入分析重点、难点的原因,实行面对面帮助指导,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各镇(街道)要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街道)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填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


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搞好新华路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区党支部建设和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办实事、群众拥护的人选进社区支部班子,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这次社区党支部换届要采取“三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和“公推直选”(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中,要大力推行社区党支部委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倡社区党支部委员按照合法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换届选举时间

7月2日至7月10日

四、职数配备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巩义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社区党组织职数配备原则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一般为5—7名,一般不超过9名。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选举前的准备工作(7月2日—7月5日)

(一)7月2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研究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明确选举办法,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

(二)7月3日,成立文化街等6个社区党支部,召开社区上届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动员会,安排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刻制社区党支部印章。

(三)7月4日,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指导社区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各社区党支部研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7月5日前向党工委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名额等(请示一律由街道备案),党工委对请示做出批复。

(五)召开社区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讲话、“三推一选”、“公推直选”办法等,并通报街道党工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六)组织起草社区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社区党支部任期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完成各项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七)研究制订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由上届党支部制订,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所有选举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其主要为:制订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办法、程序及选举时间,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以及选举纪律等。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全面、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用含糊其词的字句。选举时间确定后,应当将有关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到每一名正式党员,并将有关纪律告知党员,保证全体党员按时出席。党员接到通知,无故不参加选举工作的,由党工委进行谈话教育,教育无效的,有社区党支部进行组织处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7月6日—7月7日)

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优化班子结构的原则。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三推一选”、“公推直选”的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一)上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下届社区党支部委员职数和委员候选人条件,并在社区公开栏中公示。

(二)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规定职数等额投票推荐委员候选人,并公布得票结果。

(三)群众推荐。群众按照规定职数等额投票推荐委员候选人,并公布得票结果。群众推荐原则上采取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召开全体社区居民大会或

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第2页

户代表大会的形式进行。是党员的社区居民代表只参加党员的推荐。

(四)资格审查和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将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委员职数和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以上比例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五)严格按任职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认定。各社区党支部要严格选人标准,切实把好入选关,选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如下主要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3、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牢记党的宗旨,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

5、廉洁勤政、公道正派,有强烈的公仆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0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原则上不能被推荐为候选人:

1、在本届中没有发展一名新党员的党支部书记,不得作为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2、近三年来受过党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

4、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的;

5、有吸毒行为并经查实的;

6、长期拖欠社区集体经济的;

7、属失职行为,招致集体财产严重流失的;

8、拉帮结派,长期搞不团结的;

9、一年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

10、年龄50周岁以上或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

提名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要真正把那些能办实事、积极进取的党员选拔到社区党支部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注重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使选出的班子成员文化素质高,年龄上呈梯次结构。

第三阶段:召开选举大会(7月8日)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社区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后差额选举产生,然后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按推选得票数由高到低为序印制正式候选人选票,并作填写选票说明。选票的印制时间应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但在此之前可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选举大会的会务工作,如起草党员大会主持词、布置会场、准备票箱、计票工具等。

大会选举由上级党组织或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社区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级党组织或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如下:

(一)宣布党员大会开始

1、清点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开始;

2、党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3、讨论工作报告。

(二)宣布正式选举开始

1、清点到会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中组部组织局专门解释,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的,经党员大会同意,报街道党工委确定,并进行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以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2、组织候选人承诺和任职演说。候选人事前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且须经街道党工委审查。

3、通过选举办法。由党员大会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4、酝酿、确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5、推选监票人、计(唱)票人。

6、查封票箱。

7、分发选票

8、填写选票

9、投票。

10、清点选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计票(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12、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13、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14、当选人承诺演说。

15、举行闭幕式。

第四阶段:新一届党支部第一次会议(不设支委的社区进入下一阶段)(7月9日)

新一届社区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的办法),确定党支部委员分工。会议由街道党工委派人主持或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出席。主要议程包括:

(一)党支部委员酝酿讨论上级党组织对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二)无记名投票选举,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党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

(三)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四)由新当选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讨论研究各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继续进行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上,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第五阶段:换届选举后续工作(7月10日)

(一)社区党支部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支部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对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街道党工委及时做好社区党支部选举结果批复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做好落选人思想工作和新老班子交接等后续工作。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关心离职离岗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四)对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社区工作规划。

(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各社区要于7月10日前完成对的换届选举工作的自查,自查报告报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社区自查的基础上,由街道换届办公室对各社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民〔2016〕213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2016〕203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办〔2017〕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镇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峻政治考验。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保证。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写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居)务监督、村(居)民自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法律规定、党的领导和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

二、时间安排及选举方式

**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年3月底结束,选举日为2017年3月10日。确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要按程序上报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依法选举产生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居民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名,其余为委员职数。

(二)推选村民(社区成员)代表。每个村至少推选20名村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一般应不少于30人。

(三)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四)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组长。每个村(居)民小组设组长1名。

(五)推选产生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村(社区)、组干部不超过50%。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其中常职干部设置及选任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

四、工作步骤

(一)选举准备(2017年1月24日前)。

1.建立指导机构。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镇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主要责任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下派驻村(社区)工作组,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等日常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持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围绕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的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干部群众思想状况等社情民意,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排除家族、宗族和宗教干扰,对选举的困难准确评估,以便有的放矢予以指导;认真细致地考虑后备干部如何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如何保证提高妇女同志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比例等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教育和引导现任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鼓励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优秀同志勇于竞争,积极参选。对排查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重点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各村于2017年1月24日前将《**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难点村(社区)情况调查表》报镇民政所。

3.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从实际出发,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引导村(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了解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程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产生办法,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提高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激发广大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选举工作。

4.抓好分级培训。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镇指导小组成员和选举办公室人员、驻村(社区)干部、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全体村(社区)干部、组长、村民(社区成员)代表及选举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5.搞好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各联系领导、驻村干部组织开展对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应当按规定及时向村(居)民公开,作为村(居)民推荐候选人的依据和参考。做好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张榜公布。

6.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发动、政策要求、选举程序、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处置预案等重点内容。同时,镇、村(居)两级要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二)全面实施(2017年1月24日—3月20日)。

1.产生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社区可设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补足。村民选举委员会于2月7日前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45日前(即1月24日前)产生,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制定选举办法。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选举办法于2月10日前形成,社区选举办法于1月24日前形成,并报镇换届指导小组备案。

3.开展选民登记。

(1)选民应具备的条件:截止2017年3月10日,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村(社区)村(居)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

(2)选民登记程序。选民登记开始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2月12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40日前,即1月29日前,因春节放假提前至26日)公布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确定1—2名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组情况的年轻人担任选民登记员,经培训后上岗登记。

以下人员应当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证明,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村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居民,应当进行选民登记:

①户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居住地不在本社区的本地居民,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在户籍地社区选民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民登记申请,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②居住地和户籍均不在本社区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在选民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民登记申请,同时提交放弃户籍地社区和居住地社区选举权利的证明,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③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社区居民,在选民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民登记申请,同时提交放弃户籍地社区选举权利的证明,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居住时间以租房契约、买房契约、暂(居)住证为准。选民需持以上证明或证件登记选举。

④驻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表(1至2名)凭委托书,在选民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民登记申请,同时提交放弃户籍地社区和居住地社区选举权利的证明,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3)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经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2月18日前)以村(社区)或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村(居)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依法书面答复申诉人并公布处理结果。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4.提名初步候选人(2月18日—23日)。严格按新修订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提名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和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职位、职数要求,村由选民单独或联名提名产生,社区由本人自荐、社区选民10人及以上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产生。提名为初步候选人的名单,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日15日前(即2月23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

候选人资格条件,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和省、市、县要求,在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作出具体规定,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完善选举办法,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进行选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文件精神,我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指导要求如下: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本人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③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④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⑤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⑥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②选前3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③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社区)正常工作的;④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⑤担任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期间,因长期不实行村(居)务公开和组务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及个人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⑥违反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行为,经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⑦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3年任期中,有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⑧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破坏选举秩序、利用宗族势力妨碍选举、拉票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被宣布当选无效的人员;⑨其他不适合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

5.确定正式候选人(2月24日—3月4日)。正式候选人中主任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候选人(妇女候选人要有2人,以便“专职专选”)。初步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是否预选。决定预选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预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不预选或初步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村(社区)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的,初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即3月5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向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名额不足的,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按原得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各村(社区)要按照省、市、县要求,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在《候选人竞争承诺书》中明确不得有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有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规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处理。

6.宣传候选人(3月5—9日)。正式候选人产生之后,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以公开、统一、多样的方式向选民介绍每位候选人的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情况、工作能力、致富本领、特长、优缺点、治村(社区)设想、任期目标、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等。严禁候选人私自开展选举宣传。有条件的地方,主任候选人可以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询问。选举当日不得介绍候选人。

7.组织投票选举(3月10日)。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组织投票选举。应当设立主会场,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选举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等工作人员。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即3月5日前)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式、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地址、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及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方式采取一次投票(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打印在同一张选票不同栏目中)。选举会场应当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和投票处,保证选民表达真实意愿。

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当选人是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不是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①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②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人数中确定一个名额,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在选举前和投票开始前讲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

本届选民数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名单,仍实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通过两次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规定职数,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的,应当在5日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因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违法而造成选举无效的,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宣布选举无效并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选举无效并重新组织选举。具体时间由村(居)民会议或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另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月需重新进行选民登记)。

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当选结果;当场封存选票、统计结果,填写选举情况报告单。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并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镇政府在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颁发当选证书。

8.抓好换届交接。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要与村(社区)党组织签订《履职承诺书》。在《履职承诺书》中要明确任期目标、工作纪律、在岗时间等日常履职的具体规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辞职处理。上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财务账目、村(居)务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事务。移交工作由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政府监督。

9.推选村民(社区成员)代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居民代表推选方式参照村民代表执行。注重提高村(居)民代表中的党员和女性比例。村(居)民代表由原推选的户或者村(居)民小组负责更换,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的条件:本村(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居)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参政议事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在村(居)民中有一定的威信。推选产生的村民(社区成员)代表名单及授权事项、范围和期限,要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0.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本地社情、有一定履职能力等基本条件,主任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提倡将村(社区)纪检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依法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纪检小组有效整合。推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1.推选村(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村(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小组组长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在本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有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热心为本组村(居)民服务,能带领群众勤劳致富;村(居)民小组组长的具体条件,还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提出。提倡将村(社区)党小组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提高村(居)民小组长中的女性比例,每个村(社区)至少依法推选1名女性村(居)民小组长。推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2.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村(社区)议事会成员。经村(居)民会议或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吸收村(居)民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村(居)民议事会。推选产生的议事会成员要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3.健全配套组织。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要在10日内召开村(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生产服务等下属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健全群团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常职干部兼任,妇代会主任原则上由常职干部中的女同志兼任。人数较少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四、后续工作(2017 年 3 月 31 日前)

(一)建立选举档案。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

各联系领导、驻村干部指导村(社区)及时整理选举工作档案,并由乡镇统一保管,至少保存3年以上。选举工作档案主要包括: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选举会议记录;选举公告;选民登记册;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村民(社区成员)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名单;选举工作总结等。

(二)完善规章制度。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联系领导、驻村干部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社区)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检查验收。

1.验收标准:

(1)选举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是否有力;

(2)候选人条件是否公开;初提候选人是否群众直接提名;正式候选人是否由村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酝酿协商,民主选举确定;是否按规定张榜公布;是否签订了《候选人竞争承诺书》;

(3)主任候选人是否差额并发表了竞选演说;

(4)选举现场是否依法按程序进行;参选人数是否达到选民人数的过半数,得票数是否达到参选人数过半数;有无秘密写票室(点),是否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5)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分工是否明确;

(6)是否制定了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7)是否修订完善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各项制度、岗位职责;

(8)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村民(社区成员)代表、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是否按规

定推选产生;

(9)各种选举工作统计资料、报表、总结是否齐全归档;

(10)选票是否按规定程序封存。

2.验收方法。检查验收将采取村(居)民委员会自查、乡镇普查、县督导组抽查的办法进行。

3.结果处理。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法选举,要限期重新组织选举;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填报选举数据并报镇政府备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党委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换届选举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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