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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方案

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才能掌握项目的主动权,当我们对未来的计划感到迷茫的时候我们要着手开始写一份方案了。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您也在考虑如何写好一份工作方案吧!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实现“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的通知》(**政电办〔2014〕18号)、《**市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意见》(**人社〔2015〕20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人社〔2018〕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方法步骤

“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实地核查和整改处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4月5日至4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问题的危害性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相关媒体宣传全区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自查自纠(4月26日至5月21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好本部门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见附件1),各单位2016年人员编制报表、2018年1-3月份人员工资明细表、考勤记录情况。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公示栏张贴,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在对照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它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各地各部门于5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区“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实地核查(5月22日至6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通过层层核查,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数据准确、底数清楚、清理到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将联合组织核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四)整改处理(7月1日至7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不同情形,按照《**市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意见》(**人社〔2015〕20号)规定,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处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于7月30前将整改处理情况和总结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报表,报区“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由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这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把握政策。“吃空饷”问题情况复杂,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和落实有关政策,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稳妥处理。要加强舆情监控,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三)严肃纪律。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拖延治理工作,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对于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次“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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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走读问题治理方案


机关干部走读问题治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干群联系,按照《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长组通[2013]58号)、《关于严禁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的通知》(浏组通[2015]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与查处典型案件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处理典型“走读”行为,切实解决在位不在岗、办事不见人、作风不深入、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使我镇干部“走有所畏、住有所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走读”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析研究“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贯彻执行《治理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按要求及时向市委上报开展情况的工作做法。

(二)突出“走读”问题整治重点,健全“走读”问题整治机制

重点治理干部迟到、早退、离岗不报告、值班不住镇;公车违规使用;干劲不足,上班点卯、下班走人、带班不力,值班不严;不下网格联系群众,脱离群众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考勤机制,工作日必须按时签到,签到出勤情况纳入每个季度的绩效考核,无任何特殊原因未签到的,在绩效考核中按一定分值扣分。

干部办事、请假、与会、出差等一律由各主管领导掌握情况并凭请假条报作风办备案,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由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干部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签字批准,返岗后须到作风办履行销假手续。凡是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干部职工,一律在每月的《**督查》中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按照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机关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组长、值班成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特殊时期24小时值守。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以请假条为准,经值班领导批准,但须找人替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按日工资进行扣除。严格落实值班、带班首问责任制。

三是严肃惩处问责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惩处问责力度,发现有“走读”行为1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现有“走读”行为2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点名通报;发现有“走读”行为3次的,由纪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组织、纪律责任。班子内有班子成员出现3次以上“走读”行为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四是严于加强学习制度。为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我镇干部职工安心基层、奉献基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我镇干部职工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集体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讨论,积极发言,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自己思想实际,写出心得体会、调查报告或理论文章。

五是建立健全干部关怀制度。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并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上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宣传发动。在机关公开栏内公开《治理方案》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走读”等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5年7月中旬-7月底)。严格按照《治理方案》中的要求,作风办将根据签到表和随机督查等方式,排查干部“走读”问题,如发现“走读”干部,将如实登记备案,并发出督查通报在机关公开栏内公布。

(三)整改落实(2015年8月上旬)。镇机关干部“走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将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成果(2015年8月中旬-9月底)。开展干部“走读”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和经验要继续推行,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逐步建立加强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走读”问题实质是干部作风问题,是“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反映出干部勤政敬业的操守不严,坚守基层的定力不强,推动发展的用心不够,严重背离中央、省、市、县改进作风的要求,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风政风,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治理,切实加以解决。“走读”问题整治工作须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加强日常监督。“走读”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确暗访、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贯彻执行《治理方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各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和约束“走读”行为,坚决避免“一阵风”、走过场。

(三)强化考核问责。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开展社会评价工作,把干部“走读”问题纳入其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违反有关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将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并进行通报。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3·21”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曾桓那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永才、丘培忠、郑文芳、林金华任副组长,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法制科、警务保障科、监督室及各派出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办),办公室在县局纪委,由纪委书记、督察长曾桓那任主任,监督室主任黄志辉,教导员张俊汶任副主任,县局各部门、派出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扎实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各类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大力增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我县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随意使用、长期占用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

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全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刘金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座谈讨论,教育民警熟练掌握各项执法规范,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25日前报县局专项治理办。

(二)排查清理阶段(4月25日至6月25日)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逐一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各单位排查清理情况请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县局专项治理办。

(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25日至10月25日)

各单位要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县局专项治理办要重点抓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并针对不同性质的涉案财物以及涉案财物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使涉案财物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全面推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要逐步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制度,县局指定警务保障科对各办案单位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涉案款项和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部分涉案财物设立或指定专门保管场所、账户实行集中管理。抓紧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办案部门要协调警务保障科负责涉案资金的上缴、退还,涉案财物的接收、移交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将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作为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5日至12月10日)

各单位要把涉案财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迎接上级公安机关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确保验收过关。对在专项治理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因久拖不决引发当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2页

事人反复投诉、上访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请于12月5日前报县局专项治理办,并做好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县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名民警,“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警种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治安、经侦、刑侦、交警等部门要针对本部门警种执法特点,加强对基层办案单位指导和日常监督。法制科要在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警种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警务保障科要加强专项检查,建立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并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账目、物品。监督室要加强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结合“审计整改年”活动,加强对涉案财物的专项审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监督室要会同信访部门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反映有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线索,及时组织查办,化解信访积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县局专项治理办要建立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坚持规范执法、落实工作制度、赢得群众好评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准确把握政策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把违纪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作为硬措施来落实,又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专项治理前发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律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即使构成违纪,也要从轻处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甚至边治边犯、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坚决执行公安部提出的“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和以保代处)。违反这“六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贪污、私分、侵占涉案财物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再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理;有关主管领导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一律先予免职。县局纪委要会同派驻纪检工作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六条的规定,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民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防患未然。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实行综合情况“一月一报送”制度,各单位每月5日前要向省厅专项治理办书面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单位信息上报情况实行量化考核。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章标题: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全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佛冈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民生信访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既要重视教育的发展,也要注重构成和谐的教育环境,更要解决好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突出的矛盾和纠纷,预防新矛盾的发生,推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掌握教育系统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调处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原则1、化解矛盾,注重预防。依法按照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和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各党支部(学校单位)要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制止纷争。3、归属管理,条块结合。各党支部(学校)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4、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相关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治理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问题,按照县的要求,县教育局党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学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在上半年,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调处和检查验收四步进行;第二阶段定在下半年,针对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情况适当调整方案,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处。第一阶段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动员部署(3月19日—3月23日)。各党支部(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做好动员部署工作。2、全面排查(3月24日——4月28日)。排查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信访问题。对未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和人员要逐人逐案核实情况。建立台账,力求一个不漏。将排查出的情况请于3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信访室。3月29日后至6月8日发生的信访问题,要依照上述要求同样排查调处。3、集中调处(3月29日至6月8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五定”措施,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逐个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和疑难复杂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一包到底。4、检查验收(6月8日至30日)。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在6月3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信访办。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各党支部(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强化考核工作,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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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访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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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全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___县《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民生信访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既要重视教育的发展,也要注重构成和谐的教育环境,更要解决好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突出的矛盾和纠纷,预防新矛盾的发生,推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掌握教育系统目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调处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原则1、化解矛盾,注重预防。依法按照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和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各党支部(学校单位)要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制止纷争。3、归属管理,条块结合。各党支部(学校)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4、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相关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治理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问题,按照县的要求,县教育局党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学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在上半年,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调处和检查验收四步进行;第二阶段定在下半年,针对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情况适当调整方案,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处。第一阶段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1、动员部署(3月19日—3月23日)。各党支部(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做好动员部署工作。2、全面排查(3月24日——4月28日)。排查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两大民生信访问题。对未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和人员要逐人逐案核实情况。建立台账,力求一个不漏。将排查出的情况请于3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信访室。3月29日后至6月8日发生的信访问题,要依照上述要求同样排查调处。3、集中调处(3月29日至6月8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五定”措施,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逐个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和疑难复杂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一包到底。4、检查验收(6月8日至30日)。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在6月3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信访办。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各党支部(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强化考核工作,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纠纷激化升级的,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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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仙纪发[2015]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治理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中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作风不实、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进行整改,建立防止“四风”反弹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范围

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

三、治理内容

(一)政务服务的可及性问题。重点解决村(居)便民服务室没有实现全覆盖,设址不科学、不合理,群众来往不方便。政务服务机构功能不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较少,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问题。重点治理政务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松弛、监管不严,工作人员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软,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等问题。

(三)政务服务的运行效率问题。重点治理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落实不彻底、不到位,前置审批过多、申报资料繁杂、审批流程不优;行政确认不规范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脱钩、服务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加重群众和企业负担的问题。

(四)政务服务的公正透明问题。重点治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服务指南编制粗糙缺漏的问题。

(五)政务服务的机制执行问题。重点整治政务服务机构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窗式受理制、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容缺预审制等工作机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纪委和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及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7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5年7月8日至7月31日)

1、组织部署。组织召开全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动员工作会议,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确定的治理内容,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和要求。

2、组建专班。我镇成立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风”治理办)。市各村(居)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明确联系人。镇“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检查督导,镇组织办配合。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具体落实治理工作要求,各村(居)便民服务室、镇直政务服务中心要将工作专班组建情况、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28-2852011)。

(二)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征求意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结合实际,采取问卷调查、报刊公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企业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重点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察员联系沟通,主动征求对政务服务“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查摆问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认真对照五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细致梳理,深入查摆政务服务中的“四风”问题,逐项细化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做好“三查三看”(查项目进驻,看是否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查管理机制,看是否管理规范、运转有序;查工作作风,看是否热情服务、廉洁高效),深入查找在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项目进驻不全、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查摆问题的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帐管理制度,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做好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问题清单于8月5日前报市“四风”治理办。

(三)集中整改(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问题整改。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并以多种形式听取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的意见;对举报投诉反映属于此次“四风”整治的问题,要逐一查明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大问题整改的力度,结合台帐管理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进展和结果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

2、开展评议。镇“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委员对政务服务机构整改工作进行评议。

3、明察暗访。“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察员、新闻媒体等参加暗访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镇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四风”问题整改进展及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30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

(四)建章立制(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健全制度。针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推进深化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政务服务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从健全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能力、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

2、构建机制。镇“四风”治理办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政务服务“四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存在的“四风”问题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整改建章立制情况,于12月1日前报镇“四风”治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落实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向镇“四风”治理办报告工作情况。

(二)加强督导考核。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检查督导,将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四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年度考核范围,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镇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给予通报批评:

1、工作人员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2、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导致办理事项出现差错,遭服务对象投诉;

3、工作人员不服从统一管理,协调办理事项态度不热情,办事互相推诿,工作不主动的;

4、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不能向服务对象做到一次性告知审批程序、申报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及注意事项,影响服务对象办证结果;

5、窗口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无故串岗、脱岗;

6、因私请假每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

7、上班期间有吃东西、玩电脑手机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的;

8、上班期间有不文明言行、聚集聊天、嘻笑打闹和行为失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交镇纪委监察室处理:

1、“三集中、三到位”不彻底,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

2、行政审批中存在“中梗阻”;

3、利用指定中介强制服务、乱收费。

4、对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乱确认,乱收费;

5、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6、接受服务对象产品或纪念品,收受服务对象红包或礼品、有价证卷,擅自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宣传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新型媒体等的作用,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行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的氛围,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把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均等化结合起来。督促政务服务机构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在服务群众中增强宗旨意识,加强政务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XX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职业教育、提升道德素养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健康型”四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强化道德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行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局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市水务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二、目标任务
通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把工作中存在的不讲诚信问题梳理出来,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严格的办事程序、严明的纪律要求、有效的管理机制、整洁的办公环境等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结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先争优系列活动,树立职业道德建设正面典型,大力表彰道德模范和工作标兵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舆论氛围,达到诚信理念切实树立、公德意识切实增强、行业风气切实好转,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元市水务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赵潜任组长,副局长谭东全、张勇、秦乔昌、陈榕、机关党委书记王琪、市防汛办主任魏委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潘洪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教育治理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文件,制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局关心、支持、参与的局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在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阶段性成果。
(三)教育整治阶段(2013年5月—12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成果公之于众,让群众能看到明显进展。全面总结本科室、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检查。
五、工作措施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廉洁自律。
(一)加强道德教育。结合“道德法制大讲堂”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开展诚信教育和公德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
(二)组织明察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市民志愿者等进行巡查,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查找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道德评议。组织退休干部、群众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评议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反映,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
(四)选树先进典型。在教育治理活动中,我局将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广元水务网、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五)深化活动内容。以“亮牌践诺、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和作风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深化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文明宣传、礼仪示范、秩序引导、排困解难、环境维护中的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结合广元“四联创”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公德水平提高。
六、责任分解
社会服务专项教育治理——涉水事务管理服务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科室(单位):农村水利科、供排水管理科、水产渔政科、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责任内容:对供水、水利设施修建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讲诚信、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等进行排查整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教育和治理作为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途经、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教育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播发一批生动鲜活的通讯综述。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明确工作责任。把开展教育治理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具体。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查。要健全制度,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效。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各科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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