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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员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党员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心得体会范文两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党员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贯穿全会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是管总的东西。在走什么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全会释放了明确的信号、指明了正确方向,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重启“法律之门”;从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们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三个方面,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还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建设,这是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这是本质要求;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基本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是基本方式;只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这是基本前提。这“五个坚持”,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决定着我们能不能搞好法治建设、迈向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应当毫不含糊、立场坚定,不为噪音杂音所扰,不为错误思潮所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注定将成为党执政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五大体系建设和六项重大任务,完整描绘出稳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

建设法治中国,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的历史使命。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党执政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破解深水区的利益藩篱,化解攻坚期的复杂难题,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改革与法治,构成着助推中国梦的两翼。

“奉法者强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发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引领作用,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各种矛盾和改革,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共识。这是改革持续向前的制度保障,也是全体人民的福祉所系。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于执政党而言,就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同时,坚持党依法执政,善于把科学的思维、民主的理念转化成法治的方式,把党和人民的意志变成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法治,就是治人、治己、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依法治权,给权力划定边界,关进法律编织的笼子里,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答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时代命题。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法治中国,就必须要求在整个社会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真正做到“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既是规则之治,也是理念之治。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所营造出的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正为湖南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着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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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范文两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范文两篇

【一】

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我个人通过几天的反复学习有以下三点认识: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全会《决定》,做到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力求学懂、学深、学透,在全局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并将全会精神列入机关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做好本职工作,用学习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落实。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要以全会精神全面指导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对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再思考、再谋划,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搞好“回头看”,着力“补短板”,确保收好官。在做好日常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转变服务观念、管理机制、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以精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制度化保障为目标,按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学习、卓有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形成学先进、创一流、做一流的良好氛围,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四班子及驻上下大院其他单位提供坚实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警惕“四风”问题的反弹,继续抓好我局“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好党支部主体责任。要以身作则,筑牢思想防线,注重自身修养,保持清廉本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必备的能力素质、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坚韧的意志品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全局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以更大的干劲全力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二】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上,把包括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国家法治体系建设中,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方面的部署中,都有针对反腐加强制度设计,体现出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为扎紧权力的笼子提供了刚性的法治力量。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正风肃纪将成“新常态”,完善党内法规定“时间表”,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信号。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之后,我们认为: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防震减灾工作必须依法开展,国家防震减灾能力的提升必须依法进行。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如何把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防震减灾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学习,争做会议精神的宣传员。要高度重视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全会精神列入单位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好全体党员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狠抓落实,争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防震减灾工作必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能力的提升必须依法进行。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是全面、系统、整体性的,地震系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地震行业管理水平,用法治的手段破解事业发展难题,促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持之以恒,争做作风建设的排头兵。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是一份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宣言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警惕“四风”问题的反弹,继续抓好单位“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结合我局实际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坚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要求,坚决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出现的腐败问题、苗头性问题和不良倾向,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有力遏制、决不手软。

四、统筹兼顾,争做履行职责的落实者。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督促全体人员认真把握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地震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统一思想和行动,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好《决定》,特别是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要求,依法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今后,我们要在工作中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动当前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契机,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自身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心全意服务全县人民,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两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两篇

【一】

立足本职工作 搞好学习贯彻

10月20日至23日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0月25日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对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10月27日、11月3日县经贸工委、经商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两个全会精神,通过深入思考,联系自身纪检监察实际,就个人的学习思想认识,写出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认真学习原文,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当好学习的榜样。一是集中学,局机关制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详细计划,集中全体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王岐山书记的讲话。二是自主学,要求经贸工委、经商局机关党员干部要抽出自学时间,认真研读原文,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文章。三是互助学,利用机关座谈会、讨论会、思想交流会等形式,大家畅谈学习感想、打算及体会,提高对精神的理解。

二、突出当前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定位。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与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三转”等工作相结合,与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一是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单位业务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二是注重预防,强化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防控。三是狠抓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着重查处有纪不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四是强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和治庸问责力度,促进服务提速,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行力。

三、突出提升素质,发挥表率作用。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强化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局机关大力倡导学习之风、落实之风、担当之风。突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清正廉洁正义正派的良好风气,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思想、纪律保证。

【二】

10月20日,举世关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我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在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收听收看有关全会的最新报道。10月27日我们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部署。通过学习,我认为全会公报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五大体系,六大任务,七大看点”。一个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大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七大看点:立法,拓宽公民参与途径;宪法,依宪治国依宪行政;追责,重大决策终身追究;独立,领导干部不能干预司法;优化,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队伍,完善职业准入。考核,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经济和商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努力在推进我县改革发展中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更大作用。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关键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三是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十八届四中全会法官心得体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法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责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坚持公正司法,通过发挥审判作用,彰显规则,维护秩序。审判工作中,我们要严格依法办案,通过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信仰法律的自觉性,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法官有责任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审判活动,彰显司法权威,让法治理念不断地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法治环境。让老百姓树立规则意识、秩序意识,让群众逐步形成敬仰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坚持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明确了我们广大基层法官面临的任务和挑战。我们是人民法官,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在审判案件时,我们要以高于常人的价值观与司法经验,尽量做出符合法理的判决,以公正的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和社会观念进行引导,起到仰恶扬善的社会效果。在审判中倡导、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观念,不搞无原则、无法律依据的调解,切实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活动中,我们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司法,不偏不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推进司法公开,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作为广大基层法官,我们仅做到这些还同依法治国的理念相差甚远。我们要完善陪审制度,让社会更多的人才参加具体案件审理,促进阳光司法。基层法官要通过耐心向百姓讲解法律的规定,使百姓能够认同法律这个“理”。要让老百姓运用法,则先要让百姓熟悉法、信任法,让法治取代人治。树立法律的权威,还要细致于微,要将每一份判决书都当做法治宣传的最好课堂,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院落开庭等活动,让法律不再陌生,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让全社会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的法治中国梦就一定能实现。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大学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大学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界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历数近年来的四中全会,党的建设向来是主角,党的中央全会也从未专门聚焦法制话题,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意义和影响不言而喻。

依法治国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主题,由今上溯到百年前,梁启超就曾经发出过中国何时可以建成法治国家的历史之问。百年间,我国的法治进程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在新中国建立后,党十分注重立法,筚路蓝缕,我国终于在2011年初步形成了有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标志着我国向民主法治国家迈开了一大步。然而,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部分纸面上的法律还未变成行动中的法律,无论是从经济发展领域,还是社会发展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只是口号。一些领导目无法纪,一些富商以钱压法,更多的是无辜的民众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正因为这样,十八届四中全会因为国家法治建设描绘了一条具体而清晰的路线图而值得镌刻。

纵观最近连续落马的如周永康等多位高官,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法治力度正在逐步加强,政府部门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纷纷拿出实际行动,将反腐进行到底,打好依法治国的头阵。今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决定》无疑又为建设法治国家添砖加瓦。《决定》里明确了官员的宣誓问责制度,还修改了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任命规定,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法律的渠道,对包括学生在内的不同人群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都有新的说明。尤其是学生这一块,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法律课程。愚以为,作为大学生,更要搞好个人的法律信仰,心中存有正确的价值观,学会明辨是非,将热情投入到法治建设中。不久前的香港“占中”事件里,大学生一腔参与政治的热情被利用,意图破坏香港的选举法律体制,这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航域,身后是法律体系基本完备,脚下是建设实施道路的努力铺就,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法治正在深入人们的精神层面,逐渐成为人们的核心价值观。我始终认为,法律的最终呈现,是带给人们一种良好的状态,当人们遇到问题时,知道要用法,当人们在办事时,知道要守法,当人们在茶余饭后时,懂得谈论法治,这样的状态,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的状态,是我们必须努力的方向,也是党的十八大真正想赋予每个人的吧。

篇二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10月20日到10月23日召开。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强调了全面深化改革,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

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 景。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 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 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立国家安全委 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指示,将会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会得到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将会进一步健全,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将会很快形

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会进一步深化。创新社会治理,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 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

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 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 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进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利于推进文化体制机

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1月15日晚发布,主要有“中国将放开‘单独二胎’”、“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准官员多处占用住房,探索实行官邸制”、“废止劳教制度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内容。对于关心法律的人来说,最关心的当属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 建立与行政区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劳动教养创立于建国初期,当时中共中央的目的是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1956年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在全国实行。自 1982年之后,劳动教养制度在法律性质上及适用对象上均发生了极其明显的变化。1991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权报告》将劳动教养制度 定义为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制裁手段,在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的效用,其法律性质、适用对象也因时代主题的不同发生巨大的变化。不可否认的是,劳动教养制度实施以来曾教育、感化和挽救过一大批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在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劳动 教养制度存在根本的缺陷:首先,劳动教养制度违背了法治国家公认的基本原则,如法定主义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立法法》第8条规 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处罚和措施,只能制定法律。”《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明显的是在《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颁行以后,劳动教养就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正当性。第二,劳动教养制度与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格格不入。劳动教养制度没有了法律依据,破坏法治统一,成为了国际社会攻击中国政府违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侵犯人权的借口。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回应了民意和顺应了时代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另外,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的重点所在。司法机关的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司法权运行必然受到地方势力的干预,同时,司法机关内部管理的行政化也严重影响了法官检察官依 法独立行使权力。要推动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与行政区适当分离的司法制度。只有这样,法院检察院才能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司法正义,让清白之人不受非法处罚,让有罪之人及时得到惩罚,也只有这样,司法机关才可以较快的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法 律的保障。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号召下,我相信我们的党一定会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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