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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心得体会

学习六权治本心得体会。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学习六权治本心得体会"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习六权治本(一)

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

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 "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学习六权治本心得体会(二)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当前,要突出治标,坚持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现在还不收敛不收手的更要从严查处,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在治本上下功夫。我们要通过实施 "六权治本",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一)依法确定权力,就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推进"六权治本",必须首先解决好这一问题。一要依法审核权力。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所有职权,开展厘权、清权和确权工作,编制权力清单,明确职权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真正做到让政府部门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二要依法界定权限。针对一些部门和岗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滋生腐败的问题,要依法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各项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档设限,缩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三要依法规范流程。权力运行流程包括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期限等各个方面,是对权力行使主体的行为规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是依法确定权力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原则,抓紧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努力做到每一项权力运行都按流程规范运行。

(二)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与平衡,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架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一要分级授权。要根据省、市、县、乡不同层面的管辖权限、事权性质,本着权责对等、科学实用、有利于权力制衡和强化责任、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群众办事原则,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职权进行重新划分,合理分解到多个层级,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这方面,当前的重点是下放权力。要提高放权"含金量",真正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不能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二要分事行权。要按照职能转变要求和有关规定,厘清交叉职责。这方面要着重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要完善和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等具体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把各级各部门权力科学分解到班子成员,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三要分岗设权。要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原则,将高廉政风险岗位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拆分,并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办法,有效化解权力行使中的潜在风险。

(三)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一要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煤焦、土地、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及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把制度的笼子扎紧。二要重点加强部门制度建设。各方面、各层级、各部门,都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四)阳光行使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践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要想"管控得好",公开至关重要。一要明确公开范围。党务、政务、村务、企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都要按照最大限度公开的原则,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要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解决机关衙门化、权力封闭化、决策神秘化、"暗箱操作"等问题。二要拓展公开方式。要从有形场所到无形网络,在传统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等基础上,更多探索开展电子政务、网络审批,用现代科技手段制权防腐;从封闭审批到开放审批,把权力运行全方位、全天候置于公众视野。三要规范公开程序。坚持把公开作为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和必经程序,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了支持和保障权力运行公开,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件事:一件是加快建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对需要进入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坚持应进必进,坚决杜绝场外交易。另一件是抓好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许可)执法主体及服务部门"一厅"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

(五)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一要加大专门机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巡视机构和审计部门要根据中央要求和我省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制定强化监督、改进监督、落实监督的具体意见,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落到实处。二要落实人大政协监督。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违宪违法滥用职权、越权执法和随意执法等行为监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审判权、检察权等司法权力公正行使。重视并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切实改变政协监督地位缺乏、效力缺失状况,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三要强化人民群众监督。依托权力运行公开,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切实纳入决策、执行、监督的刚性制度,()力求做到全面监督而不是选择监督、长期监督而不是临时监督、实质性监督而不是形式上监督。四要重视媒体舆论监督。支持引导媒体依法、科学、建设性对权力运行监督,发挥媒体重要的、特殊的监督作用。

(六)严惩滥用权力,就是"严"字当头,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惩处到位,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让制度和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一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处腐败,"权力出笼子,人就进笼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狠刹"四风",努力形成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聚焦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达到让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的震慑效果。三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

需要强调的是,"六权治本"不仅适用于我省国家机关,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六权治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顶层推动;"六权治本"更是一场权力革命,需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抓、勇于革自己的命。同时,"六权治本"涉及面比较广、牵扯点也比较多,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先行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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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六权治本心得体会


三晋大地正在酝酿着一场权力革命——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六权治本”,从最初部署,到试点先行,从全面推进,到深入推进,已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深刻影响。近日,记者走访了不同层面的领导干部,大家认为,省委提出“六权治本”的思路并分步扎实推进,符合山西实际,抓住了山西关键,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

“可以说,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而言,‘六权治本’抓住了统筹山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点,牵住了‘腐败重灾区’重建工作的牛鼻子。”吕梁市副市长成锡锋道出了干部们对“六权治本”的普遍认知。

从任性到法治,“六权治本”强化了干部依法、廉洁从政意识

“‘六权治本’带来的突出变化之一,就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谈起“六权治本”,试点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唐晋有着较深的体会。

所谓信马由缰,如果权力是马,缰绳本应是法律、是制度。但是,曾几何时,管束、制约权力的缰绳变成了领导意志。在个人私欲的膨胀下,权力一次又一次任性起来。前些年,交通系统出现系列腐败案件,很大程度上因为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认为勇于改革就要敢于突破,哪怕突破的是法律这个底线。

“六权治本”实施后,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大大增强。唐晋说,现在,合法性审查成为领导决策的前置程序,法律审查不过关不得提交会议研究;会上研究某个决策时,也要先审视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永明也有同感。他认为,“六权治本”环环相扣,抓住了法治这个根本,体现了法治思维,是省委着眼建设法治山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去年底,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六权治本”的决策部署后,就交给省人大常委会一个硬任务: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条例,让权力处于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邓永明说,省委在推进“六权治本”时,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摆在了重要位置,就是抓准了“法治”这个关节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一种基本形式,是约束国家机关权力任性的有力武器。在省委高度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下,条例在四个月内经过三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进行了30余次修改后,最终于今年3月31日通过并在7月1日起施行。“这为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邓永明说。

同为试点的吕梁市不少干部也对“六权治本”的法治效果深有感触。成锡锋说,“六权治本”的实施过程,特别是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成为了普法、学法、敬法、守法的过程,成为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的过程。

从广大干部的反映看,“六权治本”使权力完成了从任性到法治的根本转变,随着权力边界的清晰、运行的规范、设租寻租空间的消除,大家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得到空前的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使命感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从不敢到不能,“六权治本”让干部自戴“紧箍咒”接受监督

“‘六权治本’本质上就是用制度约束权力和用权行为。当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权力运行流程都置于阳光下、所有用权行为受到各界监督时,我们的工作更好干了,避免了更多的人为干扰。”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李贵顺非常支持“六权治本”。

以道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李贵顺说,通过制度优化和流程再造,找人托关系现象几乎没有了。因为找人也没用,制度卡死了,流程公开了,过程留痕了,我们最大限度地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制度让干部“不能腐”。

制度,以前并非没有,但是,是否管用有效?是对上行制度的照搬还是切合实际可操作?执行力够不够强?采访中,一位干部表示,一些部门和地方,更多时候“一把手”就是制度,这也是山西政治生态出现严重问题的原因之一。

针对这些问题,在推行“六权治本”时,不少地方对制度进行了大起底,依据法律条例、参照现实情况,逐一审查,该废止的一律废止,该修改的适时修改,该制定的重新制定。同时,行政权力部门全面梳理出“三清单”、编制出“两图示”,将权力的模板公开晒出来。省运管局局长杨吉平说,“六权治本”是省委着眼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部署。从推进情况看,“六权治本”真正做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孝义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殿生也坦言,以往,有的地方工程上去了干部倒下了,有的是资金使用问题和人事问题出现了权力寻租。所以,我们着重抓“三重一大”制度体系建设,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不再是“一张嘴”说了算。“‘三重一大’的标准得到了细化,花钱也有了规矩,权力寻租、权力滥用也就没有了空间。”

由此可见,深入推进“六权治本”,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广大干部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大大增强,放在制度笼中的权力让更多干部轻装上阵,由“不敢腐”到“不能腐”的质的转变正在形成。

从权力到服务,“六权治本”创优发展环境使“不想腐”成为习惯

“‘六权治本’,对山西而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成锡锋表示,“六权治本”是省委着眼优化行政权力配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行的一次“掌权者”的自我革命,更是优化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省的必然要求。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管理处处长苏敏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他说,以前,一些干部有点权力就要用足,不愿放手。现在,在“六权治本”的推进过程中,大家已经在观念上发生了转变,那就是把手中权力转变成服务。当每个干部把权力都当作服务时,“不想腐”的理念也就会潜移默化地形成。

行政审批管理处是省交通运输厅新设立的部门,主要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及督办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之前,进入大厅的有10个大项。这次,经过全面清理,重新确定为27个大项,全部进入大厅。”苏敏认为,这表明以前行政权力边界不太清晰,经过“六权治本”的实践,给权力厘清了边界,将以前一些处室部门的行政事务,比如建设施工许可、工程设计审批等,都界定为行政权力,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而每一项进入大厅的事项都制定出严格、清晰的运行流程,并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开公示,规定办结时限。只要看流程图,当事人就知道事情办到什么程度了。

“这样一来,权力运行的自由度大大减少,办事效率大幅提高。”苏敏说,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大厅,还减少了当事人与相关行政人员见面的机会,降低了廉政风险,同时,增强了政务服务意识。“我觉得,所有来大厅办理审批事项的申请人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应该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尽量让申请人少跑腿、心气顺。”

苏敏思想上的转变并非个例,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杨团也有这样的感受。他说,“清理权力事项并非只是数字的变化。通过清理,我们不仅发现了问题,还努力解决问题,为改革营造了更好的环境。手中权力不是为了吃拿卡要,而是要真正为百姓服务。”

正如许多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坚决的态度,辅之以科学的举措、踏实的作风,山西的“六权治本”一定会取得经得起历史考验和人民审视的实效,山西也一定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弊革风清。


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心得体会


本立而道生,本固而木荣。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无疑是根本。而六权治本,即是在制度层面打出的组合拳。如今,这已经成为山西构建政治新生态与反腐新常态的导航仪和坐标系,并由此掀开了全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由试点到全面,由高层到基层,无论是权力中枢还是权力末端,哪里有权力,就推进到哪里作为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六权治本推进的深度和质量,既取决于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推进力度,也取决于推进的方式方法抓住根本点、切中关键点、找准着力点。

1 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就要善于梳理、总结、借鉴和用好试点单位的经验。

六权治本在试点单位开了个好头,在最初进行试点的吕梁市、孝义市和省交通运输厅探索了不少成功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吕梁市梳理出职权清单5000多项,风险点3万个左右,并根据风险点分别制定预警办法和防控措施。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267个权力清单、267个责任清单以及11项负面清单,绘制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个权力运行流程图。孝义市查找出3200多个权力运行风险点,同时将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运行,全程留痕。试点单位普遍感受到,六权治本是规范权力运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实施过程中,摸清了家底、画出了红线、降低了廉政风险,最大程度遏制了不作为乱作为,逐步实现人管人、人管事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转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试点单位的先行先试,为各单位深入推进六权治本提供了经验和范本。这些经验来之不易,不仅值得充分肯定,还应在推进中用好他们的经验,少走弯路。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六权治本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十分复杂,经验只能借鉴,不能一成不变地套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总体要求,踩着不变的节奏和步伐,把握好六权治本的方向性、政策性、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科学性,不断再聚焦、再深化,根据各自实际,不断完善、充实六权治本的丰富内涵。

2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就要牢牢抓住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等关键环节和着力点。

依法确定权力,关键要做到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导向和改革导向的有机统一,紧紧把握好认真厘权、严格清权、公开晒权三个环节;科学配置权力,关键要实现制约权力和效率、效能的统一,结合简政放权和审批制度改革搞好分级授权,结合职能转变和完善决策机制搞好分事行权,结合强化部门内部监管搞好分岗设权,结合权力重新配置搞好流程再造;制度约束权力,关键要力求周密有效,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约束要求,完备制度设计,优化制度运行,严格制度执行;阳光行使权力,关键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着力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落实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实效;合力监督权力,关键要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监督权力,发挥各个监督主体职能,实现各尽其责,切实提高监督效能;严惩滥用权力,关键要真正严起来,一方面要严厉查处乱作为,另一方面要严肃问责不作为。

依靠制度有效防治腐败不易,构建科学的制度更难。就目前而言,六权治本已经搭建起了制度框架,也在试点单位取得一定成效,但要真正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还要做许多具体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将其作为政治任务,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放手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纠错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把各级干部的精气神鼓起来。

3 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就要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贯穿始终。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来看,六权治本也是其中重要的改革内容。省委书记王儒林多次强调:六权治本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机制改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权力革命。这就意味着,六权治本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没有改革的精神和勇气是做不好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扬涉险滩、闯难关的改革精神,敢于破权力的藩篱;要研究重大关系,正确把握改革方向;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坚决清除工作推进中的中梗阻。既把改革作为实施六权治本的强大动力,又借力六权治本突破改革的重大关口,避免两张皮、单打一现象。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总书记曾指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制度缺乏创新,再好的制度也会落后。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在全面推进六权治本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以敢啃硬骨头、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耐心和恒心,在攻克一个又一个问题堡垒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让六权治本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4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嘴上、会上,要认真研究、真抓实干,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统筹落实六权治本要求。

目前,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的号角已经吹响,各市各县也全部召开了推进会。但是各级各部门的推进情况良莠不齐,有些地方和部门,或心存畏难情绪不知如何下手,或有意观望等待别人的做法,这些做法极大地影响了全省的推进速度。各级党委政府不要心存侥幸,以为一个小地方、小环节上的偏差不重要、无所谓。有一个著名的5个90%相乘理论,在很多人以为一件事做到90%就是优秀的时候,殊不知这样一级一级下去,5个90%之后只剩59.9%。这个不及格的答案如同猛掌击背,让人警醒。在等待观望,自以为做得不错的满足中,也许你已经落后了。

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六权治本既是攻坚战,也是攻心战,考验的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与省委的要求部署保持一致,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和充分理解推进六权治本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六权治本,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依法确认,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政府管理体制框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入推进六权治本,需要全省上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狠下决心,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定必胜的信心,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以推进六权治本为抓手,一方面从机制上预防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廉洁、政治清明,另一方面转变政府职能,创优发展环境,释放市场活力,努力创造有利于六大发展的条件和氛围。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在法治轨道内推进六权治本,用法治手段固化六权治本成果,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山西建设,坚决打赢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这场硬仗。

六权治本学习心得


六权治本学习心得:着力推进"六权治本"深化山西法治建设

崔国红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任务。

当前,山西改革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但最主要的矛盾还是政治生态问题。山西所暴露出的严重腐败问题,不仅与山西独特省情密切相关,更暴露出山西法治不健全、权力不公开、制度不落实等诸多方面的弊端。对此,2014年10月12日,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在太原市调研考察座谈会讲话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清除发生腐败的土壤上下功夫,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方面我们要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抓好‘六权治本’,即: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2014年11月30日,省委召开全省学习讨论落实动员大会,决定用四个月时间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主题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其中,把实施"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最近召开的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了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王儒林同志在会议工作报告中,又集中对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施"六权治本"做了深刻论述。

省委提出实施"六权治本"的举措,为推进山西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六权治本"的科学内涵上看:"六权"指的是规范和控制权力运行的六个方面。其中,"依法确定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边界问题,"科学配置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制衡问题,"制度限制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规范问题,"阳光使用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运行问题,"合力监督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监督问题,"严惩滥用权力"解决的是权力的"出笼"问题。"六权治本"突出"治本","治"即治理、根治、法治,"本"即直指严重腐败现象的根本所在,不正常的政治生态的根源所在。"六权治本"的实质就是以法治的方式来规范和控制权力运行,从而达到净化政治生态的目标。

从"六权治本"的理论价值上看:"六权治本"的提出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吻合。在四中全会《决定》中,要求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形成"五大体系"."六权治本"则与建设"五大体系"的要求高度契合。其中,"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合力监督权力"、"阳光使用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六权治本"体现的从严治党要求,则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在依据。同时,"六权治本"将"五大体系"建设任务具体化,对权力的获取、配置、限制、使用、监督和保障分别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权力运行的事先、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结构严谨、系统完整,具有很强的理论创新价值。

从"六权治本"的现实意义上看,"六权治本"作为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重要举措,闪烁着法治精神,紧扣了山西实际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山西法治建设的重大实践,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学习贯彻省委"六权治本"要求,应着重从六方面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一、依法确定权力,使法治成为"合法之治"

"依法确定权力"的提出,其核心思想源于基本原则里的"行政合法性原则",突出强调了"职责法定"的权力来源问题。在四中全会《决定》第三部分明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我们必须从转变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高度出发,按照省委的要求,依法界定政府干预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边界,准确定位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正确行使政府各项管理职能,真正做到依法确权、依法限权、依法用权。

当前,"依法确定权力"需要抓紧推行"三个清单":一是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作为一种制度性授权机制,是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的任务,也是省委多次强调的工作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对行政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都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使每一项权力行使都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表述准确、公开透明,从而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限制和规范公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对市场准入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体现了政府在处理与市场关系上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我们要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三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通过"责任清单"来分级细化责任归属,明确责罚措施和标准,推动履职监管规范化,严防监管"空白"等不作为问题,从而使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为民尽责。

二、科学配置权力,使法治成为"科学之治"

"科学配置权力"的提出,其核心思想源于现代法治的权力分立原则,突出强调了对权力运行机制的优化设置。四中全会《决定》对行政执法职权配置和司法职权配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学配置权力,对于解决因权力过于集中而造成"贪权"腐败问题,或因权力配置不合理而导致"推责"问题、"不作为"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针对权力布局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科学配置权力:一是着力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完善民主集中制度和重要事项行政决策机制,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分解为班子其他成员共同行使,推动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合理分权的问题。在职能设置上,将一个部门行使的权力合理分解为多个部门行使,使各项权力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实现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在岗位职责上,围绕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将高风险岗位行使的权力合理分解为多个岗位行使,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着力解决行政层级之间权力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权改革,推动各部门将内部分散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促进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进一步强化上级部门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放权不放责",使下放的权力得以正确行使。

三、制度限制权力,使法治成为"规则之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重制度、讲规则是法治的基本特征,也是限制权力的最佳武器。在四中全会《决定》中,将强化制度建设贯穿整个《决定》之中。省委关于"制度限制权力"相关内容,与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制度建设高度契合。同时,深刻揭示出山西严重腐败问题在制度缺失上的根源。特别是在煤焦等重点领域、资源配置等关键环节、选人用人等重要问题上,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权力失控重要原因。

当前,着力于"制度限制权力",应重点完善三方面的制度:一是完善推进经济市场化改革各项制度,坚持经济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煤炭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煤炭资源的直接配置。同时,要积极适应"三期叠加"下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完善党委选人用人各项制度,堵塞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性漏洞,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坚决调整干部"带病在岗",坚决预防干部"提拔后生病",从用人根本上铲除歪风邪气滋生的土壤。三是完善责任绩效考核各项制度,强化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四、阳光使用权力,使法治成为"透明之治"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行公开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阳光使用权力"的要求,就是要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杜绝权力的"暗箱操作",这既是我们党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管理活动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实现弊革风情、重塑山西形象的迫切需求。

为此,我们要大力推动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以公开提升执法司法活动的权威和公信力。一是要强化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让群众对我们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等情况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努力树立山西党政机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诚信自律的新形象。二是要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政策法规、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全面落实《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动落实政务、警务、厂务、村务等公开工作。三是要细化公开内容。对每一个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都应明确具体内容、权责范围、负责人员、完成时限和具体标准,公开考核监督的方法和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三公经费"支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情况、审计报告、重大事项进展落实情况等应列为重点公开内容,实行总目和细目一起公开,结果和过程一起公开,事前、事中、事后一起公开,努力提高监督效果。四是要畅通公开渠道。优化政府部门网站的公开栏目设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行窗口"一站式"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广泛运用电话热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行政服务中心、手机短信、市民论坛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信息公开。

五、合力监督权力,使法治成为"有效之治"

权力要想不被滥用,就必须接受监督。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为此,省委要求将权力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推进,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和工作体系,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发挥监督整体效能。"合力监督权力"的要求,正是省委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当前,积极探索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合力监督权力的新格局,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需要明确的是,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因此,我们要将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使党内法规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二是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当前,山西一系列重大腐败案件,共同的特点是行政权力的滥用。对行政权力而言,要受到两个方面的监督。一个方面是外部监督,主要是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另一个方面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三是社会监督与权力监督相结合。在对行政机关的各种监督中,权力监督具有法律意义,能够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比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与此同时,社会的监督,诸如来自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的监督,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四是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四中全会《决定》在有关部分指出,要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规定,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就政府系统专门监督而言,要重点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

六、严惩滥用权力,使法治成为"权威之治"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健全的法律、再严密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也将是一纸空文。一方面,"严惩滥用权力",是法律内在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严惩各类滥用权力的"出笼"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党作为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具有先进性的政党,从严治党是一贯的要求。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当前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抓作风与反腐败并举,"老虎、苍蝇一起打",推动形成了从严治党、高压反腐的政治新常态。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此,"严惩滥用权力"的提出,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面对山西连续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现状,严惩滥用权力,坚决打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成为省委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历史担当。几个月来,省委围绕严厉惩治权力、深入推进和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提出了推动实现全省廉洁、转型、创新、绿色、安全、统筹"六大发展"的目标,其中将"廉洁发展"置于"六大发展"之首;部署了"甄别一批、退出一批、掌握一批干部"的重点工作;形成了反对腐败、狠刹"四风"、打黑除恶的"三个高压态势",充分表明了省委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态度。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各项要求,着眼标本兼治,真正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

当前,山西发展正处于重要历史关口。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着力推进"六权治本"、深化法治山西建设,对于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的依据和底线,头脑中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行为上时刻把握法律这个度,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廉政为民,努力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山西省司法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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