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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心得。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的十八四中全会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几天,通过看电视、读报纸、上网浏览和培训班小组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有了全面的了解。通过学习讨论,我们感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17年的历程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会议提出的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新的里程碑,是打造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有效保障体系。

1997年,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已17年。但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的执法环境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也表现出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诸如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在民众中起到了不良的影响。这次全会,给了我们新的期待和美好的向往。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和新举措

大家在讨论中,列举了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些新观点和新举措,比如:在政治法律观念方面,首次在党的决议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明确了依宪治国等;在政治法律制度方面,首次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在政治法律行为方面,明确提出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等。四中全会精神昭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政治方向,这是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发展。将真正形成法不容情权不扰法钱不诱法的良好立法、执法、守法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平正义。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决定》结合当前我国实际,从彰显法律权威、重在推进实施的角度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治国先治党,治党首先要治吏。打铁先得自身硬。党的干部自己既要干净,又要能干。吏治,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恰恰是保证老百姓的权利,来限制官员的权力。只有力度严于国法、标准高于国法,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事业有不竭力量得以发展壮大。正是有党纪党规对党员群体的严格要求,人民群众才能对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心悦诚服、众志成城。《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纪国法既是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整体,也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共同体。在当前依法治国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的背景下,尤其需要明确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党纪保驾护航。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决定》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四中全会《决定》给这样的法治政府予以24个字的具体描述,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24字的定语不仅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也揭示了法治政府的内在品质。这六个词同时也恰恰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部门依然存在轻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里面既有因政府职责长期以来界定不清、相互交叉而产生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程序模糊的体制改革问题;也有不少政府管理者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权力的本源认识不到位,民主决策意识淡薄,常常为树一时的政绩或者出于一己之利,化公权力为个人权力或者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甚至将公权力作为自己寻租甚或贪腐的温床等等。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政府部门的法制观念不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不能自觉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因此,四中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建设一个法治政府,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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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位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那么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不是一句空谈。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十八四中全会反腐心得


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的一系列高密度、高强度的反腐措施,挖出并惩治了一连串的老虎、苍蝇,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的治腐高压,赢得了广泛赞誉,但是,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刚性运行,没有形成机制保障、制度保障的反腐,必然会前腐后继。

四中全会中提出了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的总目标。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这十六个字暗含着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权力运行的规范度,代表了本次大会将宪法恢复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腐败往往是权力运行不透明而导致权大于法的结果,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在于制约和监督权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制建设与廉政建设是相辅相成、和谐统一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廉结施政的基本环境,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公务员权大于法。只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人民参与到制约和监督体系中来,形成法律为经,人民为纬的合力,才会使公务员铭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铁律。

本次全会提出了独立行使审判与检查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法律制度的刚性运行,使权力运行有了制约的监督体系,杜绝了领导干部对行政及司法的干预。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使职能部门和行政部门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使权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行,使权力行使在众目睽睽之下,吃、拿、卡、要、报等腐败行为自然无处遁形。

如果说四中全会前的反腐是不敢腐的权力反腐的话,那么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则推开了不能腐、不易腐、腐不到的制度反腐的大门。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领导胡衡华、张迎龙、袁观清、范小新、张湘涛、程水泉、李军、张迎春、陈献春、李春艳、姚英杰、黎石秋、夏建平、曹立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我党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宣示,充分体现了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长沙要按照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要求,积极研究谋划我市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切实把《决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长沙实际全面深入地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迅速传达学习,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抓落实。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网络等新型社交工具的作用,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与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文明长沙、品质长沙必定是法治长沙,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法治长沙建设。

一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紧紧围绕《决定》提出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从长沙实际出发,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贯彻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着力推进司法领域的改革创新。稳妥有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着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权力清单制、负面清单制和责任清单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四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和责任考核追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要在稳增长上下功夫,把稳增长的措施落实到帮扶企业、推进项目、拉动消费、助推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等工作上,努力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要在推改革上下功夫,充分释放转型创新潜力,以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以改革破解法治难题,对照今年省委部署的48项改革、市委确定的43项改革,特别是已经研究部署的改革,一项一项加以推动落实;要在惠民生上下功夫,对省、市部署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倒排工期,细化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在改作风上下功夫,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用力抓整改,从严从实管干部,坚定不移改作风,在维护政令畅通、整治为官不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推进长沙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在谋发展上下功夫,提早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前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的谋划、规划、计划,做到未雨绸缪、主动作为。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十八中届四中全会心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3日在北京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未来中国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将开启一个法治中国和现代化中国的新阶段,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为中国政治经济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给未来中国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将得到中国全社会及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激励他们投身于国家建设当中。

中国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面对很多矛盾和挑战,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化解这些矛盾,保证中国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依法治国大旗,有助于提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建设法治中国。

法治是现代社会对其公民和商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提供的必不可少的保障。法治对于吸引和保持外国直接投资十分重要。商家需要知道他们的企业纠纷能够公平地通过法院解决,资产不会被随意占用。传播法治理念将不仅使中国在商业方面,而且在软实力方面更具吸引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成功闭幕,中国政府在此次会议中显示了依法治国的强大决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疑将会为中国继续深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并更好地保障中国人民当家做主,这也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

原创十八届四中全会会心得


原创十八届四中全会会心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xxx月20日至xxx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的目标以及需要建塑的“五大体系”。xxx月28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全文学习了公报精神。随后,县政府党组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就公报精神再次进行了学习。11月4日,县政府党组又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作为县政府,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依法履行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面推进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一个最中心的环节就是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一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落脚点也在政府。四中全会《决定》给建设法治政府予以24个字的具体描述,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24字的定语不仅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也揭示了法治政府的内在品质。这六个词同时也恰恰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决定》还结合当前中国实际,从彰显法律权威、重在推进实施的角度,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步骤。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第一,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5000多字的公报中,‘依法治国’出现了20多次,‘法治’出现50余次,这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种行为准则。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公报和《决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要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我县作为欠发达地区,如何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弯道超车,又不失时机的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用法治的思维和办法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权放手,控项目、降门槛、简程序,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保留的88项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公示,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推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 “无会日、无会旬”制度、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等措施,推进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同频共振,协调和谐。

第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这次《决定》强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和顺县人民政府工作规范》的要求,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重要决策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重大课题决策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参与研究,力求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重要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决策定期通报制度,对重大事项实行网络公开,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用权,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第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和免疫药。《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政府成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践行者,也为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供现实的样板。要进一步加快透明政府建设,对县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职能、规范文件、决策信息、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公开。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第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报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主体责任,切实负起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下基层检查轻车简从,严格约束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源头上、机制上抓好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切实抓好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信访接待制度,每月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六,要加强监督问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问责体系,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用权。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政府部门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社会风清气正。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行政执法有据、行政裁量公正、执法环节文明,以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形势,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项目筹备等前期工作,努力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以更大的力度、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作风和更高的标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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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月份的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我更加觉得学生更应该好好学习政治思想,多看报,多看新闻,之后阅读了博客置顶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必须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阅读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完成这些目标的基础是要坚持以下的原则,每件事都有它坚持的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总目标中还有提到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以我们要: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2,完善立法体制,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而且这段时间贪腐的事件越来越多,比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徐才厚案件,我认为身为官员,更应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能知法犯法,占从百姓身上谋取黑心利益。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官员,应当给与严惩。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严惩贪污腐败。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身处哪个阶级还是哪种身份,我们都要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党员)》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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