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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十八四中全会反腐心得。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也许以下内容“十八四中全会反腐心得”合你胃口!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的一系列高密度、高强度的反腐措施,挖出并惩治了一连串的老虎、苍蝇,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的治腐高压,赢得了广泛赞誉,但是,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刚性运行,没有形成机制保障、制度保障的反腐,必然会前腐后继。

四中全会中提出了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的总目标。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这十六个字暗含着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权力运行的规范度,代表了本次大会将宪法恢复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腐败往往是权力运行不透明而导致权大于法的结果,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在于制约和监督权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制建设与廉政建设是相辅相成、和谐统一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廉结施政的基本环境,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公务员权大于法。只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人民参与到制约和监督体系中来,形成法律为经,人民为纬的合力,才会使公务员铭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铁律。

本次全会提出了独立行使审判与检查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法律制度的刚性运行,使权力运行有了制约的监督体系,杜绝了领导干部对行政及司法的干预。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使职能部门和行政部门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使权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行,使权力行使在众目睽睽之下,吃、拿、卡、要、报等腐败行为自然无处遁形。

如果说四中全会前的反腐是不敢腐的权力反腐的话,那么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则推开了不能腐、不易腐、腐不到的制度反腐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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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四中全会心得


近几天,通过看电视、读报纸、上网浏览和培训班小组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有了全面的了解。通过学习讨论,我们感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17年的历程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会议提出的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新的里程碑,是打造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有效保障体系。

1997年,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已17年。但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的执法环境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也表现出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诸如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在民众中起到了不良的影响。这次全会,给了我们新的期待和美好的向往。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和新举措

大家在讨论中,列举了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些新观点和新举措,比如:在政治法律观念方面,首次在党的决议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明确了依宪治国等;在政治法律制度方面,首次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在政治法律行为方面,明确提出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等。四中全会精神昭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政治方向,这是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发展。将真正形成法不容情权不扰法钱不诱法的良好立法、执法、守法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平正义。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决定》结合当前我国实际,从彰显法律权威、重在推进实施的角度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要求。治国先治党,治党首先要治吏。打铁先得自身硬。党的干部自己既要干净,又要能干。吏治,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恰恰是保证老百姓的权利,来限制官员的权力。只有力度严于国法、标准高于国法,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事业有不竭力量得以发展壮大。正是有党纪党规对党员群体的严格要求,人民群众才能对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心悦诚服、众志成城。《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纪国法既是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整体,也是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共同体。在当前依法治国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的背景下,尤其需要明确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党纪保驾护航。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决定》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四中全会《决定》给这样的法治政府予以24个字的具体描述,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24字的定语不仅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职责内涵,也揭示了法治政府的内在品质。这六个词同时也恰恰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部门依然存在轻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这里面既有因政府职责长期以来界定不清、相互交叉而产生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程序模糊的体制改革问题;也有不少政府管理者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权力的本源认识不到位,民主决策意识淡薄,常常为树一时的政绩或者出于一己之利,化公权力为个人权力或者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甚至将公权力作为自己寻租甚或贪腐的温床等等。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政府部门的法制观念不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不能自觉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因此,四中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建设一个法治政府,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精力心得领会


四要切实P目对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引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扶植摆在加倍重要、加倍凸起的全局性地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组织和风格保障,强化目标义务落实和义务考察穷究。各级党委重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政治义务和引导义务,始终把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紧紧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

二要出力推动司法范畴的改革立异。稳妥有力推动司法体系体例改革,主动适应周全深化改革的新请求,着眼保持和成长中国特点社会主义轨制、推动国度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市赓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文明长沙、品德长沙必定是法治长沙,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会精力,周全加快法治长沙扶植。

市引导胡衡华、张迎龙、袁不雅清、范小新、张湘涛、程水泉、李军、张迎春、陈献春、李春艳、姚英杰、黎石秋、夏建平、曹立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心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党的汗青上是第一次,标记住我公法治扶植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总书记揭橥的重要讲话,是我党果断不移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宣示,充分表现了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心对保持走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门路、扶植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国度的果断信念和倔强意志。全会审议经由过程的《中共中心关于周全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年夜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容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扶植实际,明白提出了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来源基本则,是当前和往后一个时代指导周全推动依法治国、扶植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长沙要按照到2020年“依法治国根本方略周全落实”的请求,积极研究策划我市法治扶植重大年夜问题,切实把《决定》阜决定计划安排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全市高低要按照中心和省委的安排,把进修贯彻全会精力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服治义务抓紧抓实抓好。经由过程深刻进修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同一到全会精力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力上来,结合长沙实际周全深刻地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敏捷传达进修,各级引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进修、带头宣讲、带头抓落实。经由过程组织中间组进修、专题培训、指导讲座等多种情势,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收集等新型社交对象的感化,结合普法宣布道育,与落实十八大年夜、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力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市广大年夜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精力本质,深刻熟悉党和国度事业成长取得的光辉成就,深刻熟悉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年夜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义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年夜)会议,传达进修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力。

三要重点抓好法治当局扶植。加快改变┞服府本能机能,周全实施“权力清单制”、“负面清单制”和“义务清单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重大年夜决定计划义务穷究轨制及义务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法律体系体例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同一、威望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体例。

一要抓紧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看法。紧紧环绕《决定》提出的重大年夜问题和重大年夜义务,大年夜长沙实际出发,制订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贯彻看法,大年夜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周全晋升全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切实为经济社会成长供给倔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进修贯彻全会精力与抓好当前工作慎密结合起来,把工夫下在抓落实上。要在稳增长高低工夫,留心增长的办法落实到帮扶企业、推动项目、拉动花费、助推新兴家当加快培养等工作上,尽力完成本年目标义务;要在推改革高低工夫,充分释放转型立异潜力,以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以改革破解法治难题,对比本年省委安排的48项改革、市委肯定的43项改革,特别是已经研究安排的改革,一项一项加以推动落实;要在惠平易近生高低工夫,对省、市安排的为平易近办实事项目,要倒排工期,细化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义务,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和安然临盆工作,确保社会大年夜局调和稳定;要在改风格高低工夫,巩固教导实践晃荡结不雅,持续用力抓整改,大年夜严大年夜实管干部,果断不移改风格,在保护政令通顺、整治“为官不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推动长沙更好更快成长供给强有力的保障;要在谋成长高低工夫,提早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前做好来岁各项工作的策划、筹划、筹划,做到未竽暌龟绸缪、主动作为。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领导胡衡华、张迎龙、袁观清、范小新、张湘涛、程水泉、李军、张迎春、陈献春、李春艳、姚英杰、黎石秋、夏建平、曹立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我党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宣示,充分体现了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长沙要按照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要求,积极研究谋划我市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切实把《决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长沙实际全面深入地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迅速传达学习,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抓落实。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网络等新型社交工具的作用,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与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文明长沙、品质长沙必定是法治长沙,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法治长沙建设。

一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紧紧围绕《决定》提出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从长沙实际出发,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贯彻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着力推进司法领域的改革创新。稳妥有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着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权力清单制、负面清单制和责任清单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四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和责任考核追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要在稳增长上下功夫,把稳增长的措施落实到帮扶企业、推进项目、拉动消费、助推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等工作上,努力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要在推改革上下功夫,充分释放转型创新潜力,以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以改革破解法治难题,对照今年省委部署的48项改革、市委确定的43项改革,特别是已经研究部署的改革,一项一项加以推动落实;要在惠民生上下功夫,对省、市部署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倒排工期,细化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在改作风上下功夫,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用力抓整改,从严从实管干部,坚定不移改作风,在维护政令畅通、整治为官不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推进长沙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在谋发展上下功夫,提早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前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的谋划、规划、计划,做到未雨绸缪、主动作为。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四中全会召开,多少人翘首以盼。公告出炉的这一刻,媒体很热闹,财经领域却瞬间失声。因为,公告里跟经济相关的话题,实在太少。未来几天会出炉定稿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看起来也未必是财经领域尤其是商业分析的菜,因为和经济的关系比三辈以外的亲戚还要远。

作为一名分析师,咱家出品的四中全会的解读,还是从"非主流"的领域切入。

我们都知道,按照惯例,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除了讨论最核心的问题之外(这次是依法治国,16届四中全会是加强执政能力),还会在总结评价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比较悲催的是,这是闭门会。长达四天的时间里,神秘的京西宾馆中,很可能期间出现过无数次热火朝天的讨论,但你只能从公告惜字如金式的字里行间去寻找微不可闻的线索:

第一,会前预期较高的土地改革,并未出现在公告里,可能是分歧较大难产,也可能简单蕴含在"全面深化改革"几个字中。总之,无从判断;

第二,四中全会的时点很敏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12月初就会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党章告诉我们,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全会的效力次之,接下来才是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排行老幺。毫无疑问,中央经济会议会尊重四中全会上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大家最关心的2015年经济增长目标,就有可能从公告里找到讯息,尤其是这一段话:"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

"既要…又要"这两句话告诉我们,目前依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但是,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很剧烈。剧烈到什么程度呢?剧烈到你不用想那么远,把眼前的工作先做好。风暴来临的时候,自然知道该怎么调整应对。跟钉钉子一样,敲完一锤算一锤,不要想着下一锤而放弃或者影响这一锤。我的理解,在党中央明确调整之前,依然是要将经济增速维持在中高速区间的。大胆猜测:明年的增速目标,不会定在7以下。

做完非主流,还是要回归主流,也就是依法治国这个命题。

不知道很多人看到公报会不会觉得低于预期之类的,毕竟公报内容跟之前流传的很多版本都完全不一样。之前那些网络流传的版本都提到过法院独立,看了那么些热血的东西,毕竟心里还是会想一想,法院体系直属和从地方独立出来貌似难度很大,会涉及全国十几万法官的庞大人事和财务问题,不是三四年能够处理明白的,当初铁路法院移交地方也是嚷嚷了好几年才改成的,事实上,现阶段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还处在六个省市做试点的阶段。接下来具体来谈公告的内容。

首先我们抛开公报框架,看完整个公报后,脑海里最先蹦出来几个亮点。

1、态度上的亮点:立法先行、依宪治国,从文件上看,立法、宪治都喊得更有力量了。

2、制度上的亮点:巡回法院、重大行政决定法定程序、领导干涉记录追究。

我们下面按照公报几大板块的顺序,给大家做一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总共讲了六大部分,分别是:

1、立法领域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3、司法领域

4、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

5、法治队伍(法治工作者)

6、党的领导

其中跟市场经济最相关的,当然是第一部分立法领域和第二部分法治政府。所以我们重点解读这两部分,同时解读一下四中全会之前各类消息最聚焦的司法部分,其他三部分我们仅点出一些亮点。

1、立法领域

关键点1:"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是法治社会必须的,但是我们可能会疑问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会不会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

我认为,首先,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这确实会使得立法博弈难度增加,立法过程更加漫长。修法的过程极其复杂漫长,一个预算法就修了十几年,今年才修改出来,而立法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经常是低于预期的,甚至是遥遥无期的。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得各种利益群体在立法过程中的博弈增加,更是增加了立法的复杂程度和立法所需要的时间。

但是第二,我们必须要明白,我们的立法先行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法无授权而不可为,等法律出来了,授权你做了,你才能做。这不正是我们新一轮深化户改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吗?让政府收手,政府有法律授权才能做事儿管事儿,这是给市场从根基上松绑,也让政府的行政效率变高。拿税法做个例子,在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26%,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几乎涉及了所有行业,但是收取增值税却没有国家法律支撑,依据的是国务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大家都在关注的税、环保税,以后不是政府说收就能收,有了法才能收,这是防止财税体制改革变味儿从而给市场主体带去束缚。

对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先行是给市场主体吃定心丸,不用活在过去行政干涉的阴影里。所以立法先行本身就是在推进改革,我们完全可以打消"立法先行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的这一担心。

关键点2:"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加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给我们提供了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的思路:跟随立法进程,来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来判断改革进度。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关键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司法领域。

巡回法院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干预记录。两项制度是增强法院独立性的。而且是可操作性极高的。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制度是可以立马上任的制度,巡回法院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比起之前流传版本中的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的可操作性都高很多。

4、法治宣传方面亮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5、法治队伍方面亮点: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罗列事实总是很容易的,逐点分析也算轻车熟路。我们用去两三千字的篇幅解剖完四中公告,接下来,需要把所有线索拼接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何习近平将依法治国上升如此高的高度?

三中全会提改革,大家都可以理解。四中这么重要的会议上聚焦依法治国,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事实上,深改组第一次会议讨论成员名单明确分工和规则,第二次会议赫然就是《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第三次会议更是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你看,依法治国绝非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发力点。政治家做事情,都是追求回报的。系统重要性的事情,自然应该获得系统重要性的地位。依法治国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答案就在一段话上:"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最后补充一点细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法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位列和之后,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央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首次亮相,恰好十年前。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个总目标既立意深远,又科学严谨,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瞄准并为之努力的前进方向。全面、科学、准确地把握这个总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修课。笔者认为,全面理解这个总目标重点是把握四大要点。

要点一,明确依法治国的总方向。这个总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包含着三个核心要义。简单地讲就是“三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总方向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一丝也不能动摇。把住了这个大方向,就不会走到歪路、邪路上去。

要点二,明确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体讲包括五个体系的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要点三,明确依法治国的总布局。这个总布局就是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总布局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处,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因此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面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更加重大,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从战略的高度来把握、来落实。

要点四,明确新“十六字方针”。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提出了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且分别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部署。首先是科学立法,不仅强调立法的重要性,突出宪法的重要地位,而且从立法体制的完善,重点领域的立法和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上做出了操作性很强的部署,既体现了理论的创新,又突出了问题导向,对如何做到科学立法进行了切实可行的部署。严格执法,重点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入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几个方面作出了科学、具体、严谨的规定。公正司法,更是可圈可点,着力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监督等。全民守法,重点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并对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作出了切合中国社会实际的科学安排。新的“十六字方针”,是依法治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到守法全流程的行为准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依法治国重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全面落实、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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