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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用权为民。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都需要撰写思想汇报,一份完整的思想汇报其实倾注着我们的心血。我们在写思想汇报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你不妨看看严以用权心得体会:用权为民,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严以用权是对党员干部用权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做到严以用权,就必须做到*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因此,要切实做到严以用权还必须严以律己,也就是必须按*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财政部门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手中掌握着国家授予的一定权力,而财政干部又成天与资金打交道。因此,对于广大财政干部来说,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廉洁从政尤为重要。
一、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深刻理解权为民所赋的内涵,不仅仅关系到一名干部的事业成败,更关乎一个党、一个国家的事业兴衰与前途命运。因为政治学的原理告诉我们,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如果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如果离开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点,就势必会犯错误、栽跟头。因此,作为一名干部一定要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之于人民。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不是一句空话。没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没有我们的党,党也就不会在90多年的风雨中从胜利走向胜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脱离群众、甚至将群众视为对立面,不仅是感情问题、认识问题,更是政治立场问题、政治本色问题。正因为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权力只有不断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纵观历史长河,无论哪朝哪代,只有为人民谋福利,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如果背离人民的利益,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处理不好这样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不但不能达到鱼水相欢,甚至会变成水火不容。
坚持权为民所用,就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重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如果把权力错误地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而忽视权力的公共性、服务性等本质特征,就必然导致滥用权力,使权力发生“异化”。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只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义务,没有捞取个人私利的特权。
*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其实质就是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能够忠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调动和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善于动员和组织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居住、环境、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使群众生活得更富裕、更安全、更有尊严。总之,严以用权要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去,并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监督和检验。
二、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
党章规定:“中国*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所以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即特权。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特权思想产生的。
目前,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主要表现在:居官位而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独断专行,实行家长制;用人唯亲,排斥异己,搞小山头、小圈子,拉帮结派、收买人心;开后门,拉关系,跑官要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插手工程,收受贿赂,公车私用;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用权不公,以人情代替原则;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怕”字当头,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明哲保身,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等。以上有些问题在少数财政干部身上也有所表现。
怎样防止和纠正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呢?的办法,就是*总书记讲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加强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破除特权思想。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制度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到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制度的规定,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要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二是加强权力的规范和制约,防止权力恶性膨胀。权力一旦被缺失权力道德的人所掌握,并且失去制约和监督,就会丧失其社会公共性质,蜕变成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为此,必须加强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为权力设置边界,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使任何权力都成为有限的、有效的权力。这是解决用权不严问题的重要途径。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减少权力“暗箱操作”。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对权力的授予、行使和运行结果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健全纠正错误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完整的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只有多管齐下加强监督、管住权力,才能够保证公共权力不被异化为特权,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真正做到严以用权。
三、严以律己,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实现廉洁从政是严以律己的目的和归宿,而常怀律己之心则是实现廉洁从政的前提和途径。我们党和国家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法律监督、政府监督、新闻监督等为内容的权力监督网络,然而再严密的监督网络,在其经纬之间也难免存有空白,这正是完善监督体系的着力之处,更是党员干部的道德自律发挥作用之所。正因为如此,自我约束与外来约束同样重要。廉洁,不仅要求党员干部在平时不贪不取,更要求其在独处的时候能够严格自律。要做到“三慎六不”,即慎独、慎微、慎初,不以“别人不知”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原谅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不当别有用心之人的帮手、不受形形色色的影响和诱惑、不把自己的政治前途和人的生命作为“腐败赌注”。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理应以贤为镜、以廉为先,切勿与贪作伴,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只有确立了这样一个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的标准和目标,才能堂堂正正地为官做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成就事业,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反之,突破了这个底线,丢掉了这个标准,放弃了这个目标,放任放纵自己,到头来只能是深陷腐败的泥潭。
廉洁自律,防微杜渐是前提。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腐败“泥潭”,缺口往往是从喝点小酒、收点小礼上打开的。他们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偶尔得点小实惠无伤大雅,于法纪有隙可乘。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廉洁自律需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筑拒腐防变之堤。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党员干部应从一点一滴入手防范腐败,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编好“安”,织密“防护网”,冲破“关系网”。特别是对于那些攀交情、拉关系、搞利益交换的人,要千万小心,不能丧失警惕;要多交诤友、益友,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要自己给自己立规矩、自己给自己定框框、自己给自己不方便,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廉洁自律,守住底线是关键。底线就是底色。党的纪律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一名*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能在党的纪律中找到根本准则。事实证明,谁的党性坚强,他就一定是遵守纪律的模范;谁出了问题,他就一定是在某些方面违反甚至践踏了党纪国法。底线也是红线。底线不可逾越,突破了底线就改变了性质。在反腐败问题上有两条基本的原则:一条是“功不抵过”,另一条是“罪不容赦”。每一个党员改变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始终绷紧“底线”这根弦。各级领导干部要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深刻认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切实在反腐倡廉上严起来、紧起来,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性。
廉洁自律,“常”“长”二字是核心。*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清正廉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切不可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就在于这‘常’‘长’二字。越是在形势好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四、坚持依法理财,做好本职工作
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是实现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公共财政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这些都对如何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财政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坚决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要把用权为民、廉洁从政落实到坚持依法理财、做好本职工作中去,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牢记“有权不可任性”,既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始终怀有对岗位责任、党纪国法、手中权力的敬畏感。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把好收入的征管和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绩效关,协调有序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新《预算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认真贯彻新《预算法》是依法理财的重要体现。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完善执收方式,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缓缴、减缴、免缴行为,严肃追究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不断完善非税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平台管理制度,拓展平台使用功能,转换平台分析比对成果,积极调度,做到应收尽收。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业务建设为抓手,真正实现“以征管为核心,以票据为源头,以稽查为保障”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格局。
三是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是维护财zd制建设和推行依法理财的方式。财政监督一方面要按照财zd规、政策、制度对财政相关的业务活动进行必要的正常性检查,对财政收入的征管质量、财政资金运用的合法性、有效性实施常规检查监督;另一方面要抓住财政工作的热点和重点,对编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重要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监督,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环节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此外,要严格领导问责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四是积级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和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在财政部门内部科室建立既有明确职责分工、又有密切协作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要实施项目论证管理制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对农林水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基建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要落实责任,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通过有效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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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


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权力是把“双刃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正确用权,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如果用权不当,对百姓的伤害会很大,对党的形象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必须严以用权,给权力划界。
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上至局领导,下至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权力,如果不能严格监督、严加约束、秉公用权,就不能保障权为民所用。只有从严治党、从严要求、从严制约,才能促进基层干部不断破除私心、成全公义。秉公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讲党性、讲规矩,认真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秉公用权,还要求党员干部在用权时要公正公平、公道正派、一心为公、用权为民。从“铁八条”到反“四风”,我们党不断织密织牢纪律与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刚性约束,告诫各基层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自我约束,不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严以用权,关键是谨慎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研究,做到知法守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对照用权有规,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科室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基层一线人员在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时,更不能理解片面化、执行简单化,也许基层一线、窗口人员简单的一句同意或者不行,对企业来说可能生死攸关。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表哥”等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宁海检验检疫局一直致力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加大力度培养基层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出“两张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用好每笔钱,做好每件事。同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上级赋予的工作职责,为促进宁海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范文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个人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依照中央和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现在主要是进行第三专题“严以用权”的学习阶段。结合这段时间讨论学习,今天,围绕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严以用权”要求,我与大家主要交流和探讨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做到严以用权。
首先,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切实做到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党纪党规严肃严明、思想建设抓严抓深、权力制约有力有效,努力在全市政府系统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其次,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核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敬畏权力,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权力当作是检验人品官德的试金石、度量衡;要珍惜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用、为民谋福祉,杜绝权为自己、为小团体、为亲属家属谋私利;要淡化权力,牢记“有权不可任性”,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多发挥人格魅力等非权力因素,以身作则,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
一个领导干部,不管从事什么工作,也不论职务有多高,手中的权力再大,都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凭借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服务,谋一己之私。一要有为民之心。为民之心就是*总书记评价焦裕禄精神时强调的“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就是始终同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二要有为民之力。为民之心是态度问题,仅有态度是不够的,还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如今,还有很多不少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明哲保身,敷衍塞责,当好好先生,只图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散散过日子,也是不负责任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实际上是履职尽责的过程;“严以用权”不是“不用权”,要杜绝“权力休眠”、“搁置权力”等为官不为现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古人尚且明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理解“严以用权”的真谛,大胆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旗帜鲜明地为人民服务。
严以用权的核心在一个“公”字,公平正义是严以用权的根本标准。权力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一定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正义。作为新时代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焦裕禄、孔繁森为榜样,严以用权,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行为准则,努力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脊梁。

浅论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好干部用权,主要严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这个决策,指的是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前些年,有的地方热衷于上城市建设的大项目,广场越扩越大,办公楼越建越气派。但群众一眼就能看出,其中不少是某些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其目的就是做给上边看,以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拔重用。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用人是领导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一个人用不好,就可能贻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个人的交情选拔人,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严以用权,严在花钱。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个单位,每一个领导干部在每一次签字支出公款的时候,一定要想一想,这些钱都是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无论挥霍还是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在他们看来,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但如果你想创造光彩的人生,就必须首先征服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书记”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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